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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表格怎樣縮窄 2025-08-22 03:11:23

立項總投可以超多少文件

發布時間: 2022-12-22 19:16:50

A. 招標中項目實際的總投資能超過發改委立項文件上的總投資嗎

理論上應該控制不超,但實際很少有不超的,但是不能超10%,超了10%就要報發改重新審批,重要的是合乎法律、法規。

立項文件是指各種科研、工程、建設、投資等項目為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在項目實施以前所涉及的各種由文字、圖紙、圖片、表格、電子數據組成的材料,包括調研報告、項目建議書、立項報告、項目規劃書、項目初擴設計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經濟分析報告等等。

不同項目、不同的審批部門、不同的審批程序所要求的立項文件是各有不同的。

B. 昆明市實際投資金額超投資備案證多少重新立項

不動產項目的實際總投資額與當初核准(備案)文件中的金額不一致就會重新立項。
需要了解投資項目是實行核准制的還是備案制的。其次,分情況了解國務院、國家發改委及項目所在當地的相關法規是如何定義重大變更的,對於發生了重大變更的項目應該向原核准(備案)機關重新報批。

C. 請問"概算不能超過批復估算的10%"這一規定出自什麼文件或法規

在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究報告編制辦法(交規劃發[2010]178號)》的第七條有明確的規定。「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投資估算與初步設計概算之差,應控制在投資估算的10%以內」。

拓展資料:

交通運輸部 關於印發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 交規劃發〔2010〕1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原交通部於1988年頒布了《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20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原辦法中的部分內容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為進一步規范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及報告編制工作,加強前期工作管理,提高公路建設項目決策的科學性,我部組織專門力量對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交通部《關於頒發水運、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通知》(〔88〕交計字500號)中《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同時廢止。

二O-O年四月十二日

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及報告編制工作,加強前期工作管理,提高公路建設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在認真總結1988年頒布的《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執行情況的基礎上,結合近年來公路發展與建設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各類公路建設項目(含長大橋梁、隧道等獨立工程建設項目),小型公路建設項目可適當簡化。對於實行核准制或備案制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報告或資金申請報告的相關內容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是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和實施可能性進行綜合性研究論證的工作,是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項目決策的主要依據。

第四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按其工作階段分為預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編制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應以項目所在地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交通發展規劃和其他相關規劃為依據;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原則上以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為依據。

第五條公路建設項目預可行性研究,要求通過實地踏勘和調查,重點研究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建設時機,初步確定建設項目的通道或走廊帶,並對項目的建設規模、技術標准、建設資金、經濟效益等進行必要的分析論證,編制研究報告,作為項目建議書的依據,公路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要求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通過必要的測量和地質勘察,對可能的建設方案從技術、經濟、安全、環境等方面進行綜合比選論證,研究確定項目起、終點,提出推薦方案,明確建設規模,確定技術標准,估算項目投資,分析投資效益,編制研究報告。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一經批准,應為初步設計應遵循的依據。

第六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項目影響區域經濟社會及交通運輸的現狀與發展、交通量預測、建設的必要性、技術標准、建設條件、建設方案及規模、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經濟評價、實施安排、土地利用評價、工程環境影響分析、節能評價、社會評價等,特殊復雜的重大項目,還應進行風險分析。預可行性研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的具體要求詳見附件《公路建設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格式及內容要求》和附件2《公路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格式及內容要求》。

第七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在對可能的工程建設方案進行初步比選的基礎上,篩選出有比較價值的方案,進一步做同等深度的技術、建設費用、經濟效益比選。二級及以上公路的預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的路線方案,應分別在1:5萬、1:1萬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圖上進行研究,其中特殊困難路段需分別在1:1萬、1:2000地形圖上進行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進行必要的地質勘探,對長大橋梁、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可採用遙感、物探、地質調繪等進行專項的地質勘探和調查,地質條件復雜時需進行必要的鑽探分析。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投資估算與初步設計概算之差,應控制在投資估算的10%以內。

第八條交通量預測相關內容,應按附件3《公路建設項目交通量分析與預測方法》編制,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另行頒布。

