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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迅達可以做網站嗎 2025-07-05 15:46:27

承包磚窯可以上哪個app

發布時間: 2022-11-24 23:35:36

A. 農村廢棄地的利用,法律上怎麼規定的

按政策規定,沒有農村戶口的人只能租賃別人的承包地,而沒有擁有土地承包權。
計劃經濟時代劃時代將戶口劃分為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兩種類型,農業戶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產口糧的居民,非農業戶口則是指靠國家分配口糧的城市戶口居民。
農業戶口最大的優勢在於有宅基地和土地。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農村土地是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十二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綜上所述,非農業戶口不能擁有農村宅基地和土地的所有權,只能租賃別人的承包地,而沒有擁有土地承包權。

B. 孫少安的磚場經歷了哪些困難他是如何去克服的

孫少安的創業戰略值得我們揣摩和學習。

一、 敏銳的商業眼光和敢闖敢乾的創業精神

「創業是一個發現和捕捉機會,並由此創造出產品,提升服務,實現潛在價值的過程。這就需要我們要有一雙敏銳的商業眼光,每一個創業者,在他身邊幾乎都隱藏著大量可供利用的資源,誰發現了並將其利用就會讓自己壯大。」〔3〕(p112)在《平凡的世界》中,孫少安與金俊武都是雙水村的生產隊長,金俊武的精明強干不比孫少安遜色多少,但孫少安成了原西縣傑出的農民企業家,而金俊武卻還是守著他的一畝三分地,為何呢?最有希望成功者,並不是才華出眾的人,而是最善於利用時機去拓展的人。孫少安的成功與他敏銳的商業眼光是分不開的。當他的同學劉根民把拉磚的活介紹給他時,他發現這是一個機遇,一個絕對賺錢的機遇,他不能錯過。結果也正如他所料的那樣,拉磚除去運輸費、房租和牲口草料錢,凈賺了兩千元。牲畜賣後又賺了五百元。兩千五百元對於一個常常身無分文的莊稼漢來說,這一大筆錢揣在懷里,不免叫人有些驚恐。而且在拉磚的同時,他沒有悶頭做活,他再次發現了商機。文中這樣寫道:
「孫少安在城裡拉磚的時候,就看見現在到處搞建築,磚瓦一直是緊缺的材料。有多少能賣多少,他當時想過要是能開個燒磚窯,一年下來肯定能賺不少錢。」
結果又再次證明了他眼光的正確性。孫少安在一年內由一個貧苦的農民一下子成了石圪節公社的冒尖戶。然而,他沒有因眼前的成功而鬆懈,他又先後兩次擴大了生產規模。雖然第二次失敗了,但那並不是眼光的問題,而是用錯了制磚的師傅。當他再次取得成功後,沒有因前次的失敗而十年怕井繩,而是又從石圪節磚廠的拍賣中覓得新的商機。如果前兩次是僥幸的話,那麼這一次的確證實了他眼光的獨到性。當他突然聽說石圪節那個快要倒塌的鄉辦磚瓦廠要承包給個人經營時,他不由得心動了一下,在一個將要倒閉的磚窯廠里發現了可以有更大發展的機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結果再一次證明他具有敏銳的商業眼光。
創業光有眼光還是不夠的,還要有敢闖敢乾的創業精神,只說不做,徒勞無益,一次行動勝過百遍心想。有些人是「語言的巨人,行動的矮子」,所以看不到更為實際現實的事情在他身上發生。成大事者是每天都靠行動來落實自己的人生計劃。俗話說:「心動不如行動。」有些人也有很多主意和點子,但往往喪失創業機會,為什麼呢?僅僅心動而不行動。所有致富成功的典型都是不僅敢想而且敢做的!
孫少安的第一次心動是他的老同學劉根民給他介紹拉磚的活的時候,他大致想了一下就決定行動。但他的決定不是草率的,而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的。為了這次心動,他不僅要做好父親和妻子的思想工作,而且要籌集一大筆資金。他借了兩千多元的債務,在當時對他的家庭狀況來說如果出了問題是一輩子也很難翻身的,但他毅然行動了。在這里,我們不得不佩服孫少安的勇氣和執著。接下來,在他經歷了一次大的失敗後並沒有被失敗所困擾,又適時果敢地兼並了鄉里的大磚窯廠,沒有一絲的迷茫和猶豫。當時的情況是磚窯廠即將倒閉,他如果沒有好的對策會連他現在的那點資本都搭進去的,但他去做了。「一個人要想領略美好的人生,沖向事業之巔,在攀登過程中就需要一種優秀的品質做保障:頑強、執著和勇猛向前的意志。」〔4〕(p179)
孫少安正是有了敏銳的商業眼光和敢闖敢乾的創業精神,才使他的成功成為了必然!

