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文函在上下级机关之间可以用吗
公文函在上下级机关之间可以用,函适用于平级单位或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直接上下级之间不能用函行文。其中请示 一份请示,只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同时主送两个以上机关,更不能分头送给多个领导。
如有需要,有关的单位可用抄送的形式。这样,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一些单位以为多头分送保险,搞“广种薄收”,结果常常是谁都有关系,但谁都不管,失时误事。
技巧须知
1、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 请示的事项:写明请示要求,如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请求资金要写明金额。
2、结尾语:多用“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请求,请予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等语。
3、注意事项:一文一事;一个主送机关;逐级请示。
⑵ 函可以用于下级对上级吗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是不可以用于下级对上级的。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八条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⑶ 下级可以对上级行函吗
不可以。根据2012年4月16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14条中对函的定义:(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所以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不可以用函。
(3)向上级部门转发文件可以用函吗扩展阅读
“函”有下列三方面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如调动干部,联系参观、学习,联系业务,邀请参观指导……。
(二)询问和答复问题。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门询问的“关于机关离休干部病故抚恤问题”的问题以及民政部对此问题的答复,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如《民政部关于请安排每年生产三百辆火葬运尸专用车的函》就是为向国家计划委员会请求批准而发的。
⑷ 函能不能以正式红头文件的形式发文
可以,函也是一种正式的公文文种,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
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4)向上级部门转发文件可以用函吗扩展阅读
(一)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三)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等。
⑸ 公文规定下级部门可以给上级部门来函吗
相隶属或不相隶属的下级部门均可以对上级部门发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