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雨山區信息公開網上監督管理制度是什麼
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對政府規定的是需要進行信息公開的,各地的政府現在都相應了國家的規定都進行了相關信息公開工作。現在很多的政府都是在網上進行信息公開,對於網上信息公開肯定需要有一些管理制度。那麼雨山區網上信息公開監督管理制度是什麼? 雨山區政府信息網上公開監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雨山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信息發布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規范網站信息采編、審核、發布等工作,確保政府信息在網上准確、及時、全面和安全發布,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有效避免違法、違規、不當發布政府信息現象,根據《保密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 法規 和省、市、區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向社會發布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都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統一平台為市屬范圍內的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的官方網站,在該網發布政府信息應保證其嚴肅性、准確性、權威性、全面性、時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條 網上公開政府信息要嚴格遵循「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先審查、後公開」的信息公開審查原則。 第五條 非本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所製作的政府信息不得在政府信息公開網上直接發布;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公共企事業單位製作的政府信息經保密審查和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批准後可以轉發,但須註明來源;與本機關職能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可提供鏈接或以添加附件的形式發至本機關子站點相應目錄下。 第六條 為保證政府信息公開網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不得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發布學術性研究、探討、評估、抒情等非政府信息;禁止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發布與本部門、本單位職能無關的信息。 第七條 擬定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發布的政府信息,應按照下列程序認真審核: 1、對本部門、單位製作的政府信息,信息發布工作人員需對信息的安全性(包括涉密情況)、文字的准確性、格式的規范性等進行認真初審,並在公文公開屬性欄標注公開屬性。 2、初審後,報本部門、單位的分管領導審簽方可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發布。重大或敏感政府信息須報經主要領導審簽。 第八條 信息發布工作人員在網站後台完成信息發布工作後,需及時進入政府信息公開網主頁對公開信息進行再次確認、校對,確保信息完整、格式規范,謹防出現重發、錯發或漏發信息的現象。 第九條 信息公開單位要建立信息發布審查登記制度,填寫書面的審查登記表,建立工作檔案。各公開單位應妥善保管信息上網發布後台賬號和密碼,密碼不得用字母或數字簡單構成,不得外泄。如因網站相關業務調整或測試需解密的,事後應及時更改密碼。 第十條 各公開單位需明確一名熟悉計算機及網站運用人員每日檢查並完善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子站點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更新政府信息,保持政府信息發布常態化,避免階段性、突擊性發布政府信息的現象。 第十一條 各公開單位需明確專人每日檢查網上依申請公開信息受理情況,在接到依申請公開信息申請後,嚴格按規定時限、規定程序處理,並在網站後台依申請公開處理情況備注欄中填寫相關處理情況,以備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掌握了解。 第十二條 區政府辦對政府信息網上公開情況進行日常監控,對發現的網上信息發布中存在的問題將及時向相關單位下發通報函,相關單位在接到通報函後應對照通報情況立即整改。 第十三條 區政府辦在政府信息公開網上一經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將在其職責范圍內責成和組織相關機關及時發布准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十四條 各公開單位應於每年1、4、7、10月8日之前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逐級報送上一季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的統計數據,由區政府辦對各公開單位報送的統計數據核准、把關。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政府辦將在《全區政府信息網上公開情況月度通報》中予以通報表彰,並在年底政務公開工作考核中酌情加分: (一)創新政府信息網上公開形式,取得實效的; (二)政府信息網上公開重點突出,公開工作在深化中取得突破性進展的; (三)經常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政務公開工作動態的; (四)其它應予表彰的情況。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政府辦將予以通報批評: 1、對政府信息網上發布工作不重視,信息公開審查機制不健全,有關人員未盡責任的; 2、網上公開內容不能按照規范操作,經常出錯,經多次督辦仍不能及時改正的; 3、未能按要求及時上報相關數據,或統計數據失真,產生不良影響的; 4、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公開的信息與本單位部門網站及通過其他途徑對外發布的信息出現較大差異的; 5、其它應予批評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1、違反工作規定公開信息造成泄密、失密的; 2、因上網賬號密碼外泄,或在網上發布違法違紀的信息、散布謠言造成重大影響的,或對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未能及時、妥善澄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3、惡意攻擊、破壞網站正常工作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區政府辦負責解釋。 對於雨山區信息公開網上監督管理制度是什麼的問題,當地的政府是有著明確的制度規定的。因為網上的信息十分的復雜,信息量十分的大,網路上也有很多的不安全因素。所以說對於這樣的問題當地的政府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出了問題都是有解決方案的。
❷ 可以用辦公室文件轉發省政府文件嗎
不能,道理也很簡單,因為你是下級,有什麼資格去「轉發」上級的文件呢?
如果需要貫徹上級文件精神,為了表示下級的重視,應專門發一個「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省政府關於××××文件的通知」,再在後面附上省政府文件節選或全文,這是我們的習慣做法。
❸ 頭條上可以轉發政府發的文件通告嗎
盡量不要。
新聞不是可以隨意轉載的。若該新聞形成新聞作品的,則應當受著作權的保護,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得擅自轉載,用轉載鏈接的方式就好。因為曾經出現過這樣的事,政府網站發布了,然後你轉載來,而後政府網站有修改或撤銷了,你的沒同步更新,容易出問題。
❹ 政府官網上的視頻可以隨意轉發嗎
可以轉發,但需標明出處。
本來政府網站就有這些功能,要把一些信息政策告知民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二)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❺ 政府公開的文件可以轉發到其他平台上么
政府公開的文件可以轉發到其他平台上。
政府公開的文件可以轉發到其他平台上,但是需要前面寫上:關於轉發某某某的文字。一般是由相關的政府的各部門擬轉發文,報經領導簽發後,由有權對外發文的政府或政府部門等統一編制文號,統一對外發文,單一單位發文需用本單位文頭,若是幾個單位聯合發文則應特製幾個單位排列的文頭。
若辦公室具有對外發文許可權的可以辦公室名義對外轉發文件,否則只能按前款程序辦理,或只對內部行文。
❻ 是否受到黨紀處分的黨員幹部一律要在網上通報
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後,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
❼ 企業官網可以轉移政府領導新聞嗎
可以。
,企業當然可以轉發政府的新聞咯,但是轉發的新聞必須以事實為基礎,不得虛構和浮誇,否則造成的影響,企業可是要承擔責任的,一般情況下,企業會轉發政府對於自己企業的有關情況,這是無可非議的,完全是正常的企業行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公民有知情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