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的繼承權如何確定
由於房地產屬於不動產,其所有權的取得不同於動產。我國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惟一合法憑證。」。因此,只有將房屋權屬證書上的權利人變更為繼承人後,繼承人才真正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城市房屋權圓察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又特別提示:「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登記。」。所以,房地產發生繼承時,必須辦理轉移登記。房屋繼承產權轉移登記通常按下列程序進行: 1、申請登記。房屋繼承時,進行房產的分割和產權轉移應根據房屋分割的情況在分割後三十日內向房屋主管行政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同時向登記機關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房屋權屬證明書,公證書, 遺產分割協議書 或 法院判決書 、調解書,原 房屋所有權證 ,原 土地使用權證 ,遺囑、遺囑證明,有棄權者還需交同一順序 放棄繼承權 的棄權證明。手續完備者,登記機關即進行受理。這里要特別注意的是房地產 繼承權公證 的辦理。所謂房地產繼承權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證明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合法房地產享有繼承權的法律行為。當事人申辦房地產繼承權公證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並到房地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辦:(1)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如 居民身份證 、戶口簿等;(2)申請繼承的房地產的產權證明,即房產證;(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該證明應由被繼承人死亡時醫院或原戶籍所在地 公安派出所 出具;(4)被繼承人的 親屬關系證明 和叢腔檔有無依靠被繼承人撫(扶)養的人的證明。該證明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相關部門出具;(5)繼承人如果委託親友或機構代理公證時,還應向公證處出具 授權委託書 。授權滲亂委託書一般應經公證處公證。來自國外的委託書還須經所在國公證處公證和我國駐該國領事館認證。 2、權屬審核。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審核主要是核對產權檔案,審查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明材料和證件。 3、公告。對申請人提交的遺產分割方案及相關的資料及證件進行公告,征詢異議,核實證據,以防差錯。如無異議,則進行核准登記。 4、核准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應當作出准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權利人(申請人)。」。若經登記機關審核,繼承房屋的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公告又無異議,登記機關則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於受理登記後的兩個月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同時收回原房屋產權證。
⑵ 如何確定房屋繼承
可以按照下列標准來確定房屋繼承:
1、如果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2、虧差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3、沒有遺囑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虛畝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銷譽皮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⑶ 最新房產繼承是如何規定的
房產繼承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房產繼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它是房地產轉讓中的一種方式。那麼我們面對房產繼承的時候應該怎麼做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房產繼承小知識。最新房產繼承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的《民法典》中所列遺產的范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
房產繼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它是房地產轉讓中的一種方式。但這種轉讓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行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關系。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一)繼承條件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
這輪仿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
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
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判鍵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二)繼承的形式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三)房產分割
房產的繼承和分割與其他財產不同,房產雖然可以分割但這種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間房屋分成許多份。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繼承人共同繼承,作為共有的房產。如一定要分割時,可以採用作價分割的方法。
1.房產繼承時如何申請產權轉移登記?
房產繼承時申請所有權轉移應提交下列文件:1申請書;2繼承人身份證伯;3原房地產權證;4被繼承人死亡證明;5繼承證明文件及公證書。
2.分割房屋遺產,採取何種方式臘沖纖為宜?
房屋遺產分割不同於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人數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遺產本身的結構也難以分割等,如果強行分開、割斷,可能損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產無法正常使用,或給生活帶來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遺產在客觀上可行,且不損害房屋的效用,不影響生產、生活,可以分割處理。對於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處理:
1、折價補償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准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估標准,並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2、共有方法。各繼承人也可以商定遺產房屋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遺產分割中,應盡量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共有的方法並沒有徹底解決糾紛,應視為對第一種方法的補充,如折價一方因經濟能力負擔不起折價款時,採取共有方法,也可減少矛盾。
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⑷ 房屋如何才能繼承
房屋能繼承的方式:一般情況下,按照遺囑基橋殲優於法定繼承的順序,確認具體的繼承人范圍。然後,按照被繼承人指定的方式予以繼承,沒有指定的,則同一順位繼承人份額均等,協商一致的,可不均等分配。確認分配份額後,即可依法主張繼承權,取得房產份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搏沖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消塌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⑸ 繼承房子需要什麼條件
繼承房產的條件有:房產屬於死者的合法財產,有房產證;先按照遺贈扶養協議繼畢蘆承,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贈扶養協議,也沒有遺囑的,會按照法定繼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餘鉛緩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激亮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寬數銀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慎宴、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豎模。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⑹ 房屋遺產應該如何繼承
房子遺產繼承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的評估。
第二步,申請人需要到當地的公證處進行繼承公證,取得公證書。
第三步,申請人到房地塵裂產部門進行房屋面積測繪的申請,領取測繪結果,便於產權源悶登記。
第四步,申請人拿著房產證、繼承公證書和房屋測繪結果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申請,填寫申請書。
第五步,如果有涉及房產權等的相關法院的手續,或者房屋在測繪後,發現存在違法建設或改建了,也要把規劃部門的處理決定書或者報建審核書一並遞交。
凡是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合法的繼承人在產權人死後可以對房屋進行繼承登派裂閉記。
⑺ 房屋繼承權的條件是怎麼樣的
房產繼承的條件是: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死者若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辦理繼承。無遺囑前提,需要按照繼承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屬於死者合法擁有的住房。
【運罩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亂此十七條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嘩悄迅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