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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出台文件可以減免哪些費用

發布時間: 2022-11-16 23:53:38

① 2021疫情免房租政策官方文件

疫情期間減免房租文件是各地政府所發布的具體的政策,四川省就發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等通知,為了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實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在通知里不光是對於減免房租等問題進行了指導,還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場、超市、連鎖便利店、批發市場等商貿流通企業,市(州)、縣(市、區)政府給予物流費用補貼,承擔省政府確定的生活物資無償對外援助跨省調出任務的企業,所產生的物流費用由省財政全額負擔。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葯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企業,由企業注冊所在地政府按銷售目錄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省財政按地方政府實際補貼額的50%給予補助。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1至3個月房租。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綜合性市場運營主體在疫情期間對中小企業減免租金,各地可對減免租金的業主給予適度財政補貼。
(1)縣級出台文件可以減免哪些費用擴展閱讀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
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1至3個月房租。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綜合性市場運營主體在疫情期間對中小企業減免租金,各地可對減免租金的業主給予適度財政補貼。對在疫情期間減免入駐中小微企業廠房租金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省財政按照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補助,每個基地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② 幼兒保教費減免標準是多少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

具體如下:
各小學、縣直幼兒園、普通高中: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范建檔立卡農村家庭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魯教財函字[2019]30號)、山東省財政廳教育廳《關於免除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的意見》(魯財教[2016]53號)文件要求,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助政策實施范圍
學前教育:全省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公辦性質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高中教育: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的普通高中學校。
二、資助項目和標准
學前教育免保教費:公辦幼兒園全額免除。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免除標准不超過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收費標准,保教費標准高出公辦幼兒園的部分,幼兒園可以按照規定繼續收取。
普通高中免學雜費:公辦學校全額免除。
三、學前教育免除保教費范圍
1.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非建檔立卡孤兒(含重點困境兒童)
3.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兒童
4.非建檔立卡低保家庭學生
5.非建檔立卡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四、普通高中免學雜費范圍
1.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
3.非建檔立卡低保家庭學生
3.非建檔立卡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五、工作要求
學校不得向符合免保教費、學雜費條件的學生收費,已經收費的學校,按照學前教育保教費、普通高中學雜費標准,退還學生繳納費用。
六、材料報送工作安排
1.各學校已收取的學前教育免(退)保教費、高中免(退)學雜費工作在11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免(退)費匯總表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於12月2日前報資助中心,同時電子版報送。申請表、匯總表、簽字明細表、退付照片等材料整理歸檔。
2.2020年春季學期直接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直接免除,不得再行收取,直接免除同樣要有申請表等相關材料。

3.各學校在前期建檔立卡信息統計的基礎上認真落實本校學生退費工作,杜絕虛假務必將工作落到實處。

4.相關表格到資助工作群下載。

③ 減稅降費政策是什麼

「減稅降費」包括「稅收減免」和「取消或停徵行政事業性收費」兩部分。

疫情當下,企業家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便是政府對我們企業有什麼優惠扶植政策?我們企業該如何才能享受到這些政策呢?

近日,國務院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進一步擴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等7個行業納入退還留抵稅額的范圍,今年出台的各項留抵退稅政策新增退稅總額達到約1.64萬億元,預計今年全國退稅減稅總量約2.5萬億,遠高於去年的1.1萬億

