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秘密文件可以復印給其他人嗎
目前列印機的風險主要是兩個方面。現在的這些列印機、復印機等列印復印設備,裡面都有一塊的存儲用晶元,可儲存經它復印、掃描、發送過的文字、圖像。如果沒有及時予以處理,這些信息就會存在被泄密的風險。
1.直接和互聯網相聯的網路傳輸風險
如果列印機直接和能夠上網的電腦相連,若是列印機在設置時被人動手腳或者電腦被黑客攻擊,列印的資料就會被直接泄密。
2.廢棄列印機的晶元未及時處理造成的泄密風險
現在一些人常常隨意丟棄或者處理提前報廢的列印機,如果不對晶元中的信息進行處理,也有可能會導致泄密的風險。復印機領域的泄密風險並不亞於列印機。只要打開復印機的後蓋,同樣會發現一個體積不大的硬碟信息泄密的風險就藏在這里,它和電腦硬碟一樣,可能儲存著用戶的所有資料。
【拓展資料】
目前在列印、復印設備領域,其核心控制、數據流、數據格式等重要信息都掌握在商家手裡,因此,想要主動從產品源頭控制硬碟數據外泄,目前技術上還很難實現。在目前沒有研究出解決復印機泄密隱患的情況下,消費者能做的就是提高警惕,及時清內存,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隱私安全。
對於個人而言,列印、復印設備的信息泄密主要是網路泄密,只要不將這些設備實時與計算機系統連接在一起,就不會有信息泄密的風險。
一旦公司重要文件泄露,會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為防止員工有意無意泄露公司機密文件,建議使用加密軟體對公司內重要文件進行加密呢。安裝加密軟體後在公司內部是可以正常打開使用文件的,脫離內部環境則打不開或亂碼。文件外發時需要管理員授權解密,未解密的文件無論通過什麼渠道發出都是打不開的。不影響員工日常使用也保障了文件的安全。
㈡ 秘密文件復印的後果
法律分析:凡是涉密文件,均不能復印,至於追究的後果,需要看嚴重程度,不過警告教育是必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三百九十八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㈢ 國家秘密可以復制嗎
國家秘密不可以擅自復制。
因工作需要,經批准可以復制適當數量的國家秘密載體,絕密級的國家秘密載體,應當經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授權或者書面批准後可以復制,機密或秘密級的國家秘密載體,制發機關、單位允許復制的,應當經復制機關、單位的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復制。制發機關、單位的「允許」復制機密級或秘密級國家秘密載體,可以是明示的方式,如在載體上註明此件可復制轉發至哪些范圍,也可以是「默示」的方式,即在載體上不註明是否可以復制,可視為制發單位允許收文單位復制,復制時可不必專門再報制發機關、單位批准,對在載體上直接註明類似「此件未經某機關、單位批准不得復制」警示語的國家秘密載體,如需復制時,才需要報原制發機關、單位批准。
經批准復制國家秘密載體時,不得改變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特別是不能將國家秘密標志隱去,否則將使復印件失去國家秘密標志的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三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
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第四條 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簡稱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第九條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㈣ 省政府機密文件能復印嗎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能。根據國家保密法規定:復印省政府機密文件必須經過批准並履行審批手續後才能夠復印。
㈤ 保密文件變成檔案能復印嗎
不可以。
國家級的是不可以的。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密件復制、匯編應當按照密件的保密要求進行管理。部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匯編秘密文件時,未逐份審核、仔細檢查,因為數量較多、來源復雜,導致將涉密文件資料夾雜在公開的匯編本中,或在匯編涉密文件時,故意抹去文件密級標志,未在匯編本封面上標注密級,導致匯編本被上傳互聯網、違規出版,或者被隨意處理,當作廢品丟棄、售賣等,存在極大的泄密風險。
㈥ 機密文件的附件台賬可以復印嗎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不能。保密文件都是不能復印的,包括保密文件的附件。按照保密文件管理相關規定,保密文件的管理和處理有相當嚴格的管理和處理程序,也就是說,保密文件既不能在普通電腦里進行處理,又不能通過復印、拍照、網傳等方式進行傳播和送達。最好查詢當地官方網站獲得第一手權威信息。
㈦ 國家秘密原件可以復制嗎
不可以。
所謂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保守國家秘密是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對有關的問題作了規定。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
㈧ 機密文件能夠復印傳閱嗎
機密文件不能夠隨意復印傳閱。
根據《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規定》對「絕密級」文件和發文單位規定不得復印的文件,其他機關不得自行復印;工作確需復印時,必須經原發文機關批准。 本機關產生的絕密級文件,經本機關領導批准後,可以復印;非本機關產生的絕密級文件,經原產生絕密件的機關批准後,方可復印,復印件視同原件進行管理。
㈨ 保密文件過了保密期,可以復印嗎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不可以。保密文件在任何時候都是嚴禁復印、掃描的,要經有關領導審批,復印件視同原件進行保密管理。
㈩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1、涉密文件的擬制、印刷、傳遞、承辦、借閱、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簽收等手續;
2、涉密文件由單位保密員統一管理,閱辦涉密文件必須在辦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對密級文件必須實行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放,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資料;
3、發出、收到和內部運轉的涉密電報、文件、資料,必須登記、編號,在交接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外出開會發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單位後及時交給保密員處理;
4、傳閱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直接傳遞,不得任意橫傳。因工作需要長時間使用的,要向保密員辦理手續;
5、涉密文件、資料,不經上級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范圍,不得自行復印、翻印或轉載,不得向規定范圍以外的人員泄露;
6、凡因工作需要復印、印製涉密文件資料,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復印後的涉密文件資料按涉密文件管理;
7、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文件資料外出的,需經主管領導批准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不準在公共場所停留、游覽、購物、探親訪友等,返回單位後要及時交保密員保管,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8、幹部調動工作時,應將自己使用的文件、資料進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資料須定期收回上交,發現丟失,及時匯報並立即追查處理。
法律依據
《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六條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以及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以下簡稱授權機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者機關、單位申請作出定密授權。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授權機關名單在有關范圍內公布。第七條 中央國家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作出授予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省級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或者本行政區域內作出授予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或者本行政區域內作出授予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
定密授權不得超出授權機關的定密許可權。被授權機關、單位不得再行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