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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級件文件名可以引用嗎

發布時間: 2022-12-09 10:36:51

㈠ 軍隊論文中引用了保密文件中的內容怎樣定秘級

如果就引用了一個,那麼就按被引用的密級、保密期限確定;
如果引用多條,按這幾個裡面的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來確定。
百分百正確!

㈡ 不同密級的文件可以放在一起嗎

是可以放在一起的,
同一案卷內有不同密級的文件,應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立密級,如果有爭議的,報請同級保密行政主管部門處理。保密等級的說法並不規范,准確的說法是「密級」,這取決於文件內容包含的信息是什麼密級的。根據保密法規定,國家秘密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個等級,因此公文也分這三個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希望可以幫到你

㈢ 國家秘密的密級規定的范圍怎麼規定

()製作屬於家秘密文件、資料及其物品屬於家秘密設備及產品(簡稱密件、密品)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製作密件、密品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必須保密保障進行嚴禁密件、密品委託給私營企業、外企業、外資企業體戶製作;要嚴格按照批准數量製作制、私留;必須按照相關《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規定》保密期限、密級標志規定確定密級保密期限並作標識報關領導審批;製作程形間材料殘品草稿、修改稿、簽發稿、清或半品、底片、廢品等凡需保存必須按式密件、密品同保密措施予管理需要保存按密件、密品銷毀規定及銷毀
(二)收發、傳遞密件、密品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收發密件、密品都必須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簽收必須逐件清點、核;發必須嚴格按規定范圍發擅自擴范圍;傳遞、運輸密件、密品必須交由專門部門(機要通信、機要交通部門)通普通郵政郵寄或交給關員捎帶;自傳遞、運輸要選擇安全交通線路交通工具採取嚴密保密措施;向境外郵寄、攜運密件、密品必須通外交信使傳遞或按關密件、密品境管理規定辦理
(三)使用密件、密品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使用密件、密品要嚴格按規定使用范圍辦理擅自擴閱讀密件必須辦公室或閱文室等保密保障進行傳閱密件應登記手續由閱件直接橫傳給擅自留存傳閱密件傳達密件內容使用線筒等保密保障設備必須聽傳達員規定保密紀律否記錄、錄音、錄像應事先申明借用密件、密品應持效證件履行借用手續用畢及歸
(四)復制、摘抄、匯編密件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復制密件必須經制發機關批准非機要部門復印密碼電報禁止《家秘密載體復制許證》營業單位復制密件復印密件應履行登記手續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復制密件或者摘錄、引用屬於家秘密內容擅自改變原件密級保密期限匯編家秘密文件需經批准權機關批准
(五)攜帶密件、密品外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員確工作需要隨身攜帶密件、密品外必須採取必要保密措施使密件、密品處於效安全保障攜帶密件、密品外期間辦理關事宜進入商店、娛樂等利於保密管理公共場所參加外事攜帶密件、密品確需攜帶須經本單位負責批准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嚴禁擅自攜帶密件、密品境工作需要攜帶應嚴格按照關規定辦理批准手續並採取周密能保證安全保護措施
(六)保存密件、密品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嚴禁私自保存密件、密品保存密件、密品必須選擇具備保密條件場所及設備應歸檔密件要按照檔案規定及立卷歸檔或移交檔案部門保存
(七)銷毀密件、密品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銷毀密件、密品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經機關、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嚴禁私自銷毀密件、密品;銷毀應確保密件、密品內容原電磁式記錄家秘密內容密件、密品應徹底銷磁必要應採取覆蓋、粉碎、燒毀或化腐蝕等式銷毀銷毀密件、密品應關員場監銷並由監銷員銷毀員共同簽名禁止密件、密品作廢品售銷毀宗密件、密品必須送保密工作部門指定單位銷毀
(八)組織、參加涉密議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員引帶關員進入涉密議場所議文件發必須登記議結束要與員住所進行清查防文件丟失議允許與者帶密件必須及交單位保管
(九)外提供信息、投寄稿件、著書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承辦機關、單位交辦外提供秘密信息及涉密載體應嚴格執行相關保密管理制度嚴禁私自向境外新聞版單位投寄未經保密審查稿件向內新聞版部門投寄稿件引用涉及家秘密內容發布新聞接受記者采訪涉及家秘密;避應向新聞版單位采編員申明要求涉密內容編入新聞稿內擅自涉及家秘密內容寫入自著作
(十)社交往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員私交往、私通信涉及家秘密准公共場所談論家秘密準保密保障電談論家秘密准引帶關員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軍事禁區
(十)境境外期間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員未經機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私自境經批准公或私境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向境外組織、機構、員泄露自工作性質及工作內容;境外員場或者境外住、車輛談論家秘密
(十二)涉密員離職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員未經批准擅自離職經批准離職仍應履行保守家秘密義務且銷密期內准私自應聘境外駐華機構、外企業任職未經批准擅自境
(十三)涉密員自發泄密事故必須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向所機關、單位報告隱瞞發現違反保密規定泄露家秘密必須立即予制止並及報告保密工作部門關機關
(十四)涉密員必須自覺接受保密教育保密監督檢查

