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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醋酸奶可以一起喝么 2025-05-20 07:58:54

秘密文件的内容可以原文引用吗

发布时间: 2023-08-31 04:58:18

A. 密件文号可以引用吗

保密工作十不准

1、不准任何人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

2、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途径非法知悉秘密;

3、不准擅自复印、翻拍、摘抄、留存涉密信息,不得买卖、转送或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4、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携带秘密载体游览、参观、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5、不准将涉密计算机、 U 盘、移动硬盘、光盘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网络;

6、不准在非涉密机上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7、不准在处理文件时擅自变更国家秘密,不准在处理非密件时擅自引用涉密内容及文号;

8、不准在互联网、公共信息网络和毁芹竖普通快递中传递秘密;

9、不准使用未加保密装置的首州传真机传递涉密文件资料与信息;

10、不准将涉密文纤大件资料、涉密计算机带出办公室或家中处理涉密文件。

B. 秘密文件可以摘抄吗

不可随意摘抄,但经文件、资料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可以摘抄。

复制、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复印、复制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密件,应当经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复印、复制上级机关下发或其他机关单位制发的密件,应当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复制密件不得改变其原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文件按保密程度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文件的定义: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文件的形成者: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法人及其代表),个人(自然人)自然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时形成的文件,与自然人作为个人行为形成的文件是性质不同的两类文件。

C. 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有哪些

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有: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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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涉密的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有: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D. 秘密级文件可以摘抄吗

1.凡带有“绝敬陆密”“机密”“秘密”标注的文件均属于涉密文件,仅限于涉密人员阅读,不得擅自扩大文件传阅范围。

2.文件传递过程中,不横向传递谈橘文件,不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应交由党政办公室按批示进行传阅办理。

3.阅处涉密文件一般每次不超过1天,急件阅后即还,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阅文时间。

4.涉密文件不得擅自转借、摘抄、复印、扫描、上网;不得对涉密文件进行丢弃、销毁等处理,应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进行处理。

5.涉密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将文件带出办公室,不随意摆含稿团放于办公桌上,阅后请及时归还或入柜保管。

E. 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原文如下:
第一条 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形式载有国家秘密的物件,以下简称密件。
第二条 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作出明显并易于识别的标志。
第三条 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应当采用下列形式:
(一)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四条 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第五条 书面形式密件中只有少量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的,除按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标志外,还可以直接在属于国家秘密的段落之前标明密级,或者以文字指明哪些属于国家秘密事项。
第六条 非书面形式的密件,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凡有包装(套、盒、袋等)的密件,还应当以恰当方式在密件的包装上标明。
第七条 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变更后,应当在原标明位置的附近作出标志,原标志以明显方式废除。在保密期限内解密的密件,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标明“解密”的字样。
第八条 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第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保密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F. 密件文号可以引用吗

可以把引用的文号放在单括号里面。在草拟公文时,经常需要引用上级文件,把上激拆级文件抄一遍,同时滑轿为了严谨,还信铅肆要在引用的文件后注明其文号。这样做的好处不仅是郑重严谨,而且也方便别人调阅文件原文,因为收文市都是按照流水顺序登记文件名何文号的。

G. 机密文件能不能公文传阅

不能。
涉密文件传阅制度中规定凡带有“绝密”“机密”“秘密”标注的文件均属于涉密文件,仅限于涉密人员阅读,不得擅自扩大文件传阅范围。
机密文件阅读规定:(1)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2)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3)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进行登记,不得由阅件人直接传给他人;(4)不得擅自存留传阅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5)传达国家秘密文件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6)听传达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