二、善於謀人

「人生在世最忌單打獨斗,孤立無援,受人排擠,遭人冷落。謀人就是廣結人緣,找到事業的靠山,建立鐵桿同盟,打造穩固的後盾,借人之力,成己之實,去創造人生的奇跡。」〔5〕(p38)孫少安就是位謀人的高手。他的創業是從白手起家的,共貸過四次款。如果他不善於人際交往,沒有好的人際關系,就不會有他以後的成功。他的善於謀人主要體現在:
首先,他善於聚集真正能用得上的朋友,構建自己的關系網。
在村裡,他最值得依賴的朋友就是金俊武。他知道俊武是條漢子,尊重有能力的人。所以他在俊武面前表現得精明強干而又不失風度。他們都是生產隊長,而孫少安的一隊年年搞得都比俊武的二隊好,贏得俊武的欽佩。在俊武的弟弟俊斌因搶水而溺水身亡時,孫少安不顧一身疲累,剛從外邊回來就去慰問,因為他知道在這個時候的一句慰問會讓金俊武永遠銘記在心,而且他知道金俊武兄弟三人在金姓族人里擁有很高的威望。在當時社會里,戶族的力量是非常強大的。正是有了金俊武的支持,就連雙水村的村長田福堂也不敢小視他孫少安。
在官場上,公社副主任劉根民是他的老同學,鐵桿兄弟,正是因為有了劉根民,才有了他後面的成功。劉根民是他創業的向導,不但給他介紹拉磚的活,而且幫他貸款。正是有了這個活才讓他有了創業的資本和思路,因此,他認識到劉根民的重要性,在以後的日子中,他積極地配合劉根民的工作。當劉根民為鄉里找冒尖戶時,他毫不猶豫地答應去充當一回,即使這是與他堂堂正正的人格相抵觸的。當然付出總會有回報,他又通過劉根民認識了縣長周文龍,在他失敗時正是通過周縣長貸得錢款,才有了他第二次創業成功。有了這兩層關系後,在以後的貸款和銷售方面,他得到了許多實惠。
在商業圈內,他朋友很少,但卻也很實用。在誇富會上偶然認識的一個搞長途販運的胡永合,在他創業的過程中給了他很大的幫助,當他失敗時也是這個胡永合讓他燃起了希望,而且也教會了他許多生意場上的知識和技巧,比如說一頓飯可以換來更大的利潤,開發了他的大腦。
其次,善於謀妻。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是構成家庭的前提條件,婚姻和睦家庭才能幸福」。〔6〕(p33)我們不可忽視身邊女子對你經營才能的影響。你的妻子可能是你商業生涯的後援和支持者,也可能是你的破壞者。有一位合作的妻子幫助你會使你的經營走向更大更快的成功,但如果是一位不討人喜歡的妻子卻可能是你成功的絆腳石。所以妻子在你成功的因素中也佔有相當的比重。「《平凡的世界》中作者在塑造男性人物的同時,也著意刻畫了處於特定時期的一群典型的女性形象,她們分屬於不同的類型,有著不同的思想意識,她們或依附、或徘徊、或獨立,各自演繹著平凡而又精彩的人生,豐富著這個平凡的世界」。〔7〕(p1)孫少安有一位賢淑的妻子賀秀蓮,他的成功離不開妻子秀蓮的幫助和支持。當初孫少安有一個青梅竹馬且又近在咫尺的戀人田潤葉,田潤葉對他付出了整個身心,即使他是一個泥腿子,而潤葉是個公家教師。田潤葉拚命地向他暗示表白,最後不顧身份臉面回鄉去找他,但他還是離開了她,而到千里之外娶了一個山西姑娘秀蓮,因為他想:「找一個能吃苦的農村姑娘和他創立家業。」他毅然為了事業而放棄了愛情,放棄了愛他的人。事實證明他是正確的,秀蓮不要彩禮,也沒有嫌他家窮,且勤勞善良,孝敬父母,讓孫少安著實滿意。在孫少安創業之初,秀蓮不但幫助他籌集資金,而且既當伙夫又當會計,為孫少安幫了不少忙,解了不少憂。當孫少安破產時,秀蓮不僅像他一樣承受著破產的痛苦,而且千方百計地安慰他,給他說寬心話,給他做好吃的好喝的,給他溫柔的撫愛和體貼,甚至在他苦悶至極,無端地向她發火的時候,她也心甘情願當他的出氣筒。正是有了這樣一位賢淑的內助,孫少安才無後顧之憂,全力經營,而取得了成功。

三、與他人分享的願望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人力資源已被看作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動力和競爭制勝的法寶。擁有有效的激勵機制也日益成為企業吸引、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和實現良好績效的保證。然而,作為激發人的心理動機的活動,激勵又是管理中最復雜、最困難的任務。目前,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如何實現對職工的有效激勵,已成為一項重大的理論課題。」〔8〕(p2)
所以作為創業者,一定要懂得與他人分享。一個不懂得與他人分享的創業者,不可能將事業做大。
首先,創業者應學會與企業內部員工分享。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有個需要層次理論,說人按層次一共有五種需要,第一是生存需要,第二是安全需要,第三是社交需要,第四是尊重需要,第五是自我實現需要。這五種需要具體到企業環境里,具體到公司員工身上,就是需要老闆與員工共同分享。老闆捨得付出,捨得由於員工分享,員工的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尊重需要就在老闆這里得到滿足,員工出於感激,同時也因為害怕失去眼前所獲得的一切,就會產生自我實現需要,為老闆做更多的事,賺更多的錢,作更大的貢獻,回報老闆。這樣就構成了一個企業的正向循環、良性循環。
而孫少安顯然擺脫了小農意識,懂得分享的重要性。在他的磚窯廠初步取得成功之時首先想到的是給河南燒磚師傅增加工資,挽住他的心。因此那位河南師傅一改初衷,沒有回老家去,一直在他的磚窯廠充任「總工程師」的角色,而且還為孫少安的後續發展培養了兩位出色人才。在孫少安承包了石圪節鄉的磚廠時,他又把自己的小廠承包給了這位師傅,因為他知道:「若是他承包了鄉上的磚廠,他實際上無法具體管理這個磚廠,他不承包給別人或許管理鬆懈,產品質量下降,倒閉都有可能,這時,無疑河南師傅是首選,因為鄉上的大廠還需要他的幫助才能改變局面!」這樣做的結果是他不但把鄉上的大企業盤活了,而且他以前的小磚廠也盈利了,他同時擁有了兩個可以盈利的企業!