第九條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政策、法規並執行交通運輸部頒布的相關標准、規范、規定等。研究工作必須科學、客觀、公正。

第十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由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制。編制單位對報告的質量負責。

多個編制單位共同承擔項目時,應確定一個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應負責協調有關參加單位承擔的工作,使各部分工作相互銜接,內容統一。主辦單位應對研究報告全面負責。

第十一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完成後,經項目負責人、編制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單位主管簽字後報送主管部門或委託單位。

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需中央政府審批的項目先由地方政府進行預審,提出預審意見,對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後再上報審批。

已經完成的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其基礎依據有重大變化時,應及時修改完善或重新編制,已經批復的報告,應重新報批。

第十二條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主報告及附件兩部分組成。幅面尺寸:主報告採用297X210毫米(A4),附件圖冊採用297<420毫米(A3)。封面顏色: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採用淡黃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採用墨綠色。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交通運輸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施行。原交通部1988年8月發布的《關於頒發水運、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通知》(〔88〕交計字500號)中《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同時廢止。

D. 建設項目總投資超過多少才做初步設計概算

這個沒有相關規定。這針對的是政府投資項目,一般情況下是:項目可研階段的投資估算,初設階段的概算,施工圖預算。

是指在初步設計階段,在投資估算的控制下,由設計單位根據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圖紙及說明、概算定額或概算指標、綜合預算定額、取費標准、設備材料預算價格等資料,編制確定建設項目從籌建至竣工交付生產或使用所需全部費用的經濟文件。

設計概算是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編制基本建設計劃,實行基本建設投資大包干,控制基本建設撥款和貸款的依據,也是考核設計方案和建設成本是否經濟合理的依據。

設計概算包括:單位工程概算、單項工程綜合概算、其他工程的費用概算,建設項目總概算以及編制說明等。是由單個到綜合,局部到總體,逐個編制,層層匯總而成。

設計概算應按建設項目的建設規模、隸屬關系和審批程序報請審批。總概算按規定的程序經有權機關批准後,就成為國家控制該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的主要依據,不得任意突破。

根據初步設計或技術設計編制的工程造價的概略估算,是初步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特點是編制工作相對簡略,無需達到施工圖預算的准確程度。在中國,經過批準的設計概算是控制工程建設投資的最高限額。

建設單位據以編制投資計劃,進行設備訂貨和委託施工;設計單位作為評價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和控制施工圖預算的依據。設計概算文件主要有建設項目(如工廠、學校等)總概算、單項工程(如車間、教室樓等)綜合概算、單位工程(如土建工程、機械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其他工程和費用概算。

作用

1、設計概算是編制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確定和控制建設項目投資的依據。

2、設計概算是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和貸款合同的依據。

3、設計概算是控制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預算的依據。

4、設計概算是衡量設計方案技術經濟合理性和選擇最佳設計方案的依據。

5、設計概算是考核建設項目投資效果的依據。

E. 超批復投資多少要重新立項

超批復投資10%就要重新立項。需要從以下三方面來闡述分析。

首先超批復投資10%就會導致項目組的資金鏈供應出現問題。

其次是當資金鏈存在問題的時候就會安排重新立項,這樣子才可以更好地建設項目。

再者是重新立項的項目會重新規劃投資金額,由眾多的股東共同開會參議。



超批復投資重新立項的原因:

1、資金鏈不足。

2、需要重新規劃項目的建設要點。

3、需要重新規劃項目的投資資金。

F. 投資增加額超過多少要重新招標

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條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6)立項總投可以超多少文件擴展閱讀: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相關法條:

第八條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採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築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項目主管部門批准,可以不進行招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應當公開招標。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部門的限制,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第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規定本地區必須進行招標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但不得縮小本規定確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范圍。

G. 政府投資立項限額

國有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限額標准: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同一項目中可以合並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限額以下項目按城府辦發〔2020〕157號執行。
政府采購限額標准:單次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類采購項目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單次采購預算金額超過5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必須經財政預算投資評審,並以財政預算投資評審報告金額作為政府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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