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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中葯可以補腎 2024-05-19 18:11:52

司法局的文件丟了可以補嗎

發布時間: 2022-12-24 19:16:57

Ⅰ 法院判決書生效證明丟了可以補辦嗎補辦的時候都需要什麼樣的手續多久能辦理下來

可以去找法官重新出一份生效證明,如果案卷已經歸檔,可以在檔案室調取的

Ⅱ 法院給的傳票丟了應該怎麼補辦

法院的傳票如果丟了,只要能記住開庭時間和地點,按時去參加訴訟即可。如果已經忘記了,就到出具傳票的法院核實清楚,傳票也可以讓法院補一份。如果未能按時出席法庭,可能會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
法律分析
法院給的傳票丟了可以去當地法院查詢開庭時間及法官的電話。對訴訟不受影響,傳票也可以讓法院補一份。法院傳票是指由原告准備、由法庭下達的用來通知答辯人其被起訴信息的法定文件。通常情況下,法庭傳票要求答辯人在指定期限內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應,或在小額錢債法庭中,該答辯人可以僅在法庭傳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參加法庭聽證審理,同時答辯人也可選擇對法庭傳票不作任何回應,即任由法庭下達缺席判決,但其需要承擔輸掉該訴訟的風險。傳票法院送達的方式有:直接送達,是指法院指派本院的工作人員將訴訟文書直接面交受送達人;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所,即視為送達,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委託送達,是指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託送達時,委託法院應當出具委託函,並附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和送達回證,以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郵寄送達,是指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通過郵局將訴訟文書掛號寄交受送達人。郵寄送達,應當附有送達回證。轉交送達,是指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由單位轉交受送達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Ⅲ 民事調解書丟失能補辦嗎

民事調解書丟失能補辦。
如果丟失,案件當事人,可以直接攜帶本人身份證,去法院的檔案室進行查詢,並要去檔案室復印民事調解書,加蓋法院檔案室公章。
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製作的確認雙方當事人協議內容的法律文書。它是法律應用寫作研究的重要文種之一。調解書是仲裁庭或仲裁員根據經過調解雙方達成的協議製作的記載該調解結果的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書。調解書與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由人民法院調解的性質決定的。訴訟上的調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合議庭或者審判員的主持下進行的,是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結果,也是人民法院解決糾紛,審結案件的一種方式。
調解書與生效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夠保障法律的嚴肅性,保障司法機關的權威性,有利於穩定社會法律秩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解決糾紛的方式不同。民事調解書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進行調解,促成雙方當事人自願、合法地達成協議的內容;民事判決書反映的則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決的形式解決糾紛的內容。體現的意志不同。
民事調解書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對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的協議的確認;民事判決書則體現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國家的意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十八條 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確有必要將本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交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報請其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下級人民法院對它所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審理。

Ⅳ 法院判決書丟了,能補嗎

如果持有的判決書丟失了,可以帶身份證到審理案件的法院查閱檔案進行復印,然後加蓋有關部門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於原件。
判決書丟失後,如果當事人用到該判決書,可以攜帶自己本人身份證,去審理案件法院的檔案室進行查詢,法院檔案室會有該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檔案室要求復印判決書並由檔案室價格此件與原告一致的印章。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
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根據委託人的請求進行補充鑒定:
(一)委託人增加新的鑒定要求的;
(二)委託人發現委託的鑒定事項有遺漏的;
(三)委託人在鑒定過程中又提供或者補充了新的鑒定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補充鑒定的情形。
補充鑒定是原委託鑒定的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鑒定委託,司法鑒定機構不得受理:
(一)委託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的;
(二)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四)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范的;
(五)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則第二十九條規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
對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說明理由,退還其提供的鑒定材料。

Ⅳ 判決書丟了可以補嗎

法律分析:判決書丟失後,可以到做出判決的法院申請再領一份,或者帶身份證到審理案件的法院查閱檔案進行復印,法院檔案室會有該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然後加蓋有關部門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於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Ⅵ 結案證明丟失可以補開嗎

法律分析:結案證明不小心弄丟了,需要找原承辦法官,請他重新為你開具一張。一般來說,只要你可以提供合法的證明材料,原承辦法官是可以重新為你補辦的,另外,也可以通過法官幫助協調,調取存檔,復印一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一條 外國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的,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也可以由外國法院依照該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則,請求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

Ⅶ 公證書丟了可以補辦嗎

公證書原件丟失可以補辦。由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因當事人原因造成意外丟失或者毀損後,可以向公證處申請補辦公證書副本,副本的對外使用效力與正本一致,沒有任何差別。補辦副本必須由當事人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申請辦理,別人是無法替自己補辦的。
公證書,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申請,依照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是司法文書的一種。當時辦理公證的公證處會有當時辦理公證的檔案,提供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就可以補辦。
如果公證書遺失的,在當時辦理公證的公證處會有當時辦理公證的檔案,可以直接到公證處去復印一份,並由公證處在復印件上蓋上公證處的公章後,此復印件與原件具體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證書原本是承辦公證員擬定的,經公證機構審批人(簽發人)核准簽發的原始公證書,是據以製作公證書正本、副本的公證書原稿(簽發稿)。原本是最原始的公證書,是公證書效力的淵源。根據規定,公證書原本必須按原樣附卷歸檔,不得塗改、遺失、銷毀或發給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3、申請公證的文書;
4、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5、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Ⅷ 判決書原件丟了法院可以補嗎

法律分析:可以,當事人可以到原判決機關復印蓋章即可。法院處理的每個案件都是有檔案保存的,帶上身份證或委託律師到法院檔案室去查閱、復印法院案卷中的判決書,在復印件上蓋上法院檔案室的章後,所復印的判決書與判決書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判決書,法律術語,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

Ⅸ 如果蓋章的文件丟失了還能補蓋章麽

第一、要看你丟失的蓋章的文件是什麼了?
第二、要看這個章掌握是誰的手中?
第三、一般來說,文件丟失了都可以補辦的。只是根據前兩條的不同,復雜程度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