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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政策文件的內容可以改動嗎

發布時間: 2022-10-18 07:48:26

① 引用校準規范編寫文件允許修改內容嗎

1.滿足法制管理要求
我國《計量法》第十條明確規定,「計量檢定必須執行計量檢定規程。」
編寫計量檢定規程,應按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管理辦法》(2002年12月31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及jjfl002一1998《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及相關的計量法規、規章和計量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
編制計量檢定規程,還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
的命令》、《通用計量名詞述語及定義》、《測量儀器的特性評定》、《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與表
示》、《計量器具檢定周期確定原則和方法》、《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大綱編寫導則》等相關計量
法規和技術規范。所以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編寫計量檢定規程一條十分重要的
原則。
2.科學合理、經濟、可行
計量檢定規程中的各項要求,如計量性能要求、通用技術要求、計量器具控制要求、檢定條件、檢定項目、檢定方法、檢定結果的處理及檢定周期,都必須科學合理。計量器具的准確度及量值傳遞途徑應以《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為依據。計量標准應按被檢計量器具合理配備。在技術成熟、具有實施的可操作性前提下,應是最簡單、最快捷、最高效的檢定方法,要積極採用國際建議和國際文件。

② 寫文獻綜述時,引用參考文獻可不可以做改動

需要的,因為你的確參考了人家的了

③ 論文中引用課標可以稍作改動嗎

可以的。
如果是引用別人思想的,怎麼做到一字不差。如果是一字不差,那就是抄襲了。
參考文獻的上標問題。碩士論文參考文獻都有好幾十個,一般論文會要求按照論文的引用順序列出參考文獻。如果需要添加新的參考文獻,那麼這些參考文獻的上標號又會跟著變動。

④ 我在論文里引用了別人的句子,這個我要寫入參考文獻中,那我能夠改動這個句子的格式嗎

不可以的。

參考文獻為在學術研究過程中,對某一著作或論文的整體的參考或借鑒。徵引過的文獻在注釋中已註明,不再出現於文後參考文獻中。

為撰寫或編輯論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關文獻信息資源。根據《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檢索與評價數據規范(試行)》和《中國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編排規范(修訂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對參考文獻和注釋作出區分,將注釋規定為「對正文中某一內容作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的文字」。

(4)引用政策文件的內容可以改動嗎擴展閱讀:

參考文獻的相關情況:

1、出版項中附在出版地之後的州名、省名、國名等以及作為限定語的機關團體名稱可照公認的方法縮寫。

2、期刊刊名的縮寫應按照本標准附錄C ISO 4-1984《文獻工作--期刊刊名縮寫的國際規則》的規定執行。

⑤ 畢業論文引用了參考文獻,但為了降低查重率,稍微改了參考里的詞語,這樣可以嗎

可以呀,論文參考的內容不一定和文獻里的一模一樣,意思對就行。不然查重率更高了。
那種專業術語最好不要改,能用其他詞代替的可以,但不能刪了或者改變原意。
個人看法

⑥ 參考文獻可以修改嗎

參考文獻可以修改。你如果論文還沒有提交的話才可以,提交了的話就沒法了。

⑦ 在思想匯報中有黨章的內容可以改動嗎

不可以,對於一些已經固定成文的規章,只可以原文引用,不能私自進行任何改動。

⑧ 文獻引用可以改動原文嗎

當然可以 只要表達出別人的意思就可以把
注意參考文獻的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