在業財融合的大趨勢下,傳統查稅方式向智能化查稅已是必然,企業們應搶先使用眾智雲擎,緊跟稅法政策,實現減稅降費,應享盡享。眾智雲擎是智能化稅法查詢應用及推送系統,收錄17萬+稅法政策,所有文件瞬間提取,省去多個頁面不斷切斷,文件雜亂、信息破碎等大難題,直線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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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新出台政策(11項)
1、加大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力度
【享受主體】
「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6個行業(以下簡稱「製造業等行業」)。
【優惠內容】
(1)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2)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3)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2、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力度
【享受主體】
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1)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2)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3)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3、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暫停預繳增值稅
【享受主體】
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暫停預繳增值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1號)
4、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免徵增值稅
【享受主體】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1號)
5、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享受主體】
3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或監護人
【優惠內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於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2022〕8號)
6、階段性免徵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7、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比例
【享受主體】
科技型中小企業
【優惠內容】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
8、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政策
【享受主體】
製造業中小微企業
【優惠內容】
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可延緩繳納,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其中,製造業中型企業可緩繳公告規定各項稅費的50%,製造業小微企業可緩繳公告規定的全部稅費。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於延續實施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公告2022年第2號)
9、加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
【享受主體】
符合政策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
10、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享受主體】
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
【優惠內容】
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願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餘50%按規定在剩餘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企業選擇適用上述政策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享受其他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企業可按現行規定執行。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
11、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並擴大適用范圍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河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於進一步落實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通知》(冀財稅〔2022〕9號)
二、2019年以來現行有效政策(31項)
1、降低增值稅稅率
【享受主體】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19年4月1日起:
(1)將製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
(2)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2、將不動產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
【享受主體】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規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3、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進項稅額抵扣范圍
【享受主體】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4、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的。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5、個人所得稅增加專項附加扣除
【享受主體】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個稅免徵額提高至每月5000元的基礎上,增加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政策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
6、降低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享受主體】
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
【優惠內容】
自2019年5月1日起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率降至16%;調整繳費基數使用的平均工資口徑,由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調整為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
【政策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障費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冀政辦字〔2019〕38號)
7、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階段性減免政策
【享受主體】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政策依據】
《財政部關於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第98號)
8、減免不動產登記費調整專利收費
【享受主體】
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繳費人
【優惠內容】
自2019年7月1日起,減免不動產登記費,調整專利收費。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5號)
9、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
【享受主體】
部分政府性基金繳費人
【優惠內容】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歸屬中央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2019年7月1日起,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准降低50%。自2019年1月1日起,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范圍的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的投資符合規定的,可按投資額的30%比例,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自2019年7月1日起,將《財政部關於印發〈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2〕17號)第八條規定的航空公司應繳納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標准降低50%。
【政策依據】
《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
10、降低無線電頻率佔用費、出入境證照類收費、商標注冊收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
【享受主體】
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繳費人
【優惠內容】
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無線電頻率佔用費、出入境證照類收費、商標注冊收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
【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914號)
11、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
【享受主體】
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
12、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范圍至全部製造業領域
【享受主體】
製造業領域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19年1月1日起,適用財稅〔2014〕75號和財稅〔2015〕106號規定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范圍,擴大至全部製造業領域。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
13、對單位或個體工商戶捐贈扶貧貨物暫免徵增值稅
【享受主體】
符合條件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的單位和個人,免徵增值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扶貧貨物捐贈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55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鄉村振興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公告2021年第18號)
14、延續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減免政策
【享受主體】
轉制為企業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
【優惠內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
【政策依據】
《關於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6號)
15、支持文化企業發展政策
【享受主體】
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
【優惠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電影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含數字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包括轉讓和許可使用)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徵增值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7號)
16、對個人或企業投資者三年內轉讓創新企業CDR免徵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
三年內轉讓創新企業CDR的個人或企業投資者
【優惠內容】
自試點開始之日起,對個人投資者轉讓創新企業CDR(中國存托憑證)取得的差價收入暫免徵收增值稅,三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和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轉讓股票差價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紅利所得政策規定征免企業所得稅,按金融商品轉讓政策規定征免增值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52號)
17、企業發行的永續債,可以適用股息、紅利政策免徵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
永續債發行方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19年1月1日起,企業發行的永續債可以適用股息、紅利政策免徵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永續債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4號)
18、對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減免增值稅、所得稅、契稅等
【享受主體】
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
【優惠內容】
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承受房屋、土地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免徵契稅;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徵不動產登記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建設項目,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確因地質條件等原因無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徵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並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社會福利機構佔用耕地,免徵耕地佔用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於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
19、重點群體等創業就業稅收優惠
【優惠內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持《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7800元。
20、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
【優惠內容】
自2020年3月20日起,將瓷製衛生器具等1084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將植物生長調節劑等380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9%。具體產品清單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5號)附件《提高出口退稅率的產品清單》。
21、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半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22、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征增值稅
【優惠內容】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徵收增值稅,並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0.5%)
23、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
【優惠內容】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目錄》詳見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24、延續實施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優惠內容】
(1)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於100萬元(含本數)的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2)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3)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4)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5)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按年末貸款余額的1%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6)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保費收入,是指原保險保費收入加上分保費收入減去分出保費後的余額。
(7)納稅人為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借款、發行債券提供融資擔保取得的擔保費收入,以及為上述融資擔保提供再擔保取得的再擔保費收入,免徵增值稅。
25、公益性捐贈稅前結轉扣除政策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或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用於符合法律規定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准予按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6、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
【優惠內容】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對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葯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7、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
【優惠內容】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28、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
【優惠內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
29、製造業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優惠內容】
自2021年1月1日起,製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30、取消港口建設費
【優惠內容】
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設費。以前年度欠繳的港口建設費,相關執收單位應當足額徵收及時清算,並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
31、調整民航發展基金有關政策
【優惠內容】
自2021年4月1日起,將航空公司應繳納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標准,在按照《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降低50%的基礎上,再降低20%。

④ 2019年有哪些費用減免政策

2019年又是政策有變動的一年,明年有好幾項費用減免政策,我來說說我覺得影響比較大的幾項吧!

