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部隊安置房可以買賣嗎
法律分析:安置房能不能買賣過戶,要看安置房是否具有合法的產權,如果有合法的產權,安置房可以通過買賣交易辦理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第十一條 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B. 安置房可以交易嗎
拆遷 安置房能夠進行買賣是不能一概而論的。 一、 首先從土地性質開始解釋。 (一)、土地根據所有權可以劃分為兩類,一類是國有土地,一類是 集體土地 。 (二)、 取得建築用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兩種:劃撥和出讓。 1、國有 土地出讓 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 土地使用權 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國有土地劃撥是指國家機關用地,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也是國家在一定年期內,繼續向土地使用者無償提供生產經營的場地。 2、通過國有土地出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協議、 招標 、拍賣。通過國有土地劃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需要通過 征地 獲得。 劃撥土地使用權 取得與出讓土地使用權取得在成本構成上的差別在於有沒有交出讓金。 3、《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根據此條法律規定,集體土地使用權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或者出租。 二、接下來我們分析拆遷安置房的性質。 (一)、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 商品房 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1、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 2、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這兩類拆遷安置房是否可以買賣的規定是不同的。 (三)、拆遷安置房是否能夠進行買賣,要看該拆遷安置房是否具有全產權。 1、房產一般有兩證, 房產證 和土地證,房產證簡單的說就是表示這房子歸你所有,如果建築物沒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興建,必須經相關部門批准。 土地證表示此土地歸你所有,無論建築物是否存在,別人是無權在你的地盤建東西的,這就是侵犯你的權益。 2、我們經常聽到「 小產權房 」,那麼什麼是小產權房呢?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第一類小產權房:佔用集體用地或耕地違法建設,將農民集體用地使用權流轉,用於商品住宅開發的違法建築。第二類小產權房:在政府劃撥或出讓的土地上,不按規劃功能開發或使用,並將限制銷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場上銷售,具有產權糾紛隱患的不完全產權房。第三類小產權房:在軍隊享有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商品房的開發,之後賣給軍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稱「軍產房」。 (四)、具有完全產權的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 房屋所有權 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權屬證書(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並對房屋行佔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其它任何房產證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麼性質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C. 安置房可以進行買賣嗎
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安置房各個城市政策不一樣,要因地制宜,但是規定也不是硬性的。
安置房是可以買賣的,但具有較大風險,因為現在市面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較多沒有取得產權證或是更取得產權證,不符合5年內不得轉讓的規定。按照《民法典》規定,安置房在沒有取得安全產權的情況下,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在買賣安置房時要注意查清拆遷前的產權性質,查看產權證,產權期限,辦理公證手續等。安置房與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樣,安置房能不能買賣首先要看該房屋是否取得了產權,另外,還需要看當地政府對安置房有沒有限制出售的規定。
安置房買賣相關政策
1、安置房規定房屋在未滿五年不得進行上市交易,住滿5年是指以購買房屋的家庭取得的契稅等憑證時間或者是發證機關的時間為准。
2、安置房購買5年後後,可以經過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實,國家規定房屋購滿5年之後,是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才可以將安置房轉賣給他人,這樣才是合法的交易,如果沒有住滿五年,就上市交易那麼就是違法的。
3、居住的房屋如果還未滿5年情況下,與賣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並且不受法律保護,購買的安置房5年內,如果因為集成或者是贈與等的原因需要改變房屋的產權,受讓人應當符合安置房申請購買條件,並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准,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原安置房性質不變。
D. 安置房可以辦房產證和交易嗎
安置房不可以在辦房產證時過戶,必須取得房產證後才可以過戶。
E. 安置房可以辦房產證和交易嗎
安置房 是可以進行買賣的,但是並不是所有安置房都行, 拆遷 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所以和購買的正常 商品房 (商品房開發,開發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別的。如果安置房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 房屋所有權 證,就可以可以進行上市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 安置房過戶 有一個時限,每個地方的拆遷機構都有規定,在拆遷合同簽訂的一定時間內,可以辦理分戶以及析產過戶和轉讓過戶,但超過時限就無法辦理了。如果不滿5年的話就不能過戶,想過的話,只能通過做公正,這樣的房子只是協議,如果您是買家,最好是等 房產證 辦下來了再買。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 轉讓合同 ;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F. 拆遷安置房交易規定
拆遷安置房買賣最新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1、安置房規定房屋未滿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住滿5年其實是指以購房的家庭所取得的契稅完稅的憑證時間或者是安置房的權證發證的時間為準的;
2、購買安置房滿5年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准,政策規定房屋購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再把安置房轉為商品房之後就可進行合法銷售;
3、目前房屋還未滿5年情況下,所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並且合同不受法律保護,購買安置房5年內,因繼承、贈與或離婚析產等原因需要變動房屋產權的,受讓人應當符合安置房申請購買條件,並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准,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原安置房性質不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並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G. 安置房可以進行買賣嗎
安置房是否可以買賣,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拆遷安置房能不能買賣要看這房子的土地性質,如果是集體土地那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就是所謂的小產權房;如果是劃撥,那是可以買的;
2、拆遷安置房按照政策要5年之後才能過戶,而且一般安置房是不鼓勵交易的買房人與賣房人私下簽訂協議,需要公證處公證的協議才有效,況且還沒有產權證的;
3、如果是現房有沒有房子租賃、轉租、轉賣、抵押等現象。房子的歸屬權有沒有什麼遺留問題;
4、還要搞清楚有沒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證。
安置房買賣合同如何簽訂簽訂安置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後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H. 安置房可以進行買賣嗎
安置房可以進行買賣。
安置房是可以買賣的,但具有較_風險,因為現在市_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較多沒有取得產權證或是更取得產權證,不符合5年內不得轉讓的規定。
按照《民法典》規定,安置房在沒有取得安全產權的情況下,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在買賣安置房時要注意查清拆遷前的產權性質,查看產權證,產權期限,辦理公證_續等。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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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拆遷安置房是否可以進行買賣
法律分析:有完全產權的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J. 安置房可以交易嗎
法律分析:安置房不可以買賣。因為安置房在沒有得到政府批准,是不能上市交易的。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