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信息中心人員是否可以私自留存涉密材料
不可以。近年來,個人私自留存涉密會議文件的現象屢禁不止,究其根本,一方面是參會人員的保密意識淡漠,另一方面是涉密會議組織者的保密工作做得不到位,沒有做好會議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涉密文件的管理,切實關繫到國家安全和利益,各機關單位都應該充分認識到涉密會議活動的嚴肅性以及保護涉密會議文件的重要性,並且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文件管理工作,並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保密意識。
涉密會議特別註明的要“會後收回”的或由會議代表帶回單位交保密室保管的文件資料,參加人員應該在會議結束時主動交回會議管理人員,或者退回單位保密室並辦理退回簽收等手續。不得私下留存涉密文件資料,不得擅自記錄、錄音、攝像、拍照和摘抄文件資料,不得擅自復印涉密文件資料等。
⑵ 黨外正職幹部可看保密文件嗎
保密文件,准確說叫涉密文件,這和是不是黨員沒有必然的關系,只要是知悉范圍內的涉密人員就都可以查看。
⑶ 什麼條件下才會構成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罪
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對象僅限於屬於國家絕密級和機密級的秘密的物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展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非法持有秘密級國家秘密的行為也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應當予以法律制裁,但從其社會危害性的程度來看,尚不到犯罪的程度,不應以犯罪論。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絕密、機密的文件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行為。所謂非法是指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具體的規章制度,不屬於接觸、保管國家秘密文件的人員而持有屬於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其他物品,或者雖屬於保密工作人員,但其持有該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沒有合法根據。比如根據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絕密級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經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准,不得復制、摘抄;收發、傳遞、外出攜帶,應由指定人員把任等。對一般人員而言,持有國家秘密本身即為非法,對於有保密人員身份的人,有關機關未曾批准復制、摘抄,行為人卻持有復製件、摘抄件;有關機關未指定或者不屬於有關機關指定人員而持有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等就屬於非法。總而言之,行為人沒有合法根據而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其他物品即為非法。所謂持有,是指以佔有的意思實際支配。不論是行為人隨身攜帶,或者隱藏、存放於其住處、工作場所,寄存在他人之處等,只要行為人明知是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而置於自己控制之中即為持有。如夾藏在目己的行李、郵件當中,雖然並不親自持有,但行李、郵件最終仍然要回到自己手中,並未脫離自已的控制,仍為持有。根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持有包括兩類,即不應知悉國家秘密的人員攜帶、存放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可以知悉某項國家秘密的人員,未經辦理手續,私自攜帶、留存屬於該項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在行為人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其他物品的既定事實下,當有關機關調查時,行為人拒不說明其來源與用途。所謂拒不說明,既包括根本就不予配合,什麼也不說,又包括未能說明。如編造謊言、借口或者提供的來源與用途經查不實或無法查證的。主體要件。本罪的犯罪主體為年滿l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國公民、外國人、無國籍人。一般來說,行為人身份如何不影響成立本罪。但是,如果行為人是間諜組織成員或者接受了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人員,符合間諜罪構成特徵的,則應以間諜罪論處,不構成本罪,主觀要件。本罪行為人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從其主觀方面的認識因素來看,行為人只須認識到自己無權持有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其他物品,認識到自己持有的文件、資料、物品屬於國家秘密即可,無須確切地認識該國家秘密屬於什麼密級,從其主觀方面的意志因素來看,行為人持有本身就意味著其希望該國家秘密處於自己的支配之下,因而不存在間接故意。實際佔有國家秘密的人員有說明其來源與用途的義務,如果行為人能夠說明自己佔有國家秘密的來源與用途,且能夠證明自己確實不知其為國家秘密,那麼其實際佔有行為不是本罪的持有,可以根據其實際來源與用途,依法處理,比如系盜竊所得,行為人不知為國家秘密而竊取,應以盜竊論,又比如行為人系撿得且不知其為國家秘密的,不構成犯罪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條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絕密、機密的文件、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⑷ 一般涉密人員能用機密級電腦嗎
一般涉密人員是沒有權利使用機密級電腦的,但是獲得了特別許可也是可以的。
⑸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1、涉密文件的擬制、印刷、傳遞、承辦、借閱、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簽收等手續;
2、涉密文件由單位保密員統一管理,閱辦涉密文件必須在辦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對密級文件必須實行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放,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資料;
