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互联网上公开明确"不予公开"的公文,犯法么
如果公开的明确不予公开的公文是涉及个人隐私或者第三方商业秘密,有可能涉及行政违法或者民事侵权。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公开公文的内容涉及到国家秘密、泄露国家秘密的,情节严重则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法律分析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于个人隐私,法律上并没有对其做出过明确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对于公民隐私权的界定,可以得知,涉及到公民的不愿为他人所知的私密信息,或者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对于公文或者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且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政府机构不得擅自公开,应当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石否应当公开。对政府信息是否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进行初步判断,对是否存在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进行审查的情况进行查明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泄漏国家秘密的行为,故违反相关规定公开明确“不予公开”的公文于互联网上的行为,如果公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② 涉密文件文号可以公开吗
肯定的讲不可以,文件内容涉密的公文称为密件,是不对外公开的,有绝密、有秘密、机密等区分。
③ 不予公开的文件可以发网上吗
不予公开的目的就是不让该文件往在流传。其要求就是不能用任何方式流传到外面。在网上发布不予公开的文件,实际上就是把不予公开的文件给公开了。所以,不予公开的文件是不能网上发布的。
④ 不予公开文件的要求
不予公开文件的要求如下:
1、绝密;
2、机密;
3、秘密;
4、敏感。绝密通常是指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特指部分秘密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投标方案、电子帐本、程序源码、个人隐私以及重要信息的录像带和光盘等文件。机密指标有机密密级的文件、简报等形式含有国家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的载体,包括文件、简报、讲话材料,各种资料、报表、刊物,以文字、符号、图形、声、像等形式。秘密可以称为私有文件,或由于部分原因而不可以向大众公开的文件,如国家机密文件等。敏感容易造成反应和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不予公开文件转发了怎么办
不予公开文件转发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打开手机桌面上的QQ客户端;
2、在主页进入转发文件的好友窗口,并点击文件,在弹出的菜单中点击撤回;
3、在下方弹出的提示窗口再次点击撤回,转发的文件就直接被删除掉,对方也看不到文件。不予公开的文件可以在内部人员间传递,不可向外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