其次,創業者還應學會與企業周圍的人分享。
分享不僅僅限於企業或團隊內部,對創業者來說,對外部的分享同樣重要。分享不是慷慨,對創業者來說,分享是明智,與企業外部人分享不僅可以提高企業的聲譽,而且可以為企業的進一步發展謀得一個友好和諧的外部環境。
孫少安正是這樣去做的,當他開始創業時收留了田二的小兒子憨牛,不但解決了勞動力問題,還被村裡人認為是積德的行為。在企業有了初步發展時,為了滿足鄉親們進廠做工的願望,即使給他的利潤帶來了很大的壓力,甚至為了幫助更多的鄉親而擴大生產導致破產,他也沒有後悔!這就是寬廣的胸懷。心有多寬,事業就有多寬!俗話說:「宰相肚裡能撐船。」就是這個道理!只有學會與他人分享,我們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孫少安為我們樹立了榜樣!

四、品牌營銷戰略

「品牌是20世紀信息文明時代的產物。在沒有硝煙的商戰中,文化從邊緣走向中心,品牌成為企業競爭力的核心。中國是一個世界大國,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落後,在今後的發展中,將如何在世界經濟舞台上定位,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民族工業發展水平,依賴於各行各業各地區對於品牌文化的重視程度。」〔9〕(p2)著名的廣告代理商BMP公司的執行董事費爾德維克對品牌的解釋是:「品牌是由一種保證性徽章創造的無形資產。」品牌現實作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有利於產品參與市場競爭。因為品牌具有識別商品的功能,為廣告宣傳等促銷活動提供了基礎,對消費者購買產品提供了導向作用。其二,有利於提高產品質量和企業形象。好的產品、好的形象必須通過傳播才能有更大的市場。廣泛的傳播度是品牌建立的堅實基礎是品牌發展的有力支持。在現如今的媒體社會當中,無論是在品牌建立的初始階段還是成熟階段,傳播的支持都尤為重要。品牌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它能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利益。可口可樂總裁伍德拉夫曾說:「即使可口可樂公司在全球的工廠一夜之間化為灰燼,但憑借可口可樂這塊牌子,就能在短期內很快地恢復原樣。」伍德拉夫決不是誇誇其談,截至2000年,可口可樂的品牌價值高達725億美元。市場在經歷了價格競爭、質量競爭和服務競爭等階段後,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品牌競爭。一個市場沒有品牌,那是蕭條;一個地方沒有品牌,那是落後。」〔10〕(p2)

當然,受時代的限制,孫少安當時的思想還沒這么科學系統,但他在營銷方面的天賦和思想卻同樣值得我們學習。對於他的磚廠來說,他自身的形象就是磚廠的品牌,他得到別人的認可,他的磚就有銷路,因此,他積極地去塑造自身的形象。孫少安在創業之前是以能力贏得大家的尊敬,因為他的精明強乾和可貴的吃苦精神,在十八歲那年,就被一隊的社員一致推選為隊長。在創業之後,他是以德立身。首先,他收留了田二的小兒子憨牛,不但解決了勞動力問題,而且被村裡人認為是積德的行為。其次,他發財之後,不張揚不誇富,而且還捐資建了個學校,為他在雙水村樹立了高大完美的形象,這為他以後更大的發展作了鋪墊。他為宣傳自己,還准備贊助電視劇《三國演義》,提高知名度。

結論

近年來,大學生創業為人們越來越關注,由於經驗、資金、社會閱歷等條件的限制,大學生創業者很是不易,正如一首歌所唱的:「沒有人能隨隨便便成功。」但是,在競爭激烈的商場上仍舊活躍著一群群大學生。「創業是一條漫長而艱辛的路。成功與否除了與創業資金、創業機會有關外,還與創業理念、創業方法密切相關。」〔4〕(p49)「隨著全球知識經濟的發展,加強創業教育已成為世界教育發展和改革的新趨勢,而且創業教育已延伸到職業教育和基礎教育領域。縱觀全球興起的創業教育,有如下特點:從學生實際出發,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通過各種教育手段,在教育過程中提高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又特別強調培養學生的自我意識、參與意識和實干精神,使學生掌握創業技能,以便能在社會生活中隨機應變地進行創業活動。」〔11〕(p3)從孫少安的身上,我們看到了許多。成功的創業理念、成功的道路是不同的,但成功的經驗卻有某些相似之處。孫少安的創業經驗和戰略給我們今天勇於創業的青年們許多啟示,值得我們去深思和學習。