3、發出、收到和內部運轉的涉密電報、文件、資料,必須登記、編號,在交接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外出開會發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單位後及時交給保密員處理;
4、傳閱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直接傳遞,不得任意橫傳。因工作需要長時間使用的,要向保密員辦理手續;
5、涉密文件、資料,不經上級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范圍,不得自行復印、翻印或轉載,不得向規定范圍以外的人員泄露;
6、凡因工作需要復印、印製涉密文件資料,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復印後的涉密文件資料按涉密文件管理;
7、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文件資料外出的,需經主管領導批准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不準在公共場所停留、游覽、購物、探親訪友等,返回單位後要及時交保密員保管,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8、幹部調動工作時,應將自己使用的文件、資料進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資料須定期收回上交,發現丟失,及時匯報並立即追查處理。
法律依據
《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六條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以及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以下簡稱授權機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者機關、單位申請作出定密授權。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授權機關名單在有關范圍內公布。第七條 中央國家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作出授予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省級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或者本行政區域內作出授予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或者本行政區域內作出授予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
定密授權不得超出授權機關的定密許可權。被授權機關、單位不得再行授權。
⑹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保密工作,嚴格執行有關各項制度和規定,增強保密觀念,提高防範意識,需要制定相關管理制度。下面是保密文件管理條例,歡迎參閱。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1
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范,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文件、函件、文檔、 報告 、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議、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文件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文件等四個級別:
1、“絕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機密,關系公司未來發展的前途命運,對公司根本利益有著決定性影響的保密文件;
2、“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保密文件;
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文件;
4、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文件由擬制人根據文件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之前不得將文件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為:
1、絕密文件與機密文件由公司高層領導確認。
2、秘密文件由各部門或項目經理級領導確認。
3、內部公開文件由發文部門根據需要進行確認。
第三條密級標識
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
1、絕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蓋“絕密”專用印章,其專用章戳由總裁保管。
2、機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機密”字樣。
3、秘密文件應在其文件首頁的左上角列印“秘密”字樣。
4、內部公開文件應列印“內部文件”、“內部資料”等字樣。
第四條文件列印
1、絕密、機密文件:由專門人員列印。
2、秘密、內部文件:打字員打好後,應將磁碟文件定期刪除。公司將對刪除情況不定期檢查。列印人員不得私自拷貝秘密文件。
第五條分發
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必須發至收件人本人,並由收件人簽收。
2、內部公開文件可以按部門分發或在公司內部公告欄內張貼,也可以在公司內部計算機網路上發布。
3、絕密、機密文件嚴禁在計算機網路上發布、公開和傳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網路上傳送,應得到相應領導的批准。
4、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相應領導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條查閱、申請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公司文件必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絕密文件、機密文件:公司總裁及其簽字批準的人員。
秘密文件:項目經理以上領導及其簽字批準的人員。
2、嚴禁復制絕密文件。申請復制文件必須填寫復印申請單,機密文件必須
交由總裁批准,秘密文件由部門或項目經理簽字批准。
第七條文件保管、存檔
1、絕密、機密文件由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親自保管。秘密文件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內部公開文件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2、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文件的復制應當在文件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3、如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將文件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匯報情況,盡快挽回影響。