1.免除義務教育學雜費!

相信義務教育大家都很熟悉,也知道我們從小學開始,一直到初中,都沒有出學費,都是國家的義務教育策在幫助我們,但是以前我們還是得出學雜費。

現在國家出了這個免費接種疫苗的政策,就能讓更多家裡經濟條件不好的小孩子接種疫苗,提高身體免疫力,能更開心的玩泥巴~

我覺得這幾項政策是非常不錯的,期待接下來更多更有利於社會大眾的政策出現。

⑤ 三免一助政策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三免一助是指:三免即免學費、書費、住宿費,一助即助學金。1、三免:免學費、書費、住宿費。范圍:建檔立卡、低保、特困供養、殘疾貧困學生或殘疾人(直系父母)貧困家庭。標准:按實際收費減免(民辦學校收費高於補助標准時按財政發放數額減免)。程序:9月份開學時,學生提出申請,提供相關貧困證件或兩級證明,填寫申請表,學校初審後,由縣民政局、殘聯、扶貧辦等部門審核學生貧困信息,並將審核結果反饋到教育局,教育局依照審核結果予以減免三項費用。沒有通過審核的學生,學校有權補收費用。2、「一助」:國家助學金。范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孤殘、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與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城鄉低保和城鄉特供救助家庭子女以及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標准:每學期平均1000元(分三檔:1250元、1000元、750元)。程序:每年9月份開學時由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提供貧困證明(建檔立卡、低保證或村委會出具的兩級證明),班級、學校、學生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初審,初步確定名單,通過審核並公示5天,無異議後以銀行卡形式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四十二條 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義務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教職工編制標准、工資標准和學校建設標准、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等,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舍安全,確保教職工工資按照規定發放。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用於實施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保證按照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義務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職工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第四十三條 學校的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並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制定、調整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應當滿足教育教學基本需要。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不低於國家標準的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
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應當高於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
第四十四條 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分項目、按比例分擔。
各級人民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
縣級人民政府編制預算,除向農村地區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外,應當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
第四十六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規范義務教育專項轉移支付,支持和引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增加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確保將上級人民政府的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資金按照規定用於義務教育。
第四十七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專項資金,扶持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四十八條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義務教育捐贈,鼓勵按照國家有關基金會管理的規定設立義務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條 義務教育經費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用於義務教育;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不得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
第五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和統計公告制度。

⑥ 城市配套費減免政策

法律分析:(一)減半徵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建設項目:幼兒園、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高等學校的教學設施及辦公樓、教師單身宿舍及學生宿舍和食堂。(二)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建設項目:1.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包括城市給排水、供氣、供熱、供電、園林綠化、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的生產性用房。2.按規劃批准建設的停車場。3.九年義務制教育的中小學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樓)、體育場館、辦公樓、教師單身宿舍及學生宿舍、師生食堂設施。4.向公眾開放,用於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的公益性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文化館、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工人文化宮。5.敬老院、福利院、軍休所、軍供站、軍休服務站、優撫醫院、光榮院、復退軍人慢性病康復醫院、假肢康復中心、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單位(陵、園)、救助管理站、救災物資倉庫、經常性社會捐助站、非經營性社區服務中心、非經營性老年公寓、非經營性養老院。6.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紅十字會所屬醫療機構建設項目。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建設的廉租住房。8.消防站、消防訓練培訓基地、消防指揮中心、勞動教養所(勞動教養學校)、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人民調解庭、監獄、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看守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行刑場所。9.軍隊建設項目(向社會開放的經營性項目除外)。10.發生重大災害和突發事件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修建的臨時安置用房。11.經規劃批准修建的施工工地非經營性的臨時建築設施。12.在原址進行的不改變使用性質、不擴大建築面積重建項目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修建的住房。13.按規劃進行綜合配套開發,有配套的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住宅小區:貴陽市建築面積40萬平方米以上,其他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縣(市、特區)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14.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15.法律、法規規定免繳的其他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分別組織編制全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城市規劃的編制。

