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管理 » 请示文件标题可以有逗号吗
扩展阅读
可以认识很多花的app 2025-05-20 01:04:44
速威共享交易系统可以吗 2025-05-20 00:55:59

请示文件标题可以有逗号吗

发布时间: 2023-09-03 11:11:45

㈠ 公文标题中的标点符号使用方法

国务院办公厅在2000年下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但是实际工作中,行政系统还是按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办,即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党委系统则还是沿用过去的做法,对标题中标点的使用不加限制。

这样一来,标题中如何使用标点符号的问题,似乎还未解决,而且,标题中不仅要用书名号,还要用到引号、括号、连接号、破折号,若按规定“一般不用”的话,遇有特殊情况时如何使用呢?这个问题更是缺少明确规定。下面结合目前公文标题中标点的实际使用情况,谈谈这个问题。

一、关于书名号的使用

对于书名号的使用,国务院办公厅有规定,而中央办公厅没有规定,因此产生了两种用法。

1. 行政机关公文中,标题中出现法规、规章的名称时要加书名号

国务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外国企业常驻机构登记办法》的批复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北京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的 通知

如果批转下级机关公文或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机关公文时,标题中被批转、转发公文的名称不加书名号。如:

国务院批转地质矿产部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矿产工作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公文标题中不加书名号时,确实使标题紧凑凝练了。但是也带来一些问题,一是被批转、转发或印发的公文主体,视觉上不够清晰,如上例中,国务院批转地矿部的文件的标题。同样是这个标题,试加书名号,被批转的公文看起来就很醒目:

国务院批转《地质矿产部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矿产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二是标题中的文件名称不加书名号时,有时会造成理解上的歧义。如下面一个标题:

国务院关于下达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分地区人口指标的通知

这个标题从字面上看,很容易理解成下达的是《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分地区人口指标》这样两个文件,而实际上是国家计委、国家计生委编制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分地区人口指标》这样一个文件。如果标题中加上书名号,则不会出现这种理解上的歧义。

如何解决以上问题呢?笔者建议:对于标题中的规划、计划、纲要的名称,也应允许加书名号,不仅避免理解上的歧义,在视觉上还使被转发、印发的公文主体文件较为清晰。

2. 党委机关公文中,书名号的使用不受限制,标题中的公文名称可以加书名号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党委机关公文的标题,虽然可以自由使用书名号,但是有些情况下,以不用书名号为宜。如层层转发文件时,如果使用书名号,就会造成标题套标题、书名号套书名号的问题。如:

中共××县委关于转发《中共××市委关于转发〈中共××省委关于批转《省纪委关于清理领导干部住房和用车工作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这个标题冗长烦琐,显然是由于书名号所造成。因为加上书名号之后,书名号内的文字就不能动一字,只好照抄照搬。如果不加书名号,就可以根据文件的实质内容,对标题进行技术处理。

一是只转发原始文件,如上面的标题可简略为:

中共××县委转发省纪委关于清理领导干部住房和用车工作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二是只转发直接上级机关的文件,标题可改为:

中共××县委转发中共××市委关于清理领导干部住房和用车工作情况文件的通知

由上看来,党委机关公文中,既不能一律使用书名号,也不能一律不使用书名号,应根据公文的内容,以达到标题的简洁、醒目、清晰为准。

二、公文标题中括号、引号、连接号、破折号的使用

1. 公文标题中遇有特殊含义的词语或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时,应用引号标明。如:

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钱学森同志“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荣誉称号的命令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少宣传个人”的指示

商业部关于商业部门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

2. 公文标题中遇有必须将两个词语连接起来表示一个完整的意思时,应用连接号连接。如:

××市邮政管理局1997~2000年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准购佳能NP-2型复印机的函

3. 标题中遇有必须注释的词语或补充说明的词语时,应用括号予以标明。如: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草案)》的议案

××县人民政府关于增加退(离)休职工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4. 公文采取双式标题时,在副标题前应加破折号

会议工作报告、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稿、简报等事务性公文,经常采用双式标题,其副标题前要加破折号,在正标题下缩后二字排印。如: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小学生课负是怎样减轻的

——来自上海徐汇区向阳小学的调查

三、公文标题中不用标点符号的情况

1. 避免使用顿号

公文标题中,如果发文机关名称或文件内容为并列词语时,一般不用顿号来表示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应用空格或版面排列法来表示停顿。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确保农副产品收购和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等问题的紧急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国家物价总局

关于卷烟提价后有关财务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

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遇到批转、转发多家联合制发的公文时,譬如上面这个标题,往往造成标题过长,多家发文机关名称挤在一起不易分辨,近年来采取只引一家主办机关的名称,后面加上“等部门”的办法处理,效果很好。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党委部门的公文,仍可在标题中并列成分之中加顿号,如:

中共××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督促检查、信息、文件处理工作三个暂行规定的通知

2. 不用逗号

调查报告、 经验 总结、领导讲话稿、简报的标题中,常常使用两三个并列分句,分句之间不用逗号,而以空格或版面排列法来表示停顿。如:

围绕中心服务全局把办公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创我局廉政工作新局面

3. 标题结尾处不用任何标点符号

标题是一句完整的话,但结尾处不用句号、问号、惊叹号、省略号等刹尾。如:

