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下列規范性文件中可以設定行政處罰的是( )
A 規章
❷ 公安局有行政處罰的設定權嗎
公安局作為司法機關的偵察機關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社會行政管理職能部門,無行政處罰設定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設定權包含以下幾種:
第九條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第十條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
第十一條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
第十二條國務院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前款規定的國務院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可以授權具有行政處罰權的直屬機構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規定行政處罰。
第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規的,前款規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
第十四條除本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外,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
❸ 公安局可以做行政處罰嗎
法律分析:派出所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製作處罰決定書。2000元的罰款需要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決定,派出所可以代為執行,應當向被執行人交付處罰決定書,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序,適用本法的規定;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十七條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第十八條 國家在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等領域推行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制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機關行使。
❹ 派出所可以行政處罰嗎
法律分析:可以。根據規定派出所可以做出的行政處罰標准:派出所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製作處罰決定書。 2000元的罰款需要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決定,派出所可以代為執行,應當向被執行人交付處罰決定書,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 公安機關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後,同時會在網上登記處罰記錄,全國聯網的公安機關都可以查詢的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一條 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第九十六條 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應當製作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被處罰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件的名稱和號碼、住址; (二)違法事實和證據; (三)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處罰的執行方式和期限; (五)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的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決定書應當由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加蓋印章。
第九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2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❺ 公安機關有處罰權嗎
公安機關有行政處罰權。行政機關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行使處罰權,可以對違法行為予以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條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
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❻ 地方政府規章可以設定行政處罰的范圍有
地方政府規章可以設定警告或一定數量的罰款來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屬於申誡處分。它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由處分機關選擇適用。警告一般適用於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是行政處分中最輕的一種。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國家公務員受警告處分期間,可以晉升工資檔次,但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黨內警告的黨組織對黨員的一種處分。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警告。它是國家對行政違法行為人的譴責和告誡,是國家對行為人違法行為所做的正式否定評價。從國家方面說,警告是國家行政機關的正式意思表示,會對相對一方產生不利影響,應當納入法律約束的范圍;對被處罰人來說,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對當事人形成心理壓力、不利的社會輿論環境。適用警告處罰的重要目的,是使被處罰人認識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對社會的危害,糾正違法行為並不再繼續違法。
2、罰款。它是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人強制收取一定數量金錢,剝奪一定財產權利的制裁方法。適用於對多種行政違法行為的制裁。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佔有的,通過違法途徑和方法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沒收非法財物,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非法佔有的財產和物品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
4、責令停產停業。它是行政機關強制命令行政違法行為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的制裁方法。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它是行政機關暫時或者永久地撤銷行政違法行為人擁有的國家准許其享有某些權利或從事某些活動資格的文件,使其喪失權利和活動資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綜合上面所說的,行政處罰是針對於觸犯了我國的行政條款所需要承擔的責任,一般在給予行政處罰時是需要由行政機關來進行執行,而對於地方規章在進行處罰時只能給予警告或者是一定數量的罰款,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案件的情況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條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第十一條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法律對違法行為未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為實施法律,可以補充設定行政處罰。擬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應當通過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並向制定機關作出書面說明。行政法規報送備案時,應當說明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情況。第十二條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第十六條除法律、法規、規章外,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
❼ 公安部制定的行政規章能設定查封或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嗎
一、行政規章可以設定行政強制措施嗎部門規章不能設定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設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和扣押財物的強制措施和除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和扣押財物的強制措施。
《行政強製法》第九條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三)扣押財物;(四)凍結存款、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
《行政強製法》根據行政強制措施許可權內容的不同,明確規定了4類行政強制措施,並設定了一個兜底條款,即「其他行政強制措施」。在實踐中,行政強制措施手段多種多樣,可以分為限制人身自由,處置財物,進入住宅、場所3類。
1、限制人身自由。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對人的人身自由。一是行政相對人處於醉酒、精神病發作等狀態,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對人對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對他人構成威脅。二是行政相對人意欲自殺,非管制不能保護其生命。三是行政相對人存在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形,非管制不足以預防或救護。
我國相關立法規定了多種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如保護性約束、立即拘留、強制扣留、強制搜查、強制隔離、強制治療、現場管制、強行驅散等。
2、處置財物。
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強制過程中,可以對相關財物依法進行處置,涉及所有權的4項權能,即行政機關可以對相關財物依法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在實踐中,行政機關採取行政強制措施處置財物具體表現為對查封、扣押、凍結、使用、處分以及對財物的使用進行限制等。
3、進入住宅、場所。
當公民的生命、身體、財產有危險,非進入住宅、場所不能實施救護或不能制止危害行為時,顯然有必要允許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及時進入該住宅、場所採取一定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及時進入公民住宅必須有法律明確的授權。
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部門規章是不能設定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強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設定的。國家的行政處罰的措施是分一定的種類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罰。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如果還有什麼疑問,可以咨詢相關律師。
❽ 規范性文件能設定行政處罰嗎
不能,規范性文件不能設定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上述規定不包括規范性文件,故規范性文件不能設定任何種類的行政處罰。
規范性文件只是行政機關對行業本系統本機關的行政行為加以規范的內部文件,是規范行政機關的行為的,不具有社會性普遍約束力。
(8)市公安局文件可以設定行政處罰嗎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法》第二章,行政處罰的種類和設定
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
第九條 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第十條,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
第十一條,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
第十二條,國務院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前款規定的國務院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可以授權具有行政處罰權的直屬機構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規定行政處罰。
第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規的,前款規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
罰款的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
第十四條,除本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外,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
❾ 行政處罰規范性文件可以設定嗎
對於政府規范性文件可以設定 行政處罰 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根據《 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規定,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主要有:(一) 警告 ;(二)罰款;(三)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六) 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該法第九條規定,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第十條規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第十一條規定,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 營業執照 以外的行政處罰。上述規定不包括規范性文件,故規范性文件不能設定任何種類的行政處罰。規范性文件只是行政機關對行業本系統本機關的行政行為加以規范的內部文件,是規范行政機關的行為的,不具有社會性普遍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