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事起訴書能手工塗改內容嗎
【1】民事起訴書不能手工塗改內容。
一般情況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要求起訴狀的字跡要列印,不得塗改。
如果原告有手工塗改起訴狀情況,退回訴狀。堅持起訴、自訴的,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2】根據
第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提供訴狀樣本,為當事人書寫訴狀提供示範。
第七條 當事人提交的訴狀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內補正。
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的,人民法院決定是否立案的期間,自收到補正材料之日起計算。
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沒有補正的,退回訴狀並記錄在冊;堅持起訴、自訴的,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經補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❷ 起訴狀可以塗改嗎
法律分析:民事起訴書不能手工塗改內容。一般情況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要求起訴狀的字跡要列印,不得塗改。如果原告有手工塗改起訴狀情況,退回訴狀。堅持起訴、自訴的,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❸ 立案後可以修改訴狀嗎
立案後不可以修改訴狀。
可以再寫一份補充起訴狀,交給法院。
補充起訴狀可以變更訴訟請求,變更起訴事實和理由。
❹ 民事訴訟狀和法庭上讀的內容是一樣但有修改可以嗎
不可以的!民事起訴狀是在立案時向法院提交的記載了當事人身份、訴訟請求以及事實和理由的書面材料。
民事起訴狀是法院審理的基礎,尤其是訴訟請求部分,在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時會首先確認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是否與起訴狀一致。因為只有確定了訴訟請求以及事實理由部分才能夠確定案件審理的焦點,一般來說,最好是在立案前就准備好起訴狀內需要寫的內容,以及附上相應的證據材料。
關於事實和理由部分,可以在法庭開庭審理中予以補充和修正。建議在立案前盡量將起訴狀寫得完善一些,否則在審理過程中需要變更的話,可能會影響案件審理的進程。
❺ 網上立案成功了,還可以更改一下訴訟狀內容嗎
原則上不能修改,起訴狀只是開啟訴訟大門的工具,具體影響判案結果的需要在開庭時出具有力的證據。
基本內容
起訴狀應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公民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和聯系方式,法人寫明法人全稱、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職務、委託代理人姓名、單位職務、地址,律師則寫明所在律師事務所即可;
(2)有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
(3)有起訴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
(5)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❻ 起訴書立案後可以更改嗎
法律分析:已經立案的案子可以修改起訴狀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❼ 起訴書可以修改嗎
法律分析:已經立案的案子可以修改起訴狀的。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即已立案的案子,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修改起訴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