1)公司絕密以及行政機密、秘密文件在在檔案室存檔;
第八條保密責任
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和摘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
3、員工在 離職 時不得攜帶公司的秘密、機密、秘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第九條過期文件的銷毀
超過保存期限且經總經理以上級別鑒定審批的無價值的檔案,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清理。並且制定銷毀清冊入檔保存。
第十條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領導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同時對本部門機要文件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匯報公司最高領導。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制度由遼寧緣泰集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總經理簽字審批後予以執行;
總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2
一、目的:
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製定本規定
二、范圍: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文件、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目錄、清單、合同、協議、記錄等。
三、密級劃分
保密文件分為機密文件、保密文件和內部公開文件:
1、“機密”文件:指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及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的保密文件;
2、“保密”文件:指關系公司未來發展,對公司根本利益有影響的保密文件;
3、內部公開文件:指在公司內部公開,向外擴散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文件。
四、密級確認
保密文件根據文件密級不同,由擬制人提交部門領導做密級確認。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
1、機密文件:公司總經理確認。
2、保密文件:各部門經理確認。
3、內部公開文件:發文部門根據需要確認。
五、密級標識
1、機密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機密”字樣。
2、保密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保密”字樣。
3、內部公開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受控”字樣。
六、列印和發放
1、機密文件、保密文件、內部公開文件需專人列印。
2、文件發放要有記錄。機密文件、保密文件須發至收文人本人並有簽收記錄。內部公開文件可按部門發放。
3、如確需對外提供保密文件的,應按密級由相關領導書面批准後,在提供前應先與需要方簽訂保密協議。
七、查閱、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文件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機密文件:總經理簽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門經理簽字批准。
2、復制許可權:
復制文件須填寫復印申請單。
機密文件:總經理簽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門經理簽字批准。
八、保管、存檔
1、機密文件: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保管。
2、保密文件:收件人保管。
3、內部公開文件:部門負責人保管。
4、機密、保密文件的查閱和復制應在文件保管處登記,以備核查。
5、機密、保密文件的保管人若將文件丟失,應及時向總經理匯報,挽回影響。
6、機密、保密文件須在存檔室存檔。
九、管理責任
1、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機密、保密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2、不得讓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摘抄機密、保密文件。
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機密、保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十、文件的銷毀
過保存期限的經總經理審批的無價值的文件,保管人員應對這些文件進行清理。並制定銷毀清冊保存。
十一、監督和檢查
部門領導應對本部門機密、保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並作好控制情況的相關記錄,公司對各部門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通報批評;嚴重的要給予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3
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范,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洩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檔,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檔、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定、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檔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檔等三個級別:
1、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 的保密檔案,包括以下幾類;
1.1 財務分析報告;
1.2 對高層管理者的考核報告;
1.3 對高層管理者工資分配方案及所屬文件;
1.4 涉及項目成本、利潤的報告或論證材料;
1.5 公司尚未實施或正在實施的經營戰略決策、公司項目技術的核心資料;
1.6 公司 其它 認為應列入機密范疇內的文件資料。
2、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檔;
