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业单位调任可以破格吗
让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2019年11月26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务员调任问题进行了重新地梳理和界定,为我们科学、规范地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遵循。新版调任规定,虽然没有出现明确的关于破格调任问题的条款,但是透过有关条款,我们不难发现事业单位人员破格调任的制度依据。下面,我们就来聊聊破格调任这个问题。
1、那什么是调任呢?
新修订的《公务员调任规定》是这么表述的:调任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穗码让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简单地说,调任就是企事业单位一定级别的工作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一种方式。
2、事业单位人员破格调任是否具有政策依据?
刚才,我们了解了调任的涵义,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事业单位人员破格调任的可行性问题。上面我们也提到, 新修订的调任规定并没有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破格调任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只要仔细研读新版调任规定的第六款和第七条款,就会找到明确的答案。透过这两个条款,我们不难发现,调任规定显示,因工作特殊需要,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猜局可以对部分资格条件进行微调。这种微调毫无疑问,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 “破格”。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是哪三种情况。一是领导班子结构需要(这种情况在各级领导班子换届中比较常见)或者调任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二是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三是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所以,只要符合以上3个条件中的1个条件,并经有关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事业人员的破格调任是可以实现的。可见,从制度上、政策上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破格调任是没有问题的。
3、最终结论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破格调任是有制度基础和政策依据的,是具有可能性和可操作性的。
好了,我的回答就这些,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问题表达不够准确、明了。你是想问事业编调任行政机关,还是想问国企调任事业单位,或者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调任一类事业单位?只有搞清楚问题的方向,才能准确回答你的问题。但是可以肯定的是, 不管任何形式的调任,国企到事业或机关,事业调行政,破格肯定没问题,只要符合条件,有领导愿意用你,没有条件也会创造条件 。这是组织上为了选拔使用优秀干部、避免人才浪费开的口子,口子尽管不大,总还是有的。
比如事业编调任行政机关,按模老规定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处级年龄50周岁以下,科级45周岁以下;二是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在岗两年以上;三是接收单位有空编。三项条件缺一不可,原则上才能完成调任。可现实中仍有少数人突破这些条件走完调任程序,比如去年媒体曝光的广西某地专技十级岗位直接调任乡镇镇长的,以及本地一名副处级干部超过45周岁调任行政机关副局长(2018年前处级调任要求不能超过45周岁,超过年龄必须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都是典型案例。
事业调行政相对要求还严格点,如果是国企调任行政行政事业单位,破格的现象更为普遍。这与国企本身级别界限相对不明确有关,很多国企领导在调任行政事业单位之前,很多与调任的岗位级别并不相当,可最后基本上都走完了调任程序,其中有一部分就是破格实现的。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破格的原因无外乎三点:第一,工作需要,这是用的最多的理由;第二,有重大立功表现,比如荣立一等功、二等功等;第三,属于专业技术人才,有重大科研或技术表现,在国家各类高新技术人才库序列等,都可以作为理由破格调任。
理论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要满足任职年限要求,在调入行政机关的同时可以获得提拔。例如,事业管理六级(副处)可以调任公务员正处级领导。
我国公务员实行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交流到事业单位、国企任职,事业单位和国企的工作人员也可以交流到机关成为公务员。
后者就是 调任 ,其准确的定义是指 国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调入 机关 担任 领导职务 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
简单来说,调任就是国家 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拔公务员 的一种方式。
你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想要通过调任手续,至少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如果是管理岗位,至少是八级职员以上;如果是专业技术岗位,应当任正高职务,或副高职务2年以上;
2、符合年龄和学历要求;
3、符合工作经历、任职资历、最低工作年限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调任人员在办理公务员登记时,需要进行 任职定级 ,要根据其调任的职务职级, 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等 ,比照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简单来说,在理论层面,只要你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就可以安排相应的职务职级。当然,前提是你调任的单位要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我举个例子,如果你担任事业单位管理六级职员岗位(副处)满2年,可以在办理调任手续的同时提拔为正处级领导职务。
目前,调任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 公开选调考试 ,二是 直接办理调任手续 。
不管是哪种方式,一般都是 先确定调任岗位 、 确定调任条件 , 再对外选拔 。
例如,市直机关有一个副局长(副处级)的岗位空缺,决定通过选调程序进行选拔。那么,组织部门会先确定调任的条件,一般要求是事业单位的管理五级、六级职员,以及市属国企的正、副职领导。
如果是正处级的岗位空缺,那么组织部门会把条件限制为:事业单位管理五级职员(正处)、市属国企的正职领导。
此时,事业单位六级职员、国企副职领导连报名资格都拿不到,也就谈不上调任的同时破格提拔了。
事实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时, 能够安排 相同层级的公务员领导职务 已经很难得了 。大多数情况都是 安排同层级的职级 ,例如事业单位管理六级职员安排为四级调研员。
至于在调任的同时得到提拔的,我是闻所未闻。
不过,也不排除有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源充足,得到了主要领导的大力推荐,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得到提拔。