第二十三條 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各項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不得妨礙城市的發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壞城市環境,影響城市各項功能的協調。

第二十四條 新建鐵路編組站、鐵路貨運干線、過境公路、機場和重要軍事設施等應當避開市區。

港口建設應當兼顧城市岸線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保障城市生活岸線用地。

第三十一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持國家批准建設項目的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查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⑦ 可以享受國家減免稅優惠政策的有哪些

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一覽表 表一:增值稅報批類一覽表序號項目政策依據審批機關需要提供的資料1民政福利企業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092號)、《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067號 )縣(區)級國家稅務局一、需要取得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單位:�書面申請(即填寫完整的《減免稅申請表》,有《審批表》或《審核表》的,不再要求提供書面申請,下同);經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納稅人,出具上述部門的書面審核認定意見;納稅人與殘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副本);納稅人為殘疾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記錄;納稅人向殘疾人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實際支付工資憑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二、不需要經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單位以及《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067號 )第一條第(三)項規定的單位:書面申請;納稅人與殘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副本);納稅人為殘疾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記錄;納稅人向殘疾人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實際支付工資憑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糧食購銷企業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四川省國家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川國稅發(1999)050號)、《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稅問題的補充通知》(川國稅函(1999)446號)、《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於進一步明確有關稅收審批許可權的通知》(川國稅函(2003)127號)。縣(區)級國家稅務局書面申請;縣(區)國稅局、財政局、糧食局每年年審確定的免稅資格審批表;中央和地方政府(指縣級及縣以上政府)的批文;各級財政部門撥補的儲備食用的植物油利息和費用補貼的財務資料;按中央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價格、數量進行收購,按規定的數量進行銷售的財務資料;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9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04)025號)、《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環資(2006)1864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2號)。 縣(區)級國家稅務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98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目錄(2003年修訂)>的通知》(發改環資(2004)7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2號)等文件規定,企業生產產品必須是《資源綜合利用目錄(2003年修訂)》所列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產品必須達到相關的標准。
1.生產水泥、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的企業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有效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
(2)省級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當期《資源綜合利用核查報告》;
(3)省級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當期《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2.其它企業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有效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
(2)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當期《資源綜合利用核查報告》;
(3)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當期《產品質量檢驗報告》。表二:增值稅備案類一覽表(不需審批,只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備案資料)序號項目政策依據備案資料1飼料生產企業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飼料產品免徵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21號)、《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01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飼料產品免徵增值稅審批程序後加強後續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4)884號)。政策依據;有計量認證資質的飼料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飼料產品合格證明;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4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3軟體、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02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070號)、《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016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信息產業等有關部門的認定證明材料;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4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07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廢舊物資增值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544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和倉儲場地的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回收經營單位法人代表和財務核算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減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6軍品工業減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軍隊、軍工系統所屬單位徵收流轉稅、資源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1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軍隊系統所屬企業徵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3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企業生產軍工產品免徵增值稅問題的批復》(財稅(2002)09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軍隊保障性企業移交後有關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104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7公安司法部門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安、司法部門所屬單位征免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9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8電力企業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農村電網維護費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047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9醫療衛生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042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10農業生產資料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若干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鉀肥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9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磷酸二銨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7)171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11金融資產管理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信達等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010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12債轉股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債轉股企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029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債轉股企業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簽訂的債轉股協議;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13污水處理費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097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污水處理費的證明資料;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14舊貨和舊機動車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舊貨和舊機動車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029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15鐵路貨車修理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貨車修理免徵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1)054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16黃金鉑金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黃金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4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鉑金及其製品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086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17文化宣傳減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00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刷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04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53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18民族貿易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對民族貿易企業銷售的貨物及國家定點企業生產和經銷單位經銷的邊銷茶實行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3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19 起征點減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208號)、《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再次提高增值稅起征點的通知》( 川國稅函(2005)144號)。實行定期定額徵收的,以主管國稅機關核定下發的《未達起征點通知書》視為備案;實行查賬徵收的,以納稅人當期申報視為備案。20進口免稅品銷售業務減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口免稅品銷售業務徵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62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21國產支線飛機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產支線飛機免徵增值稅的通知》(財稅字(2000)51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22子午線輪胎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香皂和汽車輪胎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145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23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及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0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24煤層氣資源利用減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快煤層氣抽采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6號)。減免稅政策依據;經營范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⑧ 耕地佔用稅可以減免的情況有哪些

