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就业协议书可以不签吗
可以,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这个规定,但有可能给就业报到带来不便。
1、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2.就业协议是大学毕业生与雇主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这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形式。求职者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签字必须谨慎,协议的完成不容忽视。
3.一旦三方协议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的第一份工作基本确定。因此,近期毕业生应特别注意签订合同。大学就业办公室的一位老师说,在大学生签署三方协议之前,他们必须仔细检查雇主的下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一般都有接收人员的权利。
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需要经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批准招聘员工。必须签署协议才能生效。新毕业生还需要了解不同地方人事部门的特殊规定。
拓展资料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该协议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基础。 在学生离开学校之前,学校将根据协议内容发放毕业生就业登记卡和居留登记卡,并转发学生档案。 如果毕业生没有签署就业协议,学校将转发其关系并归档原件。 每个毕业生都有一个独特的编号协议(一式三份)用于号码管理。
Ⅱ 应届毕业生不签三方协议有影响吗
签三方协议基本没有影响,只要你能抵抗住来自学校的压力,因为学校会通过三方协议来统计就业率,为了让数据好看,会尽可能的让大家签订三方协议。实际上,如果不签,也不能拿你怎么样。
也有同学担心不签三方协议,档案、户口和报到证会受到影响。毕竟学校和就业主管部门要通过上交的三方协议来安排报到证的报名地址和档案的去处。其实,这个完全不用担心。你可以跟档管家这样的代理机构签约,既可以解决报到证、档案的问题,后面解约也没有违约金的顾虑。
Ⅲ 应届毕业生可以不签三方协议吗,有什么影响
可以不签,不签三方的好处和坏处:
好处:
1、毕业两年之内都算应届毕业生,三方留在手里,有好工作随时都可以签。有些国企和事业单位必须要应届三方,没准哪天有机会招聘就去了,你没三方就没机会。
2.你的档案毕业会转到你三方的公司或当地的人事托管。如果在外地就会跟户口所在地分离,如果考公务员、出国、结婚生子之类的需要用到办理起来有些麻烦。
3、你现在是随便签的,你将来不满意的可能性相当大,还得毁约,毁约涉及违约金、解约、改派相当麻烦。
4、一年之内换工作或公司倒闭的话,你的档案就不能转为干部身份,改派很麻烦,改派完了还要重新一年干部身份见习期,工龄重新计算,如果不办理时间长了就会丢失干部身份,容易形成死档,丢档。
5、把户口档案放回家,用到的时候拿出来用,不用的时候一辈子别动它,会减少很多麻烦
6、不签三方,把档案回原籍所在人事局托管,一年后给你转正定级,另一边你工作不涉及档案问题,随时跳槽无压力。
坏处:一点没有。(除了学校没面子)
关于毕业前签三方的问题,学校强行规定完全是为了提升就业率。事实上,毕业前未能签三方也要发报道证的,只要按报道证上的要求去相关地方报道,找到工作且工作一年后向报道部门申请就可以取得干部身份,不能糊里糊涂就签下了三方,弄得以后无比麻烦。 还有个主要的问题是现在的学校会将指标直接下放到辅导员,与奖金挂钩。于是在四五月份就开始频繁催促你快交三方协议了,有的同学慌了手脚就去乱签一个或者急于找挂靠,这样后续会出现一系列的麻烦:比如毁约问题,比如托管费用问题,还有以后的提档转档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千万别慌,有的学校在你未签三方又未向它要时会故意不发,这好办,毕业办手续的时候别忘记向学校要就行;还有的是直接扣押或以毕业证学位证作为要挟,这样的话,可以向本地就业指导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或劳动主管部门投诉。
Ⅳ 毕业生网上签约必须签吗有时间期限吗
我知道这个情况的,都是从这走过来的。没网签的话你的档案会打回原籍,就是你高考的那个县里或市里,给免费保存一年吧,不网签也可以,只要你和单位签合同就可以了,单位再接收你的档案,你得跑几趟,档案不迁到单位的话,过期后你得找档案管理的地方交钱存,就是人才中心之类的地方。你弄了灵活就业,学校就不管你了,因为这也代表就业率,最好是问问你实习的单位能不能网签,不过看你的情况是不能签,因为你实习的单位没招学生,没在省里注册。
Ⅳ 就业协议可以不签吗,学校要我们签
法律分析:就业协议是以平等自愿为原则,可以不签。就业是一个人的自由,可以选择就业,也可以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高校
(1)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3)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4)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