2.1 公司注冊及相關文件;
2.2 技術資料、爆炸圖、原理圖、新項目ID圖紙等重要圖紙;
2.3 立項報告、產品發進度分析報告;
2.4 含有價格信息的BOM,成本分析表等。
2.5涉及公司尚未公開或不宜公開情報的來往文書,以及與相關方簽訂合同、協議文
本;
2.6戰略合作夥伴的商業信息,如;對帳單、訂單及以盈利為目的的技術方案等;
2.7 公司在申請過程的尚未得到批復專利信息
2.8公司其它認為應列入秘密范疇內的文件材料。
3、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受控文檔。
3.1 管理體系所涵蓋的授控文件及各種工作條例、 規章制度 ;
3.2 一般業務工作來往文件(不涉及機密、秘密的文件);
3.3 各類一般性的請示、通知、會議紀要、簡報、情況反映等;
3.4 行政管理工作的計劃、 總結 、報告;
3.5 一般性的月、季 工作計劃 與 總結報告 ;
3.6 有關幹部任免、調配、定級等的文件;
3.7 財產、物資、檔案等各類行政交接手續憑證。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檔由擬制人根據檔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 之前不得將檔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為:
1、機密檔由公司高層領導確認。
2、秘密檔由各部門或專案經理級領導確認。
3、內部公開檔由發文部門根據需要進行確認。
第三條密級標識
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
1、機密文件應根據文件類型,分別用不同檔案袋密封,封口處加蓋“機密文件章”
2、秘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秘密”字樣。
4、內部公開文件行政類應加蓋 “內部資料”印章;受控文件由文控該“受控文件”印章
第四條檔列印
1、機密文件:由專門人員負責列印。
2、秘密:由起草人員排好版經確認OK後,應加密存檔。未經授不得隨便列印、拷貝或以其它形式擴散到第三方。
第五條分發
1、機密、秘密檔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機密、秘密檔必須發至收件人本人,並由收件人簽收。
2、內部公開檔可以按部門分發或在公司內部公告欄內張貼,也可以在公司內部電腦網路上發布。
3、絕密、機密檔嚴禁在電腦網路上發布、公開和傳送,秘密檔如需在網路上傳送,應得到相應領導的批准。
4、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檔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相應領導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條查閱、申請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公司檔必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1.1 機密文件: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批准。
1.2 秘密文件:公司副總經理或項目經理以上領導簽字批准。
2、嚴禁復制機密檔。
2.1 申請復制檔必須填寫書面申請單,機密檔必須交由總經理批准,秘密檔由副總
經理或項目經理簽字批准。
第七條檔保管、存檔
1、機密檔由檔案的簽發人或授權人親自保管。秘密檔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內部公開檔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2、機密、秘密檔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檔的復制應當在檔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3、如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慎將檔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匯報情況,盡快挽回影響。
第八條保密責任
1、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檔,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檔。
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和摘抄機密、秘密文件。
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機密、秘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 責任。
第九條過期檔的銷毀
1. 機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經權責人員確認無價值後,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清理並用碎紙機粉碎銷毀。
2. 內部公開檔作廢,行政類不做統一處理,各部門自行負責處置;體系受控文件由文控統一回收處理。含有技術參數、生產工藝參數的文件及BOM直接用碎紙機粉碎銷毀。其它可做再生紙使用。
第十條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領導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檔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同時對本部門機要檔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 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匯報公司最高領導。
第十一條附則
1. 本規定自總經理簽字批准後立即生效行;
制定: 審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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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涉密文件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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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文書:怎樣處理保密文件
一般奢靡文件可以分為商業涉密文件、國家涉密文件和個人涉密文件三種類別,機關工作人員通常遇到的機密文件主要是國家涉密文件,分為秘密、機密、絕密三個等級,一般幾米以下文件單位一定層次的人員可以查閱,絕密文件一般只有一把手有閱知權。在涉密國家文件的處理方式上分為兩種:一種是發文單位收回原件,收文單位按照文件要求作保密處理。第二種是收文單位銷毀或者做涉密存檔,一般有5年或附條件的期限,比如一項重要活動結束,文件即可調出銷毀。
⑻ 涉密文件怎麼處理
