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會決議可以撤銷嗎
可以,股東會可以做出新的決議撤銷之前的決議。同時法律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㈡ 公司股東大會可以撤銷股東股權轉讓嗎
公司股東股權轉讓一般不可以撤銷。但基於重大誤解或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㈢ 股東會決議可撤銷
法律分析:在公司法司法實踐中,可提起股東會決議撤銷之訴的情形主要有:
(1)會議召集人不適格;
(2)會議通知或公告瑕疵;
(3)非股東或非股東代理人參與表決;
(4)決議未達法定最低表決權數;
(5)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二條 第二款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㈣ 股東會是否能撤銷董事會決議
法律分析:董事會在其職權范圍所作出不存在瑕疵的董事會決議。該類決議是董事會依法、章程履行職責的表現。
如果允許股東會隨意變更,勢必影響公司運營的穩定性,損害公司商業信譽,同時也不符合公司法所確立的公司架構的要求。因此,該類決議系董事會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所形成的,股東會無權予以撤銷。但是,公司的股東對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不服,認為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召集或者表決程序違法的,可以通過向法院訴訟要求撤銷決議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四)》 第四條 規定,股東請求撤銷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條 第二款 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但會議召集程序或者表決方式僅有輕微瑕疵,且對決議未產生實質影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