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這次周縣長能受到省紀委的調查呢,縣委書記沒有責任嗎
雖然兆早謹縣委書記管縣長,負有領睜消導責任,但在目前的實際狀況下族基,領導責任的認定太復雜,故縣長被查,書記不一定有事。
② 鎮長升遷一般調到哪
最常見的是調委鉛搭虛黨委書記。如果是本縣內其他鄉鎮的黨委書記出現空缺,鄉鎮長也有可能會調過去任黨委書記。鄉鎮黨委書記為正科級,正科級是國家公務員的職務級別,一般指鄉科級正職。鄉科級正職是一個公專務員職務層次,不是級屬別。在不越級提拔的情況下,鄉鎮黨委書記若升職會升為副處級,也可叫做副縣級。任實職的副處級幹部在縣或縣級市可任縣委副書記、縣委常務副縣長、常務副縣長、副縣長,所以鎮黨委書記提拔升職一般會升為副縣長。枝族
公務公務員職級: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鄉鎮提拔。
鄉鎮是幹部成長的主要平台,縱覽縣個部委辦局的領導,絕大多數有鄉鎮書記的履歷。在我們這邊鄉有副鎮長、武裝部長、政法委員、宣傳統戰委員、組織委員、紀委書記、副書記、人大主席、鎮長、書記等職位。「上面千頭線,下面一根針」,鄉鎮工作量非常大,一個人干好幾個人的活,壓力也大,條件艱苦,但是非常鍛煉人。
一般在鎮里辦公室主任(黨委秘書)提拔最快,畢竟跟著書記服務,里里外外都負責,能文能武,基本上最優先提拔。其次是組織千事,團委書記,財政所長在鄉鎮享受副科級待遇,掌管錢袋子,在鄉鎮不少能提拔副鎮長。
在鄉鎮提拔,一般剛開始是副鎮長(不是黨委委員),然後一步步往上爬,鄉鎮「三年一小動,五年—大動」,幹部流動、提拔、互調非常頻繁。
如果能走得順利,每次調整都能往上走一個格,比如組織委員→紀委書記→副書記→人大主席→鎮長→書記。如果比較幸運、能力很強,每次調動如每次都能提拔,那麼在鄉鎮從副鎮長到書記,也至少要15年(有特殊關系的除外),大多數的鄉鎮幹部是在苦苦等著,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在鄉鎮,如果能熬到正科級,那就是非常幸運了,祖墳上冒青煙了。
在鄉鎮如果覺得沒有混頭,實在提拔不上去了,很多從人大主席就回城了,一般在局裡擔任副局長(主任科員)。比較好的鄉鎮的書記,回城能幹一把局長,差點的鄉槐燃鎮的書記,回去能幹個局黨委書記,當然和人的活動能力有關,有的大鎮的書記(副處級),能直接進做副縣長、政協人大領導,甚至直接成為常委。
③ 縣長縣委書記由誰任命
法律分析:縣委書記是黨在縣一級的委員會的主要領導。縣委書記的任職,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縣黨代會換屆選舉。在黨代會召開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出縣委委員。然後縣委委員在召開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選舉出縣委書記。
第二種,黨代會閉會期間時,由上級直接任命。這里的「上級」可不是地級市市委。由於縣委書記的位置非常關鍵,又分兩種情況:一是由地級市市委提名人選,省委組織部審查,報經省委常委會決定。也就是說,地級市市委是有推薦和建議權的。通常,這種情況在最終的幹部大會宣布時,通報為——市委常委、組織部長A宣布省委、市委決定:B任某某縣委委員、常委、書記。此處會點明「省委、市委決定」。二是由省委組織部直接考察,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這種情況多見於省直部門「空沖核降」或者異地調任,屬於省委統一調配。這種情況在最終的幹部大會宣布時,任命通報為——市委常委、組織部長A宣布省委決定:B任某某縣委委員、常委、書記。此處會點明「省委決定」,不會再提「市委」。
綜合來看,縣委書記的最終決定權是在省委,而不是地級市市委。縣委書記之所以由省委任命,主要是由於其位置關鍵,處於上下協調、左右統籌的核心位置。因此,其任命許可權已經由地級市市委上移到省委。
法律依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第三條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把政治標准放在首位,符合將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具有推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能力,結構合理、團結堅強的領導集體的要求。樹立注重基層和實踐的導向,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注重發現和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用好各年齡段幹部。統籌做好培養選拔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工作。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幹部應當進行調整,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
第四條 本條例適用於選拔任用中共中塌判好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部門領導成員或者機關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成員(不含正職)和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及團鉛其工作部門領導成員或者機關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上列工作部門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選拔任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和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領導成員及其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參照本條例執行。上列機關、單位選拔任用非中共黨員領導幹部,參照本條例執行。
選拔任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黨政領導幹部,法律法規和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④ 人民的名義,季昌明抓丁義珍真的要向省委匯報嗎
當然要像省返啟委匯報,論級別,他們是同級,同級之間,檢察院在沒有上級指漏戚如示的情況下仔納,沒有權利抓同級別的官員!
