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院的案子網上能查到嗎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立案後,網上不能查到具體的案件信息。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立案之後,具體的案件信息不會公布在網路上,案件會開庭審理的,可以從網上查到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和地點,其他的信息無法查詢,案件的法律文書生效後,可以在網上進行查詢,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不會在網上進行公開。1.如果你是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檔案室查詢或委託別人去查詢;2.如果你不是當事人,在經法院辦公室領導簽字同意後,可以自己去查詢或委託別人去查詢;3.如果你委託的律師是你要查詢的案件的代理人,律師就可以直接拿當時案件的委託書去法院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眾可以查閱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除外。
㈡ 判決書公布到網上違法嗎
不違法,判決書公布到網上是合法的,判決書一旦到了訴訟參與者手中,沒有限制其發布范圍。法院公開法律文書,除婚姻家庭案件的當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未成年人以外,都是以實名公開的。這是最高法院明確規定的,是合法的。
通常即使不公開開庭審理的案子,宣判都要公開。根據樓主表述,開庭都是公開進行的,應不違法。附相關 法律依據供參考。《關於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五、文書公開裁判文書應當充分表述當事人的訴辯意見、證據的採信理由、事實的認定、適用法律的推理與解釋過程,做到說理公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法制宣傳、法學研究、案例指導、統一裁判標準的需要,集中編印、刊登各類裁判文書。除涉及國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個人隱私以及其他不適宜公開的案件和調解結案的案件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可以在互聯網上公開發布。當事人對於在互聯網上公開裁判文書提出異議並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不在互聯網上發布。為保護裁判文書所涉及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正當權利,可以對擬公開發布的裁判文書中的相關信息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人民法院應當注意收集社會各界對裁判文書的意見和建議,作為改進工作的參考。」若該發布行為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等相關問題,可根據《民法通則》關於侵權的相關規定追究民事責任,若該發布行為侵犯商業秘密,情節嚴重已構成犯罪,可以依據《刑法》追求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四條
人民作出的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聯網公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但為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
(四)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
(五)人民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
人民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中告知當事人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范圍,並通過政務網站、電子觸摸屏、訴訟指南等多種方式,向公眾告知人民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相關規定。
不在互聯網公布的裁判文書,應當公布案號、審理、裁判日期及不公開理由,但公布上述信息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除外。
第七條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應當在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依法提起抗訴或者上訴的一審判決書、裁定書,應當在二審裁判生效後七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
㈢ 判決書可以發到網上嗎
法律分析:可以。法院公開法律文書,除婚姻家庭案件的當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未成年人以外,都是以實名公開的。這是最高法院明確規定的,是合法的。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定書等內容都可以在網上公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三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二)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定書;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執行駁回申訴通知書;
(五)國家賠償決定書;
(六)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
(七)刑罰執行與變更決定書;
(八)對妨害訴訟行為、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書,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因對不服拘留、罰款等制裁決定申請復議而作出的復議決定書;
(九)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
(十)其他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
㈣ 法院判決書可以公開發到網上嗎
法律主觀:
法院的判決書可以查到,可以到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可以輸入想要檢索的案由、關鍵詞、法院、當事人、律師等查詢。 但是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如果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則不會在互聯網公布: 1、涉及國家秘密的; 2、未成年人犯罪的; 3、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 4、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 5、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並殲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 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早蔽頌告離婚判決,陸鄭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㈤ 法院的判決書可以發到網上嗎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在互聯網公開裁判文書的規定,法院必須在判決書生效後的七日內,將判決書上傳互聯網公開。
法律沒咐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襪鄭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告察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