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政府部門行政批復的公文,經過公告期和公示期後,行政單位還能將此公文作廢收回嗎
行政機關的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命令(令)
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
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公告
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於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六)通報
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七)議案
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八)報告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九)請示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批復
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十一)意見
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十二)函
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三)會議紀要
適用於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② 人事任免有錯誤任免的話,文件能作廢嗎
任免錯誤,要看具體情況!應該綜合評定已經被任免人及計劃被任免人的水平,看誰更能在崗位上創造更多的價值;同時也要注意人品問題。
如果確實錯誤(即已被任免人不能夠勝任或者人品有問題),那怕就是辭退也不能,也要改正。
從綜合角度考慮,錯了就要改正!
③ 任命書需要一年一簽嗎
任命書不需要一年一簽,一般為三到五年。具體格式可以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自行制定。任命書必須包含以下內容任命者、被任命者、任命期限起止日期,任命職務,任命日期,任命授權者的簽名、任命單位的公章。那麼任命文件失效,還有一種情況是被任命人觸犯了法律法規,那麼任命文件自動無效。
任命文件無效講解
任命文件有可能在以下幾個方面會失效:一是任命期已經屆滿,那麼任命文件自動失效,二是有新的任命,在新的任命中註明以前的任命自動免職,那麼該任命文件也就無效了,三是任命的個人離開了任命單位,那麼任命文件失效,還有一種情況是被任命人觸犯了法律法規,那麼任命文件自動無效。
④ 幹部選拔任用公示半年沒有宣布是否作廢
沒有這個說法。
中共中央下發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中,不存在公示及相關期限的條文。任用公示只是本單位陽光工程的一項內容。
⑤ 政府公文發下來能收回去嗎
當然有收回的。我見近的有兩種情況:
一、三密文件按要求收回。三密文件都嚴格編了公文份數序號的,哪個序號的文件發到哪個單位都會嚴格登記,年底按要求收回,如果丟失三密文件達到相關規定標准,後果會很嚴重(個人及所在單位都會受影響)。
二、如果文件發出去後,發現確有明顯問題,也有發通知收回銷毀,然後更正後重新下發。
⑥ 任命文件下錯後可以作廢嗎
已經下發的人事編制文件當然會作廢了,因為下發的文件都是有編號的,如果這個文件下發以後,在短期內又進行了新的文件的頒布,他們的這個文件就會被作廢。
⑦ 任命文件己經已經超期,但還要使用這個文件,怎麼寫
任命期已經屆滿,那麼任命文件自動失效。
任命文件有可能在以下幾個方面會失效:一是任命期已經屆滿,那麼任命文件自動失效。二是有新的任命,在新的任命中註明以前的任命自動免職,那麼該任命文件也就無效了。三是任命的個人離開了任命單位,那麼任命文件失效。還有一種情況是被任命人觸犯了法律法規,那麼任命文件自動無效。
⑧ 政府出台的文件可以作廢嗎
政府出台的文件應該不可以作廢的,因為是比較正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