你好,根據相關規定,耕地佔用稅減免條件如下
(一)免徵:
1.軍事設施、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佔用耕地,免徵耕地佔用稅。
特殊情形:(1)學校內經營性場所和教職工住房佔用耕地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繳納耕地佔用稅。(2)醫療機構內職工住房佔用耕地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繳納耕地佔用稅。(3)在農用地轉用環節,用地申請人能證明建設用地人符合上述免稅情形的,免徵用地申請人的耕地佔用稅;在供地環節,建設用地人使用耕地用途符合上述免稅情形的,由用地申請人和建設用地人共同申請,按退稅管理的規定退還用地申請人已經繳納的耕地佔用稅。
2.農村居民經批准搬遷,新建自用住宅佔用耕地不超過原宅基地面積的部分,免徵耕地佔用稅。
3.農村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殘疾軍人以及符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准以內新建自用住宅,免徵耕地佔用稅。

(二)減征:
1.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佔用耕地,減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稅額徵收耕地佔用稅。
特殊情形:(1)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佔用耕地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繳納耕地佔用稅。(2)專用公路和城區內機動車道佔用耕地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繳納耕地佔用稅。
2.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准以內佔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減半徵收耕地佔用稅。
依照稅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免徵或者減征耕地佔用稅後,納稅人改變原佔地用途,不再屬於免徵或減征耕地佔用稅情形的,應當按照當地適用稅額補繳耕地佔用稅。補繳稅款按改變用途的實際佔用耕地面積和改變用途時當地適用稅額計算。

⑨ 減免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具體都有哪些

減免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1、著重支持自主創業。在已出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針對個體經營者,積極扶持個人自主創業。

2、擴大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與以往按照特殊群體確定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相比,新的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作為基本條件,即由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少數特困群體擴大到納入就業失業登記管理體系的全部人員。

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都涵蓋在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之內。同時,為支持和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創業,將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3、保持原有政策優惠力度。繼續沿用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的優惠方式。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准。

(9)縣級出台文件可以減免哪些費用擴展閱讀

減稅申請

納稅人申請

納稅人申請減免稅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如下書面資料:

1、減免稅申請報告。包括減免稅的依據、范圍、年限、金額,企業的基本情況等。

2、填寫《政策性減免稅申請表》等相關減免稅申請表。

3、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報表。

4、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5、根據不同減免稅項目,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體形式

1、稅基式減免

即通過縮小計稅依據方式來實現稅收減免。具體應用形式有設起征點、免徵額和允許跨期結轉等。

2、稅率式減免

就是通過降低稅率的方式來實現稅收的減免。

3、稅額式減免

就是通過直接減免稅收的方式來實現稅收減免,具體包括全額免徵、減半徵收、核定減征率和核定減征額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減免稅

⑩ 減稅降費政策有哪些

減稅降費政策內容:
一是對小微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減免;
二是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
三是對於小微企業放寬企業的認定標准,加大優惠的力度;
四是對於小規模納稅人交納的部分地方稅種的費用,可以實行減少費用政策;
五是對於初創科技型企業相關的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要加大擴展,對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初創科技型企業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政策。減稅降費政策內容:一是對小微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減免;二是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是對於小微企業放寬企業的認定標准,加大優惠的力度;;四是對於小規模納稅人交納的部分地方稅種的費用,可以實行減少費用政策;五是對於初創科技型企業相關的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要加大擴展,對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初創科技型企業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政策。在業財融合的大趨勢下,傳統查稅方式向智能化查稅已是必然,企業們應搶先使用眾智雲擎,緊跟稅法政策,實現減稅降費,應享盡享。眾智雲擎是智能化稅法查詢應用及推送系統,收錄17萬+稅法政策,所有文件瞬間提取,省去多個頁面不斷切斷,文件雜亂、信息破碎等大難題,直線提升工作效率。增強地方財政「造血」功能,營造主動有為、競相發展、實干興業的環境。
減稅降費對小微企業的影響
1.一是降低中小企業稅費負擔。繼續實施減稅降費,對製造業小微企業的國內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全部緩稅,製造業中型企業按照50%緩稅。延長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等。
2.二是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2021年,中央財政安排獎補資金30億元,支持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規模,降低擔保費率,全年為市場融資主體減輕擔保費用超100億元。
3.三是支持「專精特新」高質量行動。2018-2022年,中央財政安排約90億元,推動中小企業雙創升級
綜上所述,關於減稅降費政策有哪些的問題回答,希望能給到各位企業家提供幫助,詳情請咨詢以上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