欢迎关注@瑛杰小猪,一起聊聊体制内的小知识。
目前的体制下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身份才可以转换,比如事业单位副处转任行政单位副处,身份随之而变,其它都是白日做梦,现在各地公务员严重超编,事业人员想进公务员难上加难,唯一就干好技术工作。
很多人是用文件字面意思来回答的,其实现在调任口子很紧,特别是副省级市的区,例如四川省成都市辖的区,调任是很难的。目前提拔调任是封了的,例如事业正科到副处是断了的。交流调任也是严控,只能是获得副省级市委市政府以上的表彰或经认定专业技术类(医疗、规划、建设等领域),其他的,都不行,而且现在提拔调任的权限上收到省上(原来副省级市也可以审批),交流调任权限虽然在市上,但省上也要备案,说白了,也要问省上的意见。总之,现在调任口子很小,平常人可以认为是没有机会的。可以走事业单位六级职员的路,虽然少,至少是通的。另外,公务员入口建设的主渠道目前只有公招,选调生,军转安置三种方式。调任本来就不是公务员队伍建设主渠道。
② 如何正确行使权力
问题一:我们应该如何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问题二: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态判 公民怎样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1)公民在行使公民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
(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诚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
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负责任的,有正义感的合格公民。
问题三: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 1)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或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或既有法律规定,又有物质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缓渗性。
(2)公民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还要自觉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首先,应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既然享有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其次,不容许滥用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的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第三,要自觉履行义务,公民应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问题四:从正确行使权利的角度说说怎样正确使用网络 随着互联时代的兴起,现在无论大人、儿童、中老年人对互联网的概念和使用都已经不陌生。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来临之后,对互联网更加是依赖性越来越强,但是在使用中,很多人无意中在互联网里面被骗或者不经意下就违反了一些互联网的相关规定。
针对如何正确使用互联网的问题。互联网构成了庞大的虚拟世界,有不同于现实社会的规律和特点,但互联网绝非是法外世界,公民的网络行为同样要受法律调整。在互联网,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同时公民也有承担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我就当前公民在互联网中如何正确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公民在网络中的政治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表达意愿的权利。互联网产生以后,党和 *** 利用互联网信息发布快捷、互动无地域限制等特点,努力开辟公民实现政治权利的新渠道--网络问政(微博问政)。2011年,官方微博产生,这一年被称为中国“政务微博客元年”,从此政务微博客进入了爆发式发展阶段,成为网络问政的平台和重要渠道,成为公民最受欢迎的参政议政方式。2012年两会,从两会代表到 *** 、官员微博,从媒体记者到普通网友,微博已经成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微博以其秒互动的传播优势,开启“人人都是参政者”的新阶段。
公民如何正确行使网络上的参政议政权?公民在网络上发表政见,必须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向党和 *** 如实反映民情,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和国家的政策,真诚地向 *** 提出合理化建议。绝不能为一己之私,攻击、抹黑党和 *** ,败坏党和国家的形象,给国内外敌对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如果公民在网络上进行反革命宣传和反革命煽动,或发表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受到刑法严厉制裁。
二、公民在网络中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着作及电影 、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和观点的权利。当今时代,网络有着信息发布自由,信息传播面广的特点,有着使个人意见迅速形成为社会性舆论的能量,因而成为人们发表言论、表达观点、扩大个人影响力的重要平台。但却有人利用这个平台兴风作浪,有的制造散布网络谣言,混淆视听,造成社会混乱;有的为泄私愤,不惜使用网络暴力攻击他人,伤害他人名誉。无论是网络谣言还是网络暴力都扰乱了互联网秩序,给现实社会带来恶劣影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网络暴力包括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恶意“人肉搜索”行为、以及网络谩骂、人身攻击等侵犯他人人身权的行为。2008年1月发生的姜岩因丈夫扰闭脊外遇跳楼自杀事件导致的网络暴力案,被称为网络暴力第一案,之后各种类型的网络暴力案层出不穷。
网络谣言是一种主观恶意行为,具有颠倒黑白,扭曲是非的特点。由于谣言可以借互联网在几秒之内传遍全球,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例如“蛆橘事件”让全国柑橘严重滞销,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响水县“爆炸谣言”引发大逃亡致4人遇难,“皮革奶粉”传言重创国产乳制品等等。
网络谣言的始作俑者属于心术不正,然而为什么很多网民成为积极的传谣人?成为恶意“人肉搜索”的奋力接棒者?原因在于他们对网络言论表达的“自由度”认识不清,不少网民认为网络言论不同于日常生活语言规则,是完全自由的,转发一下别人的帖子更没有什么不可以,因此对一些恶意帖子,不加思考人云亦云,信手转发,最终被人利用。
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权利和 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 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
