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視頻照片 » 異地判刑罪犯可以和家人視頻嗎
擴展閱讀
電話手錶可以打游戲嗎 2025-05-05 13:21:41
怎樣實現資料庫的安全性 2025-05-05 13:01:47

異地判刑罪犯可以和家人視頻嗎

發布時間: 2025-05-05 11:59:37

❶ 犯罪判刑後有見家人的要求嗎或打電話

犯罪判刑後有見家人的要求嗎或打電話

犯罪判刑後可以見家人或打電話。
《監獄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訊,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監獄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異地犯罪判刑後,罪犯或家屬可以要求回原籍服刑嗎

一般是在審理案件的所在地法院判決以後,由當地的勞改部門執行,罪犯或家屬可以要求會原籍服刑,但是需要向當地勞改管理部門申請,如果批准了,就可以

犯罪人被判刑後幾天內送往服刑監獄,罪犯打電話給家人己判刑2年,幾天後送往監獄,一到監獄家人能看他

這要看看守所的時間,一般都是為了方便一車送到監獄,如果這個星期只有一二個那可能要等到下一批一起送,到監獄後你可以等電話或者直接去監獄看

判住刑以後,讓犯人給家人打電話嗎?

不是每個犯人都有這類待遇的。監獄根據犯人的改造表現給予的一種恩典,表達 *** 人性的一面。

判刑後讓家人見面,如游爛果離得遠了讓打電話嗎

打電話好像是他能打給你,而且要申神羨漏請排隊,不是想打就能打的。

犯罪判刑會用電話通知家屬嗎?

不會.

經濟犯罪判刑需要通知家人嘛

一般情況下只要構成刑事犯罪就會通知家人,即便只是拘留也會要求通知家屬,

犯罪對家人的危害

犯罪,主要是對社會的危害和對受害人的危害;同時對犯罪行為人本身也造成人生發展與事業前行的直接危害,按派飢照罪罰相等相適應原則,過程犯罪犯還可能終身失去自由或喪失生命;
雖然我國實行的是罪責自擔,不搞誅連,不殃及案外人的刑罰制度,但犯對家人或親屬的實際危害是少不了的:一是道義和精神損害影響;二是經濟上的損失和精力的損失;三是相應影響親人的社會證信力,如果親人須從業或從業某一須政審領域時可能會受限。

判刑後多長時間可以給家人打電話?

你給管理意思一下的話,當天就可以打

❷ 判刑入獄是本地羈押還是異地關押

判刑入獄是本地羈押,當然了,通常情況之下,監獄是關確定有罪的人員。首先就是要根據我們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在沒有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夠確定是有罪的。

一、判刑入獄是本地羈押還是異地關押?

判刑入獄是本地羈押。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是否達到立案條件由司法部門經過審查確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第一百一十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二、看守所和監獄,拘留所有什麼不同

看守所:用來關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注意是涉嫌,有嫌疑,因為公安機關還沒有查清楚,又怕人跑掉,所以要先關進看守所,防止嫌疑人逃跑,隱匿,自殺等等情況,如果嫌疑人被查清楚確實有罪,被法院審理判刑了,就不叫嫌疑人而叫犯人,就會被關押到監獄了,當然被判的刑期比較短或者拘役一類的刑罰就在看守所執行了。

監獄:嫌疑人被查清楚確實有罪,被法院審理判刑了,就不叫嫌疑人而叫犯人,就會被關押到監獄服刑,刑滿才會釋放。

拘留所:跟監獄類似,是因為某人觸犯了治安管理法,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了就會關進拘留所,行政拘留的時間都比較短,到時間就把人放了,就是說行政拘留的處罰執行完了,沒事了。

總之,監獄和拘留所是這個人的事情已經查清楚了,進去接受處罰了。進看守所後如果有罪就會進監獄,沒罪就放人.。進了監獄服完刑後放人,進了拘留所呆十幾天也就放人了。

根據法律規定,看守所和監獄在關押的人員,主要的承擔的司法責任等方面有區別,主要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規定: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法律對被羈押的人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人犯進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已經經過了人民法院的判決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說是被判處拘役,此事是需要採取一定的措施,那麼通常情況之下都是在本地來進行羈押,那也有可能是會被送往其他的地方來羈押,就是根據不同情況來接受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