㈣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

密級是檔案文件保密程度的等級,一般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那麼密級文件有哪些相關管理規定呢?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密級文件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如下
一、 秘密文件的范圍

第一條 凡不能公開發表的涉及黨與國家秘密的文件、檔案、電報、圖表、資料、圖書、刊物、教材、照片、錄音帶、錄相帶、擬制文件和資料過程中形成的草搞和清樣,打字臘紙、復印廢頁、印刷余份等,都屬本辦法所指的秘密文件的管理范圍。

第二條 秘密文件根據秘密程度的高低劃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各單位應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秘密文件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中發〔64〕627號文件)精神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擬定秘密文件的密級劃分細則。

第三條 不宜對外公布的文件、刊物、資料、圖片等,可做為內部材料,不劃密級,但應注意保存,不經主管部門許可,不得對外泄露。

二、 文件制發

第四條 文件制發部門要根據文件內容、秘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確定適當的密級、印份、發送范圍和閱讀級限,由制文部門的負責人核定簽印。

第五條 秘密文件必須嚴格按照批准份數,一律由內部機要列印人員或具備保密條件的印刷單位印製,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負責印製。

三、 文件管理第六條 各單位的秘書部門,是負責管理秘密文件的機要部門,是秘密文件收發、運轉的樞紐,必須嚴格責任制度,切實做好秘密文件的接收、登記、分發、運轉、清退、立卷、保管、銷毀和移交等各個環節的保密。

第七條 參加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須交秘書部門的文件管理人員,個人不得保存。

第八條 秘密

文件應由經管文件的人員拆封,領導親啟件應由本人或指定專人拆封,他人不得自行拆閱。

第九條 嚴格執行關於翻印、復印文件的規定。上級機關的發文,屬機密、秘密級文件,須經市委或市政府分管秘書長批准後翻印、轉發。凡絕密或註明不準翻印的文件,一律不得自行復印、翻印。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印時,經制文部門同意,並要嚴格控制份數,不得改變使用范圍。復印件要同原件同樣管理。

第十條 縣、團級以上單位,未配專職文書人員的,不發給文件。

第十一條 秘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庫房或文件櫃內,對平時使用的秘密文件,應妥善保管,用後隨手入櫃加鎖。

四、 文件閱讀

第十二條 秘密文件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傳達、閱讀,不經制文部門的同意,不得自行擴大范圍,也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文件內容。

第十三條 傳閱秘密文件,要由機要人員填寫傳閱單,統一掌握,閱後主動退回,不要橫傳,對急辦的文件,機要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十四條 秘密文件應在辦公室或閱文室閱讀,不得帶到宿舍、醫院或其他公共場所。

第十五條 借閱秘密文件,要履行嚴格的借閱手續。絕密文件應當天交回,再用再借。借閱人對文件負有安全和保密的責任,自覺做到按期歸還。文書人員對借出的文件應及時追回。

第十六條 不經組織批准,個人不得隨意摘記秘密文件內容,不得利用秘密文件和內部資料為公開報刊撰寫稿件。

五、 文件傳遞

第十七條 傳遞秘密文件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發往外地,應由機要通信部門遞送,不得使用普通郵政。重要密件,須由機要交通遞送或派兩名專人護送。

(二)市內傳遞,由機要人員遞送。絕密件、密碼電報,須由機要人員用專車遞送。

(三)單位內部傳遞,要有專人負責,嚴格簽收手續,無關人員不得代收、代送。

(四)向駐外機構遞送,要按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辦理,不得在公開函電中暴露我秘密機構的名稱和性質。

(五)向我駐港澳機構寄發文件、資料和函件,一律通過機要寄「廣東省委第八辦公室」轉送,不得向港澳直接郵寄。

(六)文件要密封,標明密級,放在文件包、箱內,做到文件不離人,專程直送,不得他往,並嚴格簽收手續。

第十八條 幹部外出工作,不得隨身攜帶絕密、機密級文件。幹部 出國 工作,一律不準攜帶各類秘密文件,如有特殊需要,按外交部有關規定執行。

六、 文件核對和清退

第十九條 各單位文件管理人員對保管的秘密文件應做到:絕密文件一周一核對;機密文件半月一核對;秘密文件一月一核對。在核對中發現短缺文件應立即查找,其中秘密以上文件應立即 報告 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 市直單位對其下屬單位的文件實行一季度一清退。每年三月底市委、市府兩個辦公廳將上年各類秘密文件的清退情況向市保密委員會作出報告。

七、 文件交接

第二十一條 機構撤銷、合並時,原機構的秘密文件應隨同文書檔案按下列辦法處理:

(一)應清退的,退回原發文部門;

(二)應歸檔的,整理立卷移交檔案部門;

(三)需帶往合並單位的,移入合並單位;

