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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震南可以圈粉的圖片 2025-05-20 10:06:03

秘密文件的內容可以原文引用嗎

發布時間: 2023-08-31 04:58:18

A. 密件文號可以引用嗎

保密工作十不準

1、不準任何人隨意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秘密;

2、不準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途徑非法知悉秘密;

3、不準擅自復印、翻拍、摘抄、留存涉密信息,不得買賣、轉送或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4、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不得攜帶秘密載體游覽、參觀、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5、不準將涉密計算機、 U 盤、移動硬碟、光碟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網路;

6、不準在非涉密機上處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

7、不準在處理文件時擅自變更國家秘密,不準在處理非密件時擅自引用涉密內容及文號;

8、不準在互聯網、公共信息網路和毀芹豎普通快遞中傳遞秘密;

9、不準使用未加保密裝置的首州傳真機傳遞涉密文件資料與信息;

10、不準將涉密文纖大件資料、涉密計算機帶出辦公室或家中處理涉密文件。

B. 秘密文件可以摘抄嗎

不可隨意摘抄,但經文件、資料原制發機關、單位批准可以摘抄。

復制、復印、摘抄、匯編機密級和秘密級文件,必須經過批准並履行審批手續。復印、復制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密件,應當經本機關本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復印、復制上級機關下發或其他機關單位制發的密件,應當經制發機關批准。復印、復制密件不得改變其原定的密級和保密期限。

文件按保密程度可分為:絕密、機密、秘密。「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文件的定義:國家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在履行其法定職責或處理事務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信息記錄文件的形成者:國家機構、社會組織(法人及其代表),個人(自然人)自然人作為法定代表人行使職權時形成的文件,與自然人作為個人行為形成的文件是性質不同的兩類文件。

C. 國家規定的涉密內容有哪些

國家規定的涉密內容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有:

第九條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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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涉密的注意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有:

第二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

(二)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

(五)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D. 秘密級文件可以摘抄嗎

1.凡帶有「絕敬陸密」「機密」「秘密」標注的文件均屬於涉密文件,僅限於涉密人員閱讀,不得擅自擴大文件傳閱范圍。

2.文件傳遞過程中,不橫向傳遞談橘文件,不把批文直接交承辦單位,應交由黨政辦公室按批示進行傳閱辦理。

3.閱處涉密文件一般每次不超過1天,急件閱後即還,不得任意積壓與延長閱文時間。

4.涉密文件不得擅自轉借、摘抄、復印、掃描、上網;不得對涉密文件進行丟棄、銷毀等處理,應交由黨政辦公室統一進行處理。

5.涉密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將文件帶出辦公室,不隨意擺含稿團放於辦公桌上,閱後請及時歸還或入櫃保管。

E. 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標志的規定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標志的規定》原文如下:
第一條 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圖像、聲音等形式載有國家秘密的物件,以下簡稱密件。
第二條 密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一經確定,應當立即作出明顯並易於識別的標志。
第三條 書面形式的密件,其密級和保密期限的標志應當採用下列形式:
(一)在封面(或者首頁)的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二)地圖、圖紙、圖表在其標題之後或者下方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第四條 書面形式的密件,其國家秘密的標識為「★」,「★」前標密級,「★」後標保密期限。
第五條 書面形式密件中只有少量內容屬於國家秘密的,除按本規定第三條、第四條標志外,還可以直接在屬於國家秘密的段落之前標明密級,或者以文字指明哪些屬於國家秘密事項。
第六條 非書面形式的密件,應當以能夠明顯識別的方式在密件上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凡有包裝(套、盒、袋等)的密件,還應當以恰當方式在密件的包裝上標明。
第七條 密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變更後,應當在原標明位置的附近作出標志,原標志以明顯方式廢除。在保密期限內解密的密件,應當以能夠明顯識別的方式標明「解密」的字樣。
第八條 文件、資料匯編中有密件的,應當對各獨立密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作出標志,並在封面或者首頁以其中的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作出標志。摘錄、引用密件中屬於國家秘密的內容,應當以其中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作出標志。
第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保密局和國家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F. 密件文號可以引用嗎

可以把引用的文號放在單括弧裡面。在草擬公文時,經常需要引用上級文件,把上激拆級文件抄一遍,同時滑轎為了嚴謹,還信鉛肆要在引用的文件後註明其文號。這樣做的好處不僅是鄭重嚴謹,而且也方便別人調閱文件原文,因為收文市都是按照流水順序登記文件名何文號的。

G. 機密文件能不能公文傳閱

不能。
涉密文件傳閱制度中規定凡帶有「絕密」「機密」「秘密」標注的文件均屬於涉密文件,僅限於涉密人員閱讀,不得擅自擴大文件傳閱范圍。
機密文件閱讀規定:(1)閱讀、傳達國家秘密文件、資料,要嚴格限制在規定的范圍內,不得擅自擴大范圍;(2)閱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必須在辦公室或閱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場所進行;(3)閱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進行登記,不得由閱件人直接傳給他人;(4)不得擅自存留傳閱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5)傳達國家秘密文件時,不得使用無線話筒等無保密保障的設備;(6)聽傳達的人員應當遵守保密紀律,需要錄音、錄像的,應當經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