C. 貨車有軟體可以看配置的嘛

是有的,你只要知道那個胡車的型號,然後在貨車軟體里搜索那個型號,就會有它相應的配置,很清楚冥一目瞭然

D. 土磚窯怎麼裝窯

裝窯時,按照器物造型和採用窯具的不同,可分為疊裝、對口裝、匣缽裝、支圈裝、墊圈裝、墊餅裝、套裝等。
(1)疊裝:採用匣缽或支釘、支圈、支柱等窯具,將器物一件一件有序地在窯室里往上疊裝。唐五代是在碗等器物內用支釘墊底,每一器物的圈足壓於支釘上疊裝。宋元時期採用支圈或匣缽疊裝,明清時期主要用匣缽疊裝,現代主要用碳化硅支柱和碳化硅板層層疊裝。
(2)套裝:即大器物套小器物。大器物的內底不上釉,小器物的外足底不上釉。將小器物的外底套在大器物的內底,由大到小。套燒數量的多少,視大器物尺寸而定,一般為3至5個。
(3)對口裝:兩件尺寸相同的器物口不上釉,在裝窯時口對口扣好,足底放在匣缽或支座上。
(4)匣缽裝:將器物坯胎裝入匣缽,匣缽可從窯底裝到窯頂。這樣裝燒有兩個好處,一是可以裝滿窯,充分利用窯內有限的空間;二是匣缽一個疊一個,可防止燒窯時落入窯渣和保護匣缽內的氣氛平穩,提高器物的燒成率。
(5)支圈裝:器物口沿不上釉,口沿倒扣在支圈或支圈的凹槽內,足底朝上,一件器物一個支圈,往上疊裝。
(6)墊圈裝:在上釉的器物內底放上三個支點或五個支點的墊圈,將上一器底放在墊圈上,如此往上疊。
(7)墊餅裝:器底放在同一瓷泥手制的墊餅上,常見在大器物上使用,目的是確保大器物在高溫下同步收縮,一般用於匣缽內或支座上。
(8)正裝:器物口沿上釉、圈足不上釉,口向上,正直放入匣缽中,一般為一缽裝一器。裝窯是指燒成前將陶瓷生坯裝入窯爐內的操作,裝窯水平的高低,對燒成過程中燒成制度的控制、燒成製品的質量有直接影響。

E. 想看小說平凡的世界,不會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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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世紀70年代,自尊好強的農家子弟孫少平(袁弘飾)在原西縣高中讀書,與地主出身的郝紅梅(汪蘆雲飾)相互愛憐,後郝紅梅與家境優越的班長顧養民(張浩天飾)談戀愛。同村同班的好友田潤生(尹智玄飾)為此抱不平狠揍顧養民一頓。倔強的少平不肯承認自己失戀,但開始與自己過於自尊的自卑斗爭,積極參加赴地區會演的排練。好讀課外書的少平敏感、自尊,吸引著縣領導的女兒田曉霞(李小萌飾)。少平高考落榜回鄉勞動,在經歷了大旱、搶水、死人的事件後,斷然拒絕侯玉英(趙俊珺飾)以進城為誘的追求,遠離故土,漂泊攬工。哥哥孫少安(王雷飾)初中畢業就在家裡勞動與村支書田福堂的女兒田潤葉(佟麗婭飾)青梅竹馬,遭到田的劇烈反對。最終少安娶了勤勞善良的山西姑娘賀秀蓮(呂一飾),轉型開辦了燒磚窯,走上了致富路。

F. 農村燒磚窯洞上住人有什麼不好

光線,通風不好。
很多地方的窯洞還有潮濕現象,靠著山挖窯洞交通不便利,有些窯洞不太抗震,住潮濕的窯洞容易生病,住潮濕的窯洞容易壞糧食。
磚窯由多個燒磚的窯洞和一個巨大出煙煙囪組成。窯洞溫度相當高,大約上千度,在實際燒結過程中磚窯的溫度在600—900度左右。燒窯的主要位置為窯洞的上方,土磚的位置在窯洞內放置。燒窯的材料基本是煤。整個巨大燒窯工程燒窯師傅用2人,實行白天和晚上兩班制度。

