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跨省可以网上转党员关系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跨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需要纸质介绍信,一般需要线下操作,因其保护党员个人信息的原则,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还未实行全国统一系统。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贰’ 省外转接党员关系步骤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基本程序: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党员本人持其所在党组织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凭证到有关党组织办理转移手续,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因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还未全国联网,跨省转接仍然要开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组织关系。转出省外:首先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对上级党(工)委开出介绍信(村、社区对乡镇党委;县直单位的对县直工委;其他组织类似),其次,党(工)委收到介绍信后要对县(区)委组织部门开出介绍信(相同级别的类似),最后由县(区)委组织部门对各地区同级别并具有接收权限的组织部门开出介绍信进行转接。由省外转入:程序与转出相反。转入转出需审查党员档案。党员不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或未按期办理落位手续,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行为。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跨省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1)党组织批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开出证明信。党员本人所在的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部门开具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更正,需加盖更正章。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并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叁’ 跨省转组织关系怎么转
"1、先问清楚本人组织关系要具体转到哪
2、到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党员介绍信,明确告知你转的地方并帮你填写清楚,加盖支部公章;
3、如果是跨省转组织关系,须先将介绍信开到所在支部的县一级组织,再由县级组织开介绍信到所要去的党支部的基层党委,再由基层党委转去所在支部;
4、在相应的党组织接到介绍信时,要及时将回执单寄回开出本介绍信的党组织,明确告知收到介绍信,然后相应的党组织就会将档案处理,即可。"
一、跨省转组织关系需要多久
1、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一般同省级单位内介绍信有效期是1个月,非同省级单位间介绍信有效期是3个月
2、不同地域会有不同的线上组织关系系统,一般数据不互通,审批流程各异,通常党委一级即可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
二、跨省转组织关系需要网上转接吗
1、不可以。跨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需要纸质介绍信,一般需要线下操作
2、因其保护党员个人信息的原则,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还未实行全国统一系统。
三、跨省转党组织关系抬头咋写
1、一般来说,抬头可以写到省国资委,
2、但是也有很多省国资下属企业党委级别是县处级以上的,也是可以直接作为跨省转出的单位的。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八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肆’ 党组织关系转移怎么弄
可以带好相关的资料到工作单位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党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接转,无论哪种方式都可以将党组织关系有效的进行转移。党员组织介绍信是一种身份的证明应该妥善管理,并且及时的进行变更处理,要注意的是党员组织介绍信的有效期只有6个月,应该在有效期内尽快办理转移手续。
1、因为党员的工作性质不同或单位发生了变化都可以进行党组织关系转移。
2、如果工作单位变动可以由新的单位开好介绍信,党员带好介绍信到原单位申请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手续,在经过核实确认之后,原单位开具转移介绍信。转移介绍信一定要保存好,并且在六个月内进行转入手续。
3、网上转移则更加的方便,不需党员来回的奔波,只需要原单位党组织通过网络进行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直接向党员所在新单位的党组强发送“党员关系介绍信”,在经过审批之后,接收单位党组织同意即可。同时原单位党组织还会开具纸质的介绍信,党员只要拿着这个纸质的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就可以了。
身为一名党员在更换工作或生活的时候,可以通过以上的方法进行及时有效将党组织进行转移。许多人以为只要拿到介绍信办理就可以了,其实党员要督促原单位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尽快的转出,并且办理手续的人员要时刻关注转接动态,让党组织关系真正的到达接入单位党组织。
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伍’ 党关系怎么在网上转
通过网上转党关系方法如下:
1、由转出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模块,直接向接收单位党组织发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网上审批,接收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工作由系统自动完成。
2、同时,转出单位党组织向党员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携带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党员信息一次录入全程共享,党组织和党员数据动态实时统计。
‘陆’ 网上党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法律分析:网上党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具体如下:
1、由党建指导员审查是否符合转入条件,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告知将转入支部的名称和代码;
2、党员当前所在支部在党员E先锋系统上发起转出;
3、党员将转入支部在党员E先锋系统上逐级审批;
4、党员转入。
转出流程:
1、党员告知支部书记将转入支部的名称和代码;
2、支部书记和党员沟通和确认党费缴纳情况;
3、党员当前所在支部在党员E先锋系统上发起转出;
4、党员将转入支部在党员E先锋系统上逐级审批;
5、党员转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第三条 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有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及对党员的要求:
(一)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二)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
(三)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
(四)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
‘柒’ 党组织关系跨省可以网上转嘛
法律分析: 目前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不是全国互通的,跨省一般都是手持纸质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复印件到转入地报到,然后由基层党委重新录入信息,所以应该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四、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 ( 劳动 ) 部门所属的人才 ( 劳动 ) 服务机构党组织。
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可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党组织在他们中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协助管理;也可以由原所在党组织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管理,原所在党组织协助管理。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为他们集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手续;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暂时不具备接收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原则上按照已有规定办理。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社区党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并对社区党组织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对易地安置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
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 ( 劳动 ) 部门所属的人才 ( 劳动 ) 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捌’ 党员网上转组织关系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1)党组织批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2)开出证明信。党员本人所在的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3)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部门开具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更正,需加盖更正章。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并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如果整个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并另附党员名单。(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5)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6)做好审查核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八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九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玖’ 党组织关系转移网上流程
法律分析:由转出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模块,直接向接收单位党组织发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网上审批,接收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工作由系统自动完成。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 6 个月及 6 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 3 个月及 3 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拾’ 党关系可以在网上转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