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在異地辦理嗎
目前我國還尚未開始實施全國異地辦理離婚手續,只有部分地區作為試點,如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作為實施離婚登記「跨省通辦」的試點,雙方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其他地區的仍需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復》
為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滿足群眾在非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推進婚姻登記制度改革,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同意在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試點地區,相應暫時調整實施《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目錄附後)。調整後,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Ⅱ 異地離婚可以網上立案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我國沒有網上起訴離婚的途徑,需要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准予離婚。按照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Ⅲ 現在可以異地辦理離婚嗎
1.協議離婚:若為協議離婚,可到夫妻任何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攜帶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需要對財產歸誰、債務由誰承擔、孩子誰撫養等問題進行明確約定,辦理離婚手續後,民政局會發給雙方離婚證。
2.訴訟離婚:若雙方對財產分割、撫養權歸屬等問題達不成一致,就得通過起訴離婚了。起訴離婚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需要准備好離婚起訴書和相關證據,法院受理後會通知雙方開庭審理,法院會根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作出判決。
Ⅳ 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離婚證嗎
離婚手續能夠在在異地辦理,但只有訴訟離婚可以異地辦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協議離婚,必須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不能登記離婚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主張離婚。法院受理後,應當調解,調解無效且確認感情破裂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Ⅳ 離婚可以異地辦離婚證嗎
現在異地如果是訴訟離婚可以辦理離婚證。雙方都不在戶口地,被告在異地居住超過一年的,要求離婚的一方向不願意離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Ⅵ 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嗎
您好,異地離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離婚,但一方或者雙方不在婚姻登記地居住的情況。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有協議離婚(去民政局離婚)和訴訟離婚(去法院離婚)兩種情況,因此,夫妻在異地辦理離婚,也可以分為異地協議離婚和異地訴訟離婚,不同的情況辦理離婚的手續也不同。異地協議離婚,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在外地協議離婚,離婚辦理的方法為: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的,必須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書,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時,應向登記機關提供以下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Ⅶ 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嗎
異地離婚只能訴訟離婚。一方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提交起訴狀,寫明訴訟請求、訴訟理由;同時向法院提交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法院對案件先行調解,調解有效的,終止審理;調解無效的,法院會組織合議庭進行審理,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Ⅷ 異地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嗎
這取決於男方和女方是什麼離婚,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需要您雙方到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需要您開出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然後到對方的經常居住地或是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對於2021年離婚法也有了新的規定:首先是新增了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若一方對離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還明確了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後,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而且還增加了夫妻一方揮霍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給其少分或者不分給揮霍一方共同財產。
用離婚結束已死亡的婚姻,是社會進步的表現。用理智的態度、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離婚問題,也是文明的標志。但是,正像結婚不是兒戲一樣,離婚更是一件應該特別慎重對待的事。我建議大家能走到一起是一種緣份,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要是想離婚,就一定要想清楚了,考慮成熟了再作決定。但是最好還是不要離婚,成了家沒有戀愛時的浪漫了,戀愛時一吃一喝兩人就手牽手玩兒去了,沒有多少煩惱。成家後,生活中柴米油煙,磨合期難免吵吵鬧鬧,那是自然規律。還有一大堆關系,工作、雙方的朋友、父母都會影響兩人的關系,再生個寶寶那就更需要雙方互相關心互相體諒了。而且要注意離婚不是一個人的事兒!會影響到父母和孩子的。但是如果實在是沒有了感情,生活如一潭死水;或者實在是過不下去了,經常被欺負;那麼,分開也是一種解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Ⅸ 如果在外地,可不可以在網上先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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