北京显像管厂是怎样对青工加强思想教育的人才绝不能浪费

——关于××地区人才问题调查

㈡ 公文的标题可以有标点符号吗

没有规定公文的标题是否可以有标点符号。

标题的写作:

公文标题是对文件内容的精确概括,要准确、简要,一般由发文单位、事由和文件三部分组成。它表明了文件的来源、主要内容及其性质使用。

有版头的文件或法规性文件,计划和总结,通知和通报,可省略发文单位,有时或只标以文件种类,如《通知》。

(2)请示文件标题可以有逗号吗扩展阅读:

起草公文的注意事项:

1、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2、简明扼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3、谦虚谨慎,勤勉及时。

4、贵在得“体”。合乎体式,合乎身份。

5、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正确。时间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使用数字时,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

㈢ 公文的标题可以有标点符号吗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一是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章制度(管理规章)名称,应写全名并加书名号。

二是在公文正本上,联合行文的标题中,多个联署的发文机关单位名称之间不用顿号,而用一字距空格标示。如果是引用联合行文的公文,引用的标题中联署的发文机关单位名称则连排了。

三是在事由部分出现多个机关单位、人名等并列时,每个机关单位、人名之间应用顿号分开,不使用空格。两个以上书名号、引号连用时,其间不用“、”号要连排。

四是公文标题是一个短语(偏正短语),因此标题中通常不用表示分句和句子间隔停顿的“: ; ? !。”等标点符号。

(3)请示文件标题可以有逗号吗扩展阅读:

公文标题在公文正本上的排列要力求规范、醒目、美观、大方。

标题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下空2行位置,与正文间隔一行(这就是通常说的一行题4行文,即一行标题占4行文字的行间距,以此类推,两行题5行文,但都应上空2行下空1行,排列美观视觉效果好)。一行或多行题都要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美观,长短适宜,间距恰当;人名、地名、词或词组不能拆开分置两行,以免产生歧义。

标题排列一般应使用梯形或菱形,从视角美出发,首行和尾行一般应上短下长(即上梯形或上菱形),给人以标题结构稳定感,头重脚轻(即下梯形、下菱形)就不好看了。具体设置和排列时,必须词意完整、对称美观,在这个前提下,排列形式都可以变通处理和掌握。

要正确使用标题题注即题下签注。会议通过批准发布的决定、决议和经报刊、文件汇编的一些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章,常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加括号注明何时经何会议通过或何机关批准,有的还注明何时由何机关发布、何时生效。凡标题下加签注的,正文后就不再落款写发文单位和成文日期了。

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题下的签注的字号,应小于标题,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多行标题的行距采用3号字高的7/8即可(实为4号字高度14磅了),不宜采用2号字高的7/8,行距过大也不美观。

若标题过长所占行数太多(尤其是在联合行文的情况下)会出现把正文移至第二页的情况,显然这违背了公文首页显示正文的规定,是决不允许的。这就可以变通处理,不必强求一行题4行文了。这时可把标题上靠减少行间距、字间距。

㈣ 公文标题中不能使用的标点符号是什么

公文标题中可以使用标点符号,主要有顿号、逗号、书名号、引号等。标题末是不用任何标点符号的。

一般来说,可加,也可不加,根据自己单位的习惯问题不大。但是,不能乱加、乱放。

一、书名号(标题中出现报刊名、书名、法规等作品名时必须用书名号)

在公文标题中,书名号使用最为广泛,也是惟一明文规定可以使用的标点符号。但有一点需要加以说明,这就是法规、规章名称之外是否可以使用书名号的问题。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这个表述并未排除其他情况下也可使用书名号的可能性。除法规、规章名称外,在公文标题中出现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时,也应当使用书名号。如在《×××关于做好〈××日报〉发行工作的通知》中,将“××日报”外的书名号去掉显然不妥。

二、顿号(标题中出现并列词、词组、短语,中间必须用顿号)

顿号用于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顿号在公文标题中主要用于两种地方。一是在出现多个发文机关时。在公文正文之上的标题中,多个发文机关名称的并列可以空格标示;但在正文之中被引用的公文标题,多个发文机关名称之间应该标上顿号。二是在发文事由中出现并列的词或短语时,可以视情况而定。

为了作到公文标题的简洁,能不用顿号的尽量不用。有三种情况可以变通:第一,在只有两个并列词或短语时,它们之间可以用“和”等并列连词代替顿号;但如果出现第三个或三个以上并列词语,则应该使用顿号。

三、括号(标题中某一部分需要注释或说明的,必须用括号)

括号,主要用于解释或补充说明,括号内的文字与它前面的文字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或是对前面出现的词语进行解释,或是对前面文字的补充限定,也有的是并列关系。

四、引号(标题中的缩略语或特定含义用语,必须用引号)

在公文标题中,引号主要有两个用途。一是用于缩略语。如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下半年不良贷款“双降”工作的通知》中,“双降”是不良贷款余额下降和不良贷款比例下降的缩略语,如果这里使用全称,公文的标题会显得非常臃肿。二是对一些专用的名词,在公文标题中应当使用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