G. 不給上保險,還要求簽訂正規合同,這樣可以嗎

1、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辦?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82條規定,如果到單位上班超過1個月未訂立勞動合同,那麼你就可以領雙倍工資。如果到單位上班超過12個月都沒有訂立勞動合同,那麼你就可以與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也就是有「鐵飯碗」了。如果用人單位又不與你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應當從訂立勞動合同之日起,用人單位也應向你支付雙倍工資。2、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認可你是單位的員工怎麼辦?按照第一條,用人單位不與你訂立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否認你在他那兒工作過,你該怎麼辦?第一,按照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建立職工名冊備查,所以你進單位之時,就要求看一下名冊有無你的名字。第二,按相關解釋,你可以出示工資表、招工記錄、工作證,其他工友的證言,但是這猶如虎口奪食,有難度。工資表,招工記錄,都在用人單位那兒。工作證,有的用人單位好像這點成本都要節省下去的。工友,工人的朋友,但關鍵時候,要求他做證的時候,他還想到他要在對得起老闆與工友的時候,他無奈選擇老闆的多。第三,如果你沒有上述證據,你可以問律師,因為律師知道還有很多辦法。
3.如果招工時,用人單位沒有給你講到環境的惡劣,但是當你從他人之口知道,這廠里幹上三年,三年的工資還不夠因此背上的醫療費時,你如何辦?
按勞動合同法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招人時,應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生產狀況、勞動報酬,還有就是你想了解什麼,用人單位都應告訴你什麼。因此,當你實際工作之時,用人單位沒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時,頓感失望之時,為了你的身體,你最好還是走人。、我知道,有時在生命與工作機會的選擇時,多少人選擇了工作機會。但是,我想即使你進了黑磚窯,你也要拼力一搏,否則十年之後,剩下的是白骨與嘆息。走出用人單位的大門,你可以向勞動局投訴,要求勞動局責令單位改正。要相信勞動局!
4、如果用人單位要求你如實告知婚姻狀況,身高狀況,是否有乙肝,身份證是不是假的,你該如何辦?按勞動合同法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權了解與合同有關的勞動者的情況,勞動者必須如實說明。因此,有可能你面對的用人單位怕你一女性,今後三期影響工作好像情有可願,但是如果女性都不生子了如何延續,如果勞動合同法提前幾十年生效,也許就沒有今天的老闆了。所以,用人單位還應有社會責任。至於身高,有人打過官司,真要論身高,多少偉人也許進不了常委?乙肝,現在的規定是一般不準查,如果非要查,我想跟飲食有關的吧,否則,告他!身份證,不要造假,否則合同無效,當然這期間做的工資還是該付給你的。
5、如果用人單位是一銀行,要進,可以,你如果攜款外逃,銀行沒辦法,於是要求你提供第三人,比如父親擔保,一旦你走人,銀行就直接從你父親帳戶上取錢,有無道理?
不合法。以前勞動部的規定,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是其他名義收取財物,比如保證金,現在已經納入法律規定了。用人單位把所有人都看成了賊,所以從一開始就提防,實際上,大賊往往不是勞動者。要求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的不是經濟合同的履行,而是帶有人身屬性的勞動合同的履行,所以不合法。除非擔保人,有一繩子。
當然,有用人單位想到延後一個月發工資,有單位想到法律規定是招用時收取違法,那我就簽訂合同之後收取,還有的單位想到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職務行為造成損失賠償三十萬,或是以股權抵損失等,均有違法之處,請各位鑒別。
如果用人單位確實扣證,或是收取財物,那麼向勞動局舉報,一是退還,二是要求處罰不良用人單位,特別對於收取錢財的,每個人最少罰500,最多罰2000,如果你廠裡面有100人,可以罰老闆20萬了,這只是理論數據。
6、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就是王法嗎?所有的規定都可以作為開人的依據嗎?因為三次遲到就可以開除嗎?因為拿了一個峰窩煤就可以開除了嗎?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要對你有效,必須經過以下幾關:
一、是民主程序制訂的嗎?只要事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都要求經過民主程序制訂?如何判別明是否民主?那就是有沒有職代會或是全體職工的討論記錄?有無方案和意見,有無協商事實?
二、是不是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是不是經過公示或是告知?針對公示方式,比如有的單位在勞動合同制度中約定,本公司所有的公示方式在內部網上公布,或者有的是直接貼公告於牆上,如果公告在牆上,沒有張貼的記錄,沒有照片印證,你也可以不認帳的。針對告知,可能有的單位直接叫你寫學習心得,或是直接叫在勞動合同中列舉規章制度做為附件,叫你簽字。當然這一切,需要用人單位出示相關的證據,沒有,那對不起,不能認帳。
7、如果用人單位在用工的時候不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勞動報酬不明,你說老闆給你五十元一天,但是不良老闆說,有何證據,我在何時何地對你說過這番話?你該如何辦?
按勞動合同法第11條規定,未在用工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報酬不明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集體合同的規定來執行,如果沒有集體合同或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給不良老闆有可乘之機,建議你被僱用中要加強自我保護觀念,牢固確立證據意識。
首先,用工時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一式多份,蓋章簽名,自己保存一份。盡量少用、不用口頭協議。如採用口頭協議,也要有多人在場作證。
其次,書面用工合同、協議含口頭協議中對勞動報酬、福利、違約責任等相關事項要盡量詳細。
第三,一旦出現不能按時如約發放工資的情況,要及時要求老闆寫出欠條。
第四,一旦老闆拖欠工資,自己索要無果,必須記住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的舉報電話予以舉報,也可以到當地勞動執法部門上門舉報,勞動部門的執法監察人員會幫助協調解決。也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第五,追討工資等不能超過訴訟時效,民事訴訟法對追討工資等類的訴訟時效規定為兩年,超越訴訟時效,則法院對此類案件不予受理。
8、用人單位為了規避與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想了諸多辦法,你該如何應對?
勞動合同法14條規定有以下四種情形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是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是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是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四是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實際上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鐵飯碗,因為如果勞動者本身有過錯,或是客觀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勞動合同了,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正因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固定期限,不像定期勞動合同,到期就可以叫勞動者走人,少了用人單位的特權,於是當聽說勞動合同法規定了以上四種情況必須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急尋各類勞動法專業顧問,決意規避與勞動者簽訂。
想一想國內勞動者對企業的忠誠度,想一想日本企業員工的歸屬感,就會發現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起了多大的作用。
用人單位不良做法大觀:
針對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十年就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於是單位就採取種種做法讓勞動者的工作年限達不到十年。
做法一
同一單位工作,間隔連續工齡。要求2008年1月1日之前到期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並不給予經濟補償金。對於2008年1月1日之後到期的勞動合同,要求勞動者自己主動遞交辭職申請書,然後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被償,用經濟補償斬斷工齡。然後間隔一段時間,最好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再與勞動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這樣以為勞動者原來在單位工作的工齡就不用算了。實際上,勞動者的工作沒有移交,檔案也沒轉走,勞動關系一直是延續的,這種做法無疑是自欺欺人。
做法二
與做法一有異曲同工之妙,只不過,是先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再以任務吃緊,與勞動者簽訂完成一定任務的合同,或是乾脆叫你做一會兒「鍾點工」——非全日制用工。
做法三
不同單位工作,間隔連續工齡。比如先叫員工與集團公司下一子公司簽訂合同,再就是又與另外的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幾十家子公司,夠簽訂勞動者一輩子了。
針對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條第40條1項、2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做法四