(四)無保存價值的,按規定銷毀。

原機構應按上述辦法將文件、檔案登記造冊,認真移交,待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結束工作。

第二十二條 經管秘密文件的人員工作變動時,須對所管秘密文件進行清點移交。所有工作人員(包括領導幹部)調動工作時,對個人使用的秘密文件不得私自帶走,更不能隨意銷毀或遺棄,必須全部移交清楚後,才能離開。

八、 文件立卷,歸檔

第二十三條 文書人員按照立卷規定的要求,在搞好文件催辦和清理的基礎上,分類立卷歸檔,並於三月底前移交檔案室統一保管。

九、文件銷毀

第二十四條 銷毀秘密文件,必須登記造冊、經領導審查批准;任何個人不得自行銷毀、處理。

第二十五條 銷毀秘密文件,必須派專人護送到指定的造紙廠監督銷盡。市內五區安排在青島造紙廠、人民造紙廠監銷,各縣(市)和黃島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有保密條件的造紙廠監銷。在裝卸、運送、監銷過程中,要有安全 措施 ,嚴防丟失或被竊。

第二十六條 一切屬於保密范圍的文件和資料,均不準向物資回收部門或私人出售。

十、機要人員條件及職責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配備管理秘密文件的機要人員,必須選拔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擔任。並要堅持先審後用和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對不適合做機要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整。

第二十八條 經管秘密文件的機要人員必須盡到下列責任:

(一)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的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水平和業務水平。

(二)對黨忠誠,堅守崗位、遵守紀律,熱愛本職工作,對刺探、竊取、出賣國家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敢於斗爭。

(三)模範遵守中央十項保密守則和省、市的有關保密規定。

(四)文件管理清楚,各種手續完備,文件運轉及時、准確,不失密。

第二十九條 承印秘密文件的單位,要對職工加強保密 教育 ,落實保密措施,確保文件印刷過程中的安全。

十一、 獎懲辦法

第三十條 對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成績突出者;及時發現他人違犯保密制度,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重大損失者;在危難情況下,不顧個人安危,維護和保衛秘密文件安全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三十一條 凡違犯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包括丟失秘密文件)者,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要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需要,制訂秘密文件管理細則。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黨、政領導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文件管理工作的領導,模範地執行本辦法,並督促檢查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

本辦法從一九八七年公布之日起執行。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相關 文章 :

1.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3篇

2. 進一步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規定

3. 機要文件相關管理規定

4. 辦公室文件管理制度3篇

5. 公司文件管理規定範文3篇

6. 文件管理制度範文3篇

㈤ 密級的位置在文件名稱的哪裡

眉首部分的右上角。

按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的規定,公文密級的標注位置應當在文件眉首部分的右上角。

黨和國家機關公文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標志秘密等級頂格表示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

㈥ 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標志的規定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標志的規定》原文如下:
第一條 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圖像、聲音等形式載有國家秘密的物件,以下簡稱密件。
第二條 密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一經確定,應當立即作出明顯並易於識別的標志。
第三條 書面形式的密件,其密級和保密期限的標志應當採用下列形式:
(一)在封面(或者首頁)的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二)地圖、圖紙、圖表在其標題之後或者下方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第四條 書面形式的密件,其國家秘密的標識為「★」,「★」前標密級,「★」後標保密期限。
第五條 書面形式密件中只有少量內容屬於國家秘密的,除按本規定第三條、第四條標志外,還可以直接在屬於國家秘密的段落之前標明密級,或者以文字指明哪些屬於國家秘密事項。
第六條 非書面形式的密件,應當以能夠明顯識別的方式在密件上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凡有包裝(套、盒、袋等)的密件,還應當以恰當方式在密件的包裝上標明。
第七條 密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變更後,應當在原標明位置的附近作出標志,原標志以明顯方式廢除。在保密期限內解密的密件,應當以能夠明顯識別的方式標明「解密」的字樣。
第八條 文件、資料匯編中有密件的,應當對各獨立密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作出標志,並在封面或者首頁以其中的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作出標志。摘錄、引用密件中屬於國家秘密的內容,應當以其中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作出標志。
第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保密局和國家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㈦ 涉密文件的標題和文號需要保密嗎

涉密文件的標題和文號需要保密,涉密文件應當存放於安全保密場所的保密櫃內。涉密文件流轉,應當辦理登記、簽收手續。涉密文件的管理人員要隨時掌握涉密文件去向,並定期清查、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門。

(7)密級件文件名可以引用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46號)

第二十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分為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存儲、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確定系統的密級,按照分級保護要求採取相應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第二十四條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或者授權的保密測評機構進行檢測評估,並經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公安、國家安全機關的涉密信息系統投入使用的管理辦法,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國家安全部門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涉密信息系統的運行使用管理,指定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負責運行維護、安全保密管理和安全審計,定期開展安全保密檢查和風險評估。

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主要業務應用、使用范圍和使用環境等發生變化或者涉密信息系統不再使用的,應當按照國家保密規定及時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