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央行新规“两条红线”效果初显,多家银行房贷被曝暂停,对此你怎么看
房地产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已被许多专家翻来覆去地从各个角度进行过论述,对房地产的控制事关中国经济生死,在这方面就不再多做赘述。本文来源是央行继“三条红线”之后,又公布了“两条红线”。何谓“两条红线”?第一条红线是房地产贷款占比,指一家银行全部房地产类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企业房贷)占其全部贷款的比重。第二条红线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一家银行全部贷款比重。
此前的“三条红线”是从需求端强行给房地产开发商降杠杆,而这次设置的“两条红线”是从资金的供给端再加两条红线,目的仍然是为防止资金过多地流向房地产。很多专家预测,2021年的楼市可能会突破三个下限。第一,部分的三四线中小城市的房价可能会跌破房地产开发商的心理下限,房价持续走低,炒房客大概率地会抛售手中的二手房,二手房价格降低,自然导致新房的价格走低;第二,部分房企的负债率可能会突破上限,房贷暂停,购房率下降,房企的销售率也会下降,导致经营异常;第三,老百姓购房意愿,特别是投机购房的意愿会降低。在我看来,今年楼市的发展会越来越适合刚需购房者挑选自己适合的房屋。
② 三道红线标准是什么
__所谓“三道红线”,一是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二是净负债率大于100%;三是现金短债比小于1.0倍。同时,根据企业在上述监管指标下的分类,分为四档,全部“踩线”,为红色档,有息负债不得增加;两项“踩线”,为橙色档,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5%;一项“踩线”,为黄色档,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可放宽至10%;若全部指标符合监管层要求,为绿色档,则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可放宽至15%。
(2)怎样调整过渡银行两条红线扩展阅读:
《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三、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具体分档及相应管理要求见附件),并综合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模发展、房地产系统性金融风险表现等因素,适时调整适用机构覆盖范围、分档设置、管理要求和相关指标的统计口径。
四、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对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确定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五、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六、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制定业务调整过渡期内逐步达到管理要求的调整方案,明确向管理要求边际收敛的具体举措。适用于第一档和第二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本通知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将调整方案报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并按季度报告执行情况。适用于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本通知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将调整方案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并按季度报告执行情况。
七、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定期监测、评估执行情况。
八、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③ 央行银保监会祭出重大政策:房地产贷款再迎“两道红线”
2020年最后一天,央行、银保监会祭出重大政策——为各大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规模及占比设置了“两道红线”。
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值得指出的是,根据通知,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交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夏丹认为,通知体现了对金融、地产两个市场防风险和稳市场的考虑。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强化房地产金融监管,是坚持“房住不炒”的一个环节;对于金融市场而言,防止楼市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有利于金融系统稳健发展。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房地产贷款“两个上限”
12月31日当日,央行、银保监会在就该通知举办的答记者问中表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这个“上限”设定,综合考虑了银行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业务现状及未来空间,分档设定。
第一档为中资大型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第二档为中资中型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
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7.5%。
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2.5%。
第五档为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7.5%。
同时,为体现区域差异,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可以有适度的弹性,并设置了过渡期,以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通知强调,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密切监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异常增长的将督促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校正。
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目前,人民银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2021年房地产贷款投向比例或收缩
长期以来,房地产贷款被银行看作优质资产。从目前各大银行投向房地产贷款的规模来看,部分银行恐怕已触及“红线”。
根据上市银行财报,截至2020年6月末,36家上市银行房地产业贷款余额达7.04万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7201.78亿元,增幅为11.4%。
从上市商业银行类别来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行对房地产业贷款的投放力度较大。截至2020年6月末,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房地产业贷款余额合计分别为3.66万亿元和2.71万亿元,分别占房地产业贷款总额的52.02%和38.46%。
与此同时,房地产违规放贷屡禁不止。2020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支行、上海总部相继突击严查“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情况。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郭树清表示,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上世纪以来,世界上130多次金融危机中,100多次与房地产有关。2008年次贷危机前,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超过当年GDP的32%。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