「黎明前的黑暗」。是因為勞動合同法97條規定,簽訂的兩次固定期限合同的「第一次」要從20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於是就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簽訂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反正這次簽訂十年八年,都不能算入二次當中的一次。或者就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簽訂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比如簽訂一二年,然後到期之時,再與勞動者延長工作限,這樣也算一次。這種情況一般也是針對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員工。
做法五
「你犯錯,我歡迎」。就是盡其可能讓勞動者屬於三十九條有過錯的情形,比如,如果你自己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是與其他單位還有勞動關系,或是造成單位重大損失的,或是你拿假身份證涉嫌欺詐簽訂合同的,或是犯罪觸犯刑事責任的,那麼你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夢就破滅了。或者你能力有限,轉崗或培訓也無法,或是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也不能工作的。有時,這樣的條件對於某些用人單位是求之不得的。
針對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做法六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如果滿足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勞動者願意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那麼就可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樣,就為不良用人單位平添了一方法。也許,表面上有勞動者的承諾或申請,但是否勞動者真實意圖,只有天知道,地知道。
做法七
為了逃避了工傷責任,為了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乾脆就直接叫勞務公司派遣員工來上班,但是所有的麻煩都沒有了,用人單位只管付工資,所有的其他麻煩由勞務公司承擔,至於承不承擔得了,那也只有天知道,地知道。不過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做法八
那就是現在一般用人單位所做的,針對未滿十年的,那就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先簽訂三四年,等今後再簽訂二次,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9、用人單位在解除哪種勞動合同時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只有非全日制用工,就是按每小時算工資,每天在一個單位工作不超過4小時,每個周不超過4*6=24小時,勞動者可以訂立多個勞動合同,沒有試用期,隨時終止勞動合同,最長15天就要發一次工資,工資不低於最低小時工資標准。這種勞動合同可以是口頭的。由上可知,勞動合同法規定,終止時,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這種用工形式就是人們常說的鍾點工。
10、用人單位為規避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期限的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法律沒有規定,但是肯定應是單一任務的,並且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合同不能約定試用期。要不然,所有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全簽訂這種形式,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成了一句空話?
11、勞動合同應該有哪些內容?
必須有九項,一是單位名稱,住所,和老闆名字,二是勞動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證號,三是合同期限,四是工作內容和地點,五是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是勞動報酬,七是社會保險,八是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保護,九是其他事項。當然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等其他事項。
12、試用期應注意哪些?
如果勞動合同有三個月,就可以約定一個月,沒有三個月,就不能約定試用期了。也就是三個月以下一年以下,可以約定一個月。如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可以約定二個月。如果三年以下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超過半年。
一個用人單位不能與同一個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不能單獨設立試用期勞動合同,如果設立了,也只能算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80%,標准就是本單位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或是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80%,也不得低於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試用期時,除非勞動者有過錯,或是不符錄用條件,或是患病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工作,或是能力所限不能工作,用人單位可以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其他情況均不能,並且需要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勞動者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了,不需說明理由。
13、現在用人單位還可以約定如果勞動者未到終止期限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向用人單位承擔巨額違約金嗎?
不行。現在勞動合同法第25條明確規定,只有勞動者違反服務期,或是違反競業限制規定,才承擔違約金,其他情況均不能約定違約金。
當然,違反服務期的違約金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已經履行的服務期不得再分擔培訓費用。競業限制,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每月給予經濟補償,競業限制不得超過2年。
14、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或未足額支付工資怎麼辦?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工資的怎麼辦?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怎麼辦?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或未足額支付工資,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對於拖欠工資或未足額支付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工資,不支付加班費的,向勞動局舉報,由勞動局責令其支付,如不支付,應按應付金額50-100%的標准加付賠償金。
15、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未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怎麼辦?
向勞動局舉報,由勞動局責令其支付,如不支付,應按應付金額50-100%的標准加付賠償金。
16、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一是勞動者如果試用期不符錄用條件的;
二是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
三是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是與其他位建立勞動關系造成本單位任務受影響或是拒不改正的;
五是勞動者違背用人單位真實意思簽訂勞動合同的;
六是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八是患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工作的;
九是培訓或調整之後也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是訂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達成協議的;
十一是破產重整裁員時;
十二是經營困難裁員時;
十三是轉產技術革新或經營調整,變更合同後,仍需裁人的;
十四是訂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合同無法履行導致裁員時。
總結為:1-6種情況為勞動者過錯解除,7為用人單位主動提出的協商一致解除,8-11為預告性解除,12-14為經濟性裁員。
8-14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要求:8-11解除勞動合同需用人單位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或是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12-14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天聽取工會或職工意見,向勞動局報告。
17、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時,哪些情況下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過錯解除,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主動提出的協商一致解除,預告性解除,經濟性裁員中的破產重整時,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18、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情況?