1、涉密文件的擬制、印刷、閱辦等必須在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及時清理、銷毀印製過程中產生的清樣、存儲有涉密信息的載體。
2、在文件的規定位置標明密級,註明發放范圍、製作數量,並編排順序號。
3、組織傳閱涉密文件須填寫「傳閱單」,交接時認真清查核對,防止失控。
4、復制、匯編涉密文件,須經原制發單位同意或按密級確定許可權審批;復製件須加蓋復制單位的印章,按原件要求管理;匯編的每一份文件均應標明密級,按其中的最高密級管理。
5、涉密文件應存放在保密室,業務部門確需存放機密級以下文件的,逐份登記,專人專櫃保管。
6、銷毀涉密文件,必須辦理清點、登記手續,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後由保密室承辦;選擇安全可靠的場所,由兩人以上監銷並簽字;嚴禁將涉密文件作為廢品出售。
7、傳遞涉密文件,要使用安全可靠的包裝材料,標明密級、收件單位或人員名稱,並加密封;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指派專人取送,選擇安全的交通工具,並採取相應的安全保密措施。
8、攜帶涉密文件外出,要按密級確定許可權審批,採取相應保護措施。
9、禁止使用無保密措施的傳真機、計算機網路等傳輸設備傳遞涉密文件與信息。
10、會議印發的涉密文件,確需參加人員隨身攜帶的,須經主辦單位批准,按規定辦理文件登記簽字手續,並採取保護措施;帶回後,及時交所在單位保密室登記、管理。絕密文件是軍隊機關文件管理和保密的重點,嚴格控制接觸范圍,防止泄密。
絕密文件的復制和閱辦范圍從嚴控制,涉及核心軍事秘密內容的,原件標明「不得翻印」字樣,嚴禁復制;對接觸絕密文件的人員要作出文字記載;絕密文件不得匯編;保密室對絕密文件要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放;
絕密公文對外傳遞實行兩人護送制,本地由收發件單位派專人、專車直接傳遞,異地經由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派專人傳遞,必要時派武裝人員護送;外出攜帶絕密文件,要按規定許可權報批,並報同級保衛部門備案。
中國人民解放軍機關的涉密文件由各級保密室統一負責收發、登記、編號和歸檔保存或銷毀。
預防涉密文件泄露的措施
1、崗位職責范圍。
應當嚴格按照實際工作需求收集,具體到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而言,就是必須基於崗位職責要求,和本人從事的具體工作內容相關。
案件查處實踐中發現,少數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有「資料控」的傾向,無差別、盡可能地網羅一切其可以接觸到的文件資料。雖然其動機一般都是大量佔有資料為今後工作、學習參考,但這種超范圍收集資料的行為本身也有可能構成保密違規行為。
2、資料合法來源。
文件資料應當從正常渠道收集,確保其合法性和正確性,同時也確保了涉密文件資料的知悉范圍符合保密規定。
互聯網上既有官方正式公布或授權指定媒體公布的文件,也有其他網站或者自媒體轉載的來源不明的信息,在收集、使用時需要甄別其性質和來源,原則上非官方媒體正式公布的文件資料不得作為開展相關工作、研究的正式依據。
3、文件資料管控。
對已經收集到的涉密文件資料,應當按照其不同密級和保密期限分級分類管理,對於經過批准復制、下載、匯編、摘抄的涉密文件資料按照原件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收集、使用涉密文件資料的機關單位必須為實際工作中確有必要知悉且具備相應保密條件,堅決杜絕向無直接業務關系或無隸屬關系的機關單位發送、索要涉密文件資料。
4、移交清退銷毀。
相關人員在發生崗位變動、部門調整、退休轉業等離職離崗情形時,應當將其保管的文件資料全部移交或清退,並辦理相關手續。收集的涉密文件資料使用完畢後,除按規定留存或存檔外,應當及時送交銷毀工作機構或承銷單位銷毀。
鑒於收集工作客觀上會產生較多的復印件和電子文件,在移交清退銷毀時,需要注意仔細檢查,防止遺漏。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涉密文件
國家保密局-收集涉密文件資料泄密案件啟示
⑼ 國家涉密文件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1、涉密文件(包括確定密級的文件資料、圖表、刊物、教材等)的擬制、印刷、傳遞、承辦、借閱、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簽字等手續。
2、涉密文件由各單位機要保密人員統一管理,閱辦涉密文件必須在辦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涉密文件應存放在鐵皮櫃內;對密級文件必須實行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 放,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資料。
3、發出、收進和內部運轉的涉密電報、文件、資料,必須登記、編號,在交接時,必須 履行簽字手續。外出開會發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單位後及時交給機要人員處理;
4、傳閱涉密文件、資料,由機要人員直接傳遞,不得逾越機要人員任意橫傳。因工作需 要長時間使用的,要向機要人員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二十五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五)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⑽ 非公務員可以接觸管理涉密公文嗎
不可以,根據類似的《涉密公文管理工作制度》規章制度,涉密公文的傳閱范圍有嚴格限制,非公務員一般不可以傳看。
PS:
涉密公文根據涉密程度,標注「絕密」、「機密」或「秘密」,同時標志相應的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是對公文秘密等級時效規定的說明。
標注涉密登記的主要作用:
1、規定了公文的秘密等級,也就使得公文密件與普通公文的流轉、辦理、管理等產生了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涉密公文的處理機關、知悉范圍和涉密管理都不同於普通公文。例如,普通公文一般由單位的文書人員負責處理,但涉密文件則一般通過各級機要機關處理,由機要機關負責明確閱辦范圍;普通公文一般不會有清退要求,涉密文件必須按照要求清退或銷毀;涉密文件在成文過程中,比普通公文多一些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程序,等等。
2、文件密級一旦確定,那麼就意味著嚴格的保密工作責任。如果發生泄密問題,則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48條明確規定了12種應當追究責任的泄密情形;第49條明確規定了對於發生泄密問題的領導責任追究。我國《刑法》中明確規定了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和非法持有國家秘密罪、利用計算機竊取國家秘密罪、故意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故意和過失泄露國家軍事秘密罪」等罪名和處罰,都是針對泄密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