问题五:领导干部如何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在当今社会,随着各种形形 *** 的诱惑,不少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落马。面对新形势,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正确行使好手中权力。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同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这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地行使手中权力;能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能否经得起长期考验,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前途命运。笔者认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在实践中做出正确的回答。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首要的问题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打牢思想政治基础。 *** 多次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主要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问题,”这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根本前提。当前,有的干部在行使权力上出了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权力观出了问题,是思想道德防线发生了动摇。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必须加强学习,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实质。切实懂得,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权力是社会分工的一种体现,根本不存在特殊公民,特殊党员和特殊阶层;权力服务的对象是人民,而不是个人利益和少数人利益;权力是一种责任,必须对人民负责,任何权力是与一定的职责相称的,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当前,尤其要深入学习“ *** ”重要思想,深刻认识“ *** ”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切实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进一步提高正确行使权力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实践“ *** ”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只有把学习抓好了,思想正治基础打牢了,防线坚固了,才能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处理做人与做官的关系、公与私的关系、作为与地位的关系,经受住各种考验,自觉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反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二是要健全民主制度,增强民主公开程度。发扬民主,是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权力的重要措施。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值得注意,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是造成个别领导干部独断专行的重要根源。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从改革机制体制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广大党员意志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民主制度体系,是解决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权力问题的根本途经。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实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大力推行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还应提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建立与群众协商对话的机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大力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坚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 集中采购,医药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进一步规范程序,增强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透明度,提高权力运行的民主和公开程度。三是要积极推进廉政法制建设,增强法律法规意识。这是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关键所在。法制带有强制性,它要求领导干部的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并接受法律的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行使超越了法律界限,其权力必然走向反面。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强......>>
问题六:公务员如何做到正确行使权力 做好真正的人民公仆,时刻不忘为人民服务。
问题七:公民应该怎么正确行使权利 (1) 公民在行使公民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2) 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 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
(4) 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诚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负责任的,有正义感的合格公民。
问题八:党员怎样正确行使权力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 *** 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 *** 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 *** 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 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
③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间有没有任免干部权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间不会任免干部权,因为试用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橡野判)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梁改正式任职的,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终止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脊唯予以处理。
④ 市纪检委监察局对违纪的行政人员有直接下达停止行政的权利吗
一般不会下达这样的指令,但实际是有这个权利的,你停职接受调查,那么你就相当于停止了行使行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