⑤ 副縣長是什麼級別幹部
副縣長是正省級襲慧幹部,一般情況下,幹部的職務和級別是相對應的,但也有例外,某縣正縣長的職務是縣長,但他可能是副市級,幹部的級別和職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副縣長是正省級幹部(正部級幹部):
國務院各部委正職幹部(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省長、天津市市長)
部隊正軍職幹部(如江蘇省軍區司令員、12軍軍長)
副省級幹部(副部級幹部):
國務院各部委副職幹部(如公安部副部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正職幹部(如國家文物總局局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副職幹部(如安徽省副省長、重慶市副市長)
各副省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南京市市長)
部隊副軍職幹部(如浙江省警備司令部副司令、31軍副軍長)
正廳級薯卜幹部(地市級幹部):
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正職幹部(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各副省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如寧波市副市長)
各地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無錫市市長)
部隊正師職幹部(如1軍後勤部部長、34師政委)
注:以上為高級幹部
副廳級幹部:
國務院部委各司副職幹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副職幹部(如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南京市數禪穗教育局局長、江寧區區長)
各地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如蘇州市副市長)
部隊副師職幹部(如35師副政委、179旅旅長)
正處級幹部(縣團級幹部):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經濟作物處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沈陽市衛生局副局長、浦口區副區長)
地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揚州市勞動局局長、濱海縣縣長)
部隊正團職幹部(如105團政委)
副處級幹部: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處室及區縣各局正職幹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局長)
地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鎮江市民政局副局長、張家港市副市長)
部隊副團職幹部(如105團參謀長)
正科級、副科級幹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院等事業單位,其各級幹部參照政府各級幹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級別,不屬於公務員編制
政府各級幹部如為上一級黨委常委,則其行政級別升一級。如張家港市市長為正處級幹部,若為蘇州市市委常委,則為副廳級幹部
按例,高級幹部在60或65歲以後往往調往相應級別的人大、政協擔任領導職務,俗稱「退居二線」
正省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巡撫與布政使,為從二品
副省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按察使,為正三品
正廳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知府,為從四品
副廳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同知,為正五品
正處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知縣,為正七品
副處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縣丞,為正八品
二:幹部級別:
一級幹部:政治局常委 國家主席、副主席 委員長 總理 軍委主席 政協主席
二級幹部:政治局成員 書記處成員 副委員長 副總理 國務委員 軍委副主席 政協副主席 最高法院院長 最高檢察院檢察長
三級幹部:部長 部黨組書記 省委書記 省長 省人大主任 省政協主席 俗稱省部級
四級幹部:副部級 副省級
五級幹部:司長 廳長 地級市長 俗稱司局級
六級幹部:副廳級 副市級
七級幹部:處長 市局長 縣長 俗稱縣處級
八級幹部:副處級 副縣級
九級幹部:科長 市處長 縣局長 鄉鎮長 俗稱科級
十級幹部:科員 股長 鄉鎮助理 俗稱股級
十一級幹部:縣以下公務員
一般情況下,幹部的職務和級別是相對應的,比如某縣的正縣長就是縣處級。但也有例外,某縣正縣長的職務是縣長,但他可能是副市級。
⑥ 省長和書記誰的職務大啊
在我國,省長和書記是中央人大選。
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別選舉並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省長和副省長、市長和副市長、縣長和副縣長、區長猛跡和副區長、鄉長和副鄉長、鎮長和副鎮長。所以省長只能由省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而不能由中央直接任命。
因枝燃並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服從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所以省長歸屬國務院領導。因為,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同樣每年召開一次,所以在地方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果省長產生人事變動,則由國務院任命人員代理段型行使省長職權,所以稱為代省長。待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召開選舉通過後,才能正式稱為省長。
省委書記的任免程序:
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考察合適人選,或由中央領導同志動議,經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醞釀,並通過,中央直接發文任免。
省委書記也可以有省委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但必須於中央提名人選一致。
⑦ 縣長什麼行政級別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等。
一級幹部:政治局常委、國家主席、副主席、委員長、總理、軍委主席、政協主席;
二級幹部:政治局成員、書記處成員、副委員長、副總理、國務委員、軍委副主席、政協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院檢察長。
三級幹部:俗稱省部級,部長、部黨組書記、省委書記、省長、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政協主席。
四級幹部:副部級、副省級。
五級幹部:俗稱司局級,司長、廳長、地級市長。
六級幹部:副廳級、副市級。
七級幹部:俗稱縣處級,處長、市局長、縣長。
八級幹部:副處級、副縣級。
九級幹部:俗稱科級,科長、市處長、縣局長、鄉鎮長。
十級幹部:俗稱股級,科員、股長、鄉鎮助理。
十一級幹部:縣以下公務員。
中國政府官員分為多少個行政級別?
我國的行政級別分為五級。分別是: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
綜上所述,關於中國官員行政級別一覽表的問題,上面已經劃分很清楚各領導的層次了,可以參考上面的內容來具體了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舉派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橡拍。
第十九條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二十一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國家根據人梁答羨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員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等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置與其領導職務、職級相對應的銜級。
⑧ 縣長是什麼級別幹部
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缺仔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十二)辦事員:十臘穗至十五級。
行政級別分中央,省(直轄市),地區(市),縣(縣級市)鄉。
中央
一級:軍委主席
二級:國家主席
三級:國務院總理
四級:副主席、副總理、國務委員
五級:部長
六級:省委書記、省長、省政協主席,直轄市書記、市長、市政協主席。
中國行政級別分9級
1級,准國級:香港,澳門2特區(對外享受國家和地區中的地區級,可以單獨參加國際的經濟,社交,體育活動和申辦國際級的活動,如奧運會等,高度自製,有自己的區旗,區徽)
2級,正部級:4大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
3級,副部級:14個副省級城市(包括9個副省級城市和5個計劃單列城市)
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武漢、廣州、濟南,杭州,成都,深圳、廈門、寧波、青島、大連
4級,准副省級: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會城市和國務院批準的唐山市、大同市、包頭市、伏局汪鞍山市、撫順市、吉林市、齊齊哈爾市、無錫市、淮南市、洛陽市等十個市為「較大的市」。
5級,正廳級:一般地級市
6級,副廳級:省直管縣級市
7級,正處級:一般縣級市
8級,副處級:市管鎮
9級,正科級:一般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