这一切,都意味着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建立,无异于给各大银行投放房地产贷款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都设置了一道“安全阀门”。“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答记者问时表示。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具有非常好的导向作用,后续各大银行在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规模及比例方面都会进行调整,以更好地贯彻房住不炒,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明年房贷领域,防范违规放贷,尤其是消费贷,同时也防止一些即便是合规的贷款过多地流入房地产,将更多资金导入其他领域,尤其后疫情时代急需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置评道。
④ 两条红线政策
法律分析:第一道红线是“房地产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40%,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7.5%,小型银行不得超过22.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17.2%,村镇银行不得超过12.5%。
第二道红线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32.5%,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0%,小型银行不得超过17.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12.5%,村镇银行不得超过7.5%。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五条 借款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 2021年,房地产调控又加了“2道新红线”,这两道红线分别是什么
先前,我国产生房价上涨局势的元兇主要是,大水漫灌现行政策肥款。因此,在2008年年末的一轮大加水以后到今年底,我国的居民杠杆率早已超出60%,而2008年的杠杆比率是18%,翻了3倍多。这一数据,早已超出国际性平均,已经迎头赶上资本主义国家,而增长速度之快,则稳居全球前端。
避免家庭负债率快速上升。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住宅行业杠杆率上升5.6个百分点,由去年底的55.8%上升至61.4%。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如果住宅部门的杠杆率超过65%,金融稳定将受到影响。抑制房价快速上涨,房价与居民负债率的关系基本为正。抑制居民负债率快速上升,就是抑制房价快速上涨。防止资金由实转虚,引导资金更多投向产业而非房地产。
⑥ 房贷两条红线指的是什么
房贷领域设立两条红线:
第一条红线是“房地产贷款占比”,指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针对开发商,任何银行放出去的地产开发贷款不能超过总额的15-40%。
第二条红线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针对个人,任何银行放出去的住房按揭贷款不能超过总额的10-32.5%。
从红线设置来看,大中型银行抗风险能力强,审核更严格,最高可以达到40%,对于实力最低,排在第5档的村镇银行,这个比例则是7.5%,相差4倍多。
对于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综上所述,大部分商业银行也都没有超过房地产信贷的红线要求,基本也都在红线范围之内,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房地产整体市场来说,当前的红线政策影响并不会太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⑦ 4家银行踩中的房贷红线是什么
根据《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五档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设定了“两条红线”。这“两条红线”分别是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依次为40%、27.5%、22.5%、17.5%和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依次为32.5%、20%、17.5%、12.5%和7.5%。
为避免政策“急转弯”,《通知》为超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了调整过渡期,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为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为4年。
(7)怎样调整过渡银行两条红线扩展阅读
中资大型银行负责人表示新规的影响并不大:
新规对房企融资的影响须通过银行来传导,而目前银行似乎还为来得及充分反应。记者从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第一、第二档上市银行处了解到,目前银行还在研究和梳理新规的过程中,还未有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到各支行、分行层面。
有中资大型银行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新规出台之前,在贷款发放的行业占比方面同样存在窗口指导,因此新规的影响并不大,“只是这次以文件的形式发布了,以往多是一些指导性的意见。目前银行内部还没有太多反映,也可能现在才年初,还没有到调结构的时候,到半年度的时候大概会根据新增量的情况来把握一下节奏,不过这也是日常的经营行为,不是特地为了配合调控。”
⑧ 两道红线政策
法律分析:第一条红线是:房地产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40%,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7.5%,小型银行不得超过22.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17.2%,村镇银行不得超过12.5%。
第二条红线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32.5%,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0%,小型银行不得超过17.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12.5%,村镇银行不得超过7.5%。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一、本通知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本通知所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以下简称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以下简称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参照执行。
⑨ 银行两条红线指的是什么
1、红线一:房地产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40%,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7,5%,小型银行不得超过22,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17,2%,村镇银行不得超过12,5%。
2、红线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32,5%,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0%,小型银行不得超过17,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12,5%,村镇银行不得超过7,5%。
拓展资料
一、2021年银行全面暂停房贷?
1、根据消息,受房地产贷款“两道红线”影响,近日广东多家股份行暂停按揭贷款。招商银行一线信贷业务人士对此表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广州分行及其下辖省内各家分支行已于一周前暂停按揭贷款放款,前端业务层面口径为:“节制接单”。该人士还进一步表示,全行层面,暂未有全行统一暂停房贷业务的通知,但其交流的几家省外分行同条线业务同事均反映,按揭放款暂停。
2、市场人士表示,此次按揭贷款收紧也在预计之中。光大在深圳地区已经暂停按揭贷款,广发银行则表示不接单,从房贷大头四大行的表现看,放款周期约在一个月左右,目前比较难保证。2020年12月31日,A股收市后,央行联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将银行分为五档,并设立区别性的“两条红线”指标。
二、目前停止放贷的银行有哪些?
1、目前,全国533家银行中有20家银行已经停贷,未来时间会有新增银行暂停房贷业务。但是在政策框架内,不会出现过大面积停贷,影响到房贷市场的正常秩序。
2、有数据显示,全国533家银行中,提供9折以下优惠利率的银行有12家,较上月减少30家,占比2,25%。其中8家银行提供8,5折优惠利率,1家银行提供8,2折优惠利率,1家银行提供8,8折优惠利率,2家银行提供8,9折优惠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