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内部通报可以公开吗
<strong>不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strong>
⑵ 内部文件属于保密范围吗
内部文件属于保密范围。
将涉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对国家秘密的密级,按照规定的保密权限进行。
最高密级、密级和密级的国家秘密,可以由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和单位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本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密级和密级国家秘密。确定保密的具体权限和范围,由国家保密管理部门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绝密
⑶ 单位能否向社会人员提供内部文件
可以在政府网站,打开政府部门公开目录,有一部分文件是法定公开的,如果是涉及个人的文件,可以咨询申请,有些文件涉及机密,未必适宜公开。
⑷ 红头文件可以公开吗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密级文件是可以公开的。"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
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大多公司将其作为机密文件,任职文件,紧急文件的别称。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三十一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⑸ 部队发行的杂志算涉密刋物吗
部队发行的杂志、报纸等等,分为两类,一是对外公开发行的,如《解放军报》、《解放军画报》等等。这一类不涉密,或者是故意泄一点密以威慑敌对国家。
二是只对解放军内部发行的杂志、报纸,以及设备培训教材资料,这是涉密的,不能随意公开。特别是部队设备装备的培训教材和资料,是一定要妥善保管的。
⑹ 军人犯错处分不对外公布的吗,为什么有人在部队造假处分文件,私盖公章,领导承诺给处分却迟迟不处分呢
对外是否公布完全取决于上级领导的决定,而不完全靠军纪。中国是一个正在逐步完善法制的国家,军队并不完全执行地方法律,而且即使有法律规定,也不可能一刀切。另外,部下犯错误,上级领导尽可能的偏袒一些,否则导致自己的乌纱帽都保不住,迟迟不处分就对了。不过你为什么对此这么热衷呢?请说说你的嫉妒恨是为了什么?
⑺ 涉密文件文号可以公开吗
肯定的讲不可以,文件内容涉密的公文称为密件,是不对外公开的,有绝密、有秘密、机密等区分。
⑻ 省上发至县团级文件可否公开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可以公开。仅注明“发至县团级”,而没注明“传达至县团级”,说明是可以公开。如果注明“传达至县团级”,则不可扩大知晓范围,更不可转发该文件,否则就是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