一是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就提前三天解除。
二是未提供約定的勞動保護條件的。
三是未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
四是未繳納社會保險的。
五是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六是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違背對方真實意思表示的。
七是強迫勞動者勞動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
其中2-7是用人單位過錯,勞動者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19、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時,哪些情況用人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
其中2-7是用人單位過錯,用人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
20、哪些勞動合同終止情況下,用人單位也要支付經濟補償?
一是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簽訂勞動合同的,二是用人單位依法被宣告破產的,三是單位被吊照,責令關閉,撤銷或提前解散的。如果是因為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或是勞動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蹤的,則不能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21、綜合以上,包括用人單位主動提出、勞動者主動提出以及勞動合同終止,共有哪些情形下需要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一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是勞動者患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工作的。
三是勞動者培訓或調整之後也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是勞動者訂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達成協議的。
五是用人單位破產重整裁員時。
六是用人單位未提供約定的勞動保護條件的。
七是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
八是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的。
九是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十是用人單位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違背對方真實意思表示的。
十一是強迫勞動者勞動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
十二是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簽訂勞動合同的。
十三是用人單位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十四是單位被吊照,責令關閉,撤銷或提前解散的。
22、預告性解除、經濟性裁員的的例外對象。
一是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是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是醫學觀察期的;二是患職業病或是因工負傷,並全殘或部分殘疾的;三是患難與共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是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是連續工作在本單位滿十五年,還不到五年就退休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23、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最高年限是十二年嗎?
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每滿一年付一個月的工資標准向勞動者支付,沒有最高年限的限制。但是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於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三倍時,標准為月均工資的三倍,同時年限不能超過12年。
24、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如何與用人單位辦理交接手續?何時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的證明,如不出具,可以責令改正,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在15天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如果用人單位扣押檔案或其他物品時,向勞動局舉報要求勞動局責令用人單位退還,並處以每人500-2000元的罰款。同時,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經濟補償。
25、工會可以就集體合同作為當事人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嗎?
據勞動合同法第56條規定,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義,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6、勞務派遣是不是讓用人單位合理規避風險最合法的手段?主要有何規定?
勞務派遣涉及到兩個合同,一個就是勞務派遣單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至少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報酬,並且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用人單位要按月支付最低工資。第二個就是勞務派遣單位要與接受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涉及到三個禁止,一個就是用工單位不能將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二個就是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第三個就是勞務派遣不能在長期性、主要性、不可替代性工作崗位上實施。
27、工會的職責是什麼?當你起訴單位之時,坐在被告席上的代理人居然是工會主席時,你有何感想?
首先要明白的是,工會是獨立的,她與勞動者、用人單位獨立。如果工會主席代理單位時,你應當要求他迴避,因為他坐錯了位置,因為工會主席是工人的保護神,而不是用人單位的弼馬溫。
當然,工會最大的權利就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如果沒有通知工會,用人單位的解除合同這一法律行為將無效。工會究竟能做什麼,她可以糾正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是勞動合同約定之處,單位也要研究工會的意見,並且工會也會得到書面的處理結果。
28、哪些時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倍工資?
一是如果你上班一個月,或者是都十二個月了還沒訂立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二是如果過了十二月,一年了,用人單位不與簽訂勞動合同,也不與你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就可以繼續要求雙倍工資。
29、哪個時候可以罰款,按每人500-2000元計算?
如果用人單位以擔保名義收取財物,或是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扣押勞動者檔案或物品時,就可以要求勞動局查處,首先是責令退還,再就是要求上述標准罰款。當然,扣押身份證,按其他法律規定處罰。
30、什麼時候可以要求勞動局責令用人單位加付50-100%的賠償金?
一是未足額支付工資,二是低於最低工資,三是不付加班費,四是未支付經濟補償的。
31、支付雙倍經濟賠償金,是怎麼一回事?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時,用人單位除了經濟補償,還應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32、勞動者,什麼時候還可能承擔賠償責任?
一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是違反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規定,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二是勞動者以期詐脅迫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被確認無效之時,又給用人單位造成成損害的。
33、如果用人單位不為你繳納社會保險,你如何辦?
你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加付50-100%的經濟補償。
34、如果十年前的開除通知僅僅貼在公示牌上,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是否十年前一走了之的人,十年後是否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按相關規定,首先應是直接送達到本人,如不能,再是送達給其家屬,再不能,則郵寄送達,如果都不能,才考慮公告送達,而不是在廠區公示牌上告示了之。
35、如果你所在建築工地打工,包工頭是你的上司,包工頭承包了大橋的建造,你與哪個單位有勞動關系?
你應與大橋發包方有勞動關系,拿不到工資,遭受工傷,你可以找大橋發包方。
另外,虛機團上產品團購,超級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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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座北朝南的房子後邊用廢棄的燒磚窯上的土填地基打地坪影響風水嗎

不影響風水,那不屬於臟土,沒有關系。

I. 黑磚窯案的怎樣認識黑磚窯事件的性質

2007年6月14日,新華網刊發一則消息說:」記者14日從山西省有關部門了解到,山西正在緊急查處洪洞縣黑磚窯嚴重侵害農民工權益案件,磚窯窯主王兵兵己經被拘留,毆打農民工的4名打手己被抓獲,1名河南藉工頭正在追捕中。與此同時,解救被拐騙民工,打擊黑磚窯主專項行動己在全省開展,山西省11個市己開始用工大檢查,尤其對小煤礦,小磚窯,小工隊,小作坊,小企業進行全面排查。」
由於這則消息中涉及黑磚窯事件的定性問題,因為立即引起網民的不同意見。有的網民甚至用」旗幟鮮明地反對新華網對黑磚窯字的定性」的標題發表意見,指出」稱所謂』嚴重侵害農民工權益案』,無視一個事實,即那些被拐的童工奴隸,很多應是市民的孩子,以』農民工』一詞稱呼就根本不對;某些人是否有這樣一種企圖,』農民工』本來就是一個弱勢群體,利益受到侵害在現實社會中是很正常的事,因為這件事處理也可以往民事糾紛上套,權力部門出來調整一下,』農民工』領到工資—感恩戴德,最後結局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奴工』事件是典型的反人類罪行,已不是簡單可用憤怒來表達心情!!!」
在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07年7月17日就」黑磚窯」相關案件審理情況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也有記者就案件的性質質詢新聞發布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冀民。
中國網記者:劉副院長,涉黑磚窯案是否屬於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呢?
劉冀民:我在網上看到有些記者專家也在討論這個問題。」黑磚窯」案件是發生在我們社會主義中國的一個醜陋現象,是一個社會」毒瘤」,我們一定要把它切除掉……但是,它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還是不一樣的。首先,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立法解釋,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有四個特徵。這四個特徵一個是說,在組織結構方面要具有穩定性,嚴密性和人手較多這個特點,經濟方面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通過犯罪獲得收入,而收入的大部分,或者說全部又用於從事新的犯罪,在行為特徵方面要具有暴力性和多樣性。還有一個,對一定的區域進行壟斷。這是從法律表述上比較專業的說法。我想用通俗的一種語言給大家解釋一下,也就是說,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在非法控制方是是片或者面,而不是點。」黑磚窯」案件顯然是一個點,就是在他所承包經營的黑磚廠內對民工限制自由,打罵,強迫勞動,而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就其犯罪行為的力度或者波及力而言,它是一種開放型,放射性的,」黑磚窯」案件顯然是封閉型的,是在這個」點」內,是在黑磚窯內,對特定的一些民工實施犯罪行為,而黑社會性質犯罪不是這樣的,而是對社會不特定的多數的人員造成傷害。第四,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由於波及面,大所以往往會給多數群眾造成心理上的恐懼,給社會的一定地域,一定范圍帶來秩序上的不穩或者是混亂,而」黑磚窯」不具有這個特徵。大家一比較就會發現,這個犯罪不是黑社會性質的犯罪。
《山西青年報》記者:」黑磚窯」涉案人員中,我們把」非法拘禁罪」定性為」強迫勞動罪」,請問法院是如何考慮的?
劉冀民:這是一個比較專業的問題。」非法拘禁罪」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按照法律,最高是3年。如果在非法拘禁中致人重傷的可以叛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型。而強迫職工勞動罪,按照《刑法》第244條的規定,它的最高處刑。發生在山西運城,臨汾兩地部分縣的這一批」黑磚案」系列案……這種犯罪行為實際是一個行為觸犯了兩個罪責。它從目的和客觀條件來講,主要是強迫職工勞動,但是強迫職工勞動的手段限制了人身自由,又犯了」非法拘禁罪」。按照刑法理論,這種情況下,以重罪處懲,或者哪個行為更符合某一個罪的特徵,就定哪一個罪。所以我們在一些案件中,是以強迫職工勞動罪定性,量刑,所以對於黑窯主和承包經營者處以了最高的有期徒刑3年。而發生在洪洞縣衡庭漢這起案子,他在強迫職工勞動過程中,磚窯還沒有冷卻的情況下,就強迫工人進去出磚,一般的磚窯冷卻大概需要五六天時間,他等不及五六天,為了多出磚,多賺錢,強迫工人進去出磚,結果導致一名工人重傷,多名工人輕傷。按照這種情況,如果我們再定他」強迫職工勞動罪」,最多隻判3年。而非法拘禁罪規定,如果有重傷的情況出現,可以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按照罪刑法定和罪責刑相統一,相對立的原則,我們對衡庭漢等有關被告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這就是按照法院的規定,按照被告應負的刑事責任,確定一個最合適的罪名與刑事處懲,追究其刑事責任。
2007年6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勞動保障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衛生部,工商總局,安全監管總局和全國總工會九部門《關於整治非法用工的通知》(簡稱《通知》)中,同樣涉及山西黑磚窯案件的定性問題。《通知》說:」在山西省部分地區發生了無合法證照的小磚窯」非法用工和黑惡勢力拐騙農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使用童工,故意傷害甚至於致人死命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嚴重侵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究竟應當怎樣認識黑磚窯事件的性質呢?在以上所列的說法中。網民反對新華網的報道關於」嚴重侵害農民工權益案」的定性說法是有道理的,因為這絕不僅存是一般的」侵害農民工權益案」案件(但是該網民陳述的理由卻嫌勉強)。劉冀民副院長從法律和量刑的角度分析了黑磚窯案件的性質及有關犯罪人罪行的定性,具有專業業務的性質;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通知則從幾個方面揭示了黑磚窯事件的性質,指出黑磚窯之所以」黑」,一是無合法證照,非法用工;二是這些農民工,童工不是自願應招來的,而是被黑惡勢力拐騙來的;三是在黑磚窯的勞動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強迫的勞動。綜合以上觀點和表述,大體上可以全面,准確地揭示黑磚窯事件的性質。如果我們上升到制度層面來概括黑磚窯的性質,那麼,是不是可以說,黑磚窯事件是一樁極其惡勢,極其殘酷的」當代奴工制」或」當代包身工制」事件?

J. 孫少安我tm真想錘死你多少集

孫少安我tm真想錘死你第31集。

孫少安和秀蓮起了爭執,兩人產生分歧,秀蓮要箍新窯,少安要箍新磚窯。明事理的玉厚支持秀蓮,畢竟秀蓮自從到了這個家,沒過上一天好光景。

家裡唯一支持少安開磚窯的就是少平了,少平幫少安勸嫂子說燒磚窯是個好主意,少平向嫂子娓娓道來箍磚窯的種種好處,最終讓秀蓮同意了箍磚窯。

第31集劇情:

孫少安和秀蓮起了爭執,兩人產生分歧,秀蓮要箍新窯,少安要箍新磚窯。明事理的玉厚支持秀蓮,畢竟秀蓮自從到了這個家,沒過上一天好光景。

家裡唯一支持少安開磚窯的就是少平了,少平幫少安勸嫂子說燒磚窯是個好主意,少平向嫂子娓娓道來箍磚窯的種種好處,最終讓秀蓮同意了箍磚窯。

少安帶幾個人看建磚窯的場地,大家不同意佔耕地,少平給他出了個好主意,承包荒山。李向前和潤葉開始回兩個人共同的家過起正常夫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