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口供任何派出所都能看到嗎 我不想叫別人看到我的隱私啊! 他們是不是一查電腦就能看到了 知道的回下啊
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你在派出所的供述,只有辦案單位的領導和辦案民警可以看到。
實施網上辦案,辦案民警都有自己的警號和密碼,只有本人輸入密碼和警號才可以打開,上報審批也只有法制科民警和分管局領導輸入密碼和警號可以打開,其它派出所民警及公安局的其它領導是無法打開看到的。
Ⅱ 在異地報警錄的口供在本地公安局能查到嗎
一般來講公安系統是有聯網機制的,異地報警在有地公安局是能查到的,但需得到當地公安機關的支持才能查的。
Ⅲ 我去派出所報警做的筆錄別人可以查看嗎
不可以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報案人不願意公開自己身份的,公安機關應當為其保守秘密。
《報案筆錄》是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在接受公民或單位代表(口頭或電話)報案、控告、舉報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或扭送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時,當場製作的反映報案、控告、舉報、扭送、自首活動過程和記錄相關案情的法律文書。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提供的有關證據材料等應當登記,製作接受證據材料清單,並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必要時,應當拍照或者錄音、錄像,並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製作受案登記表,並出具回執。
第一百七十條,公安機關應當保障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意公開自己的身份,應當為其保守秘密,並在材料中註明。
(3)報案者可以回看到口供文件嗎擴展閱讀:
(1)根據公安工作的實際情況,不能隨意使用《詢問筆錄》代替《報案筆錄》。在公安工作中,不是所有的《報案筆錄》(尤其是沒有明確的犯罪嫌疑人的報案筆錄)都能夠作為證據,
《報案筆錄》只有出現報案人或相關人員舉證犯罪嫌疑人時,才能告知誣告的責任。而《詢問筆錄》是7種證據之一,它必須明確告知被詢問人作偽證、隱匿罪證或誣告等行為所負的法律責任。
(2)尾部的法律手續應該明確,注意簽名捺印要規范。
(3)因為是最原始的案件材料,所以相關案件要素要詢問清楚,記錄要具體詳細。如果報案人對其中某項內容不清楚或不確定,也要如實記錄。
(4)《報案筆錄》作為製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的重要基礎和依據之一,立卷歸檔時歸入訴訟卷。
Ⅳ 我們可以看打人者的口供嗎
不可以的,口供只是給執法機關看的,個人不能查閱。
Ⅳ 我去公安局報案,那裡有了我的口供,如果查我的身份,會不會把口供也查出來啊
不會,如果留案底的話能查到案底
Ⅵ 報警人有權調取出警記錄嗎
法律分析:報警人不可以直接調取公安機關的報警紀錄的。需要起訴後,向人民法院申請,申請後由法院去調取相關資料,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依當事人的申請進行。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八條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
Ⅶ 受害者能不能看對方的口供
法律分析:受害者不可以看口供,律師可以,在審判階段,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的規定,律師可以看到「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當然也包括口供、證人證言等。但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可以只向法院提交「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這時,律師可以根據證據目錄了解所有的證據,並可以復制所有的提交到法院的「主要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Ⅷ 公安局的口供有誰可以看到
法律分析:只有辦案單位的領導和辦案民警可以看到,還有本人。公安局詢問人的紀錄,本人可以看,是否屬實,需要簽字確認。同案人員,非司法人員,不能看。到法院如果審理的話,可以聽,有疑問可以提出質疑。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八條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
第九條 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Ⅸ 派出所錄的口供家人可以看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 口供是保密的,除了公檢法,一般只有律師才能查閱,而且在派出所錄了口供不算立案。必須認定有犯罪事實的,才能予以立案。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在二十四小時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並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辦理手續,移送主管機關。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范圍的事項,在接報案時能夠當場判斷的,應當立即口頭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向其他主管機關報案。對於重復報案、案件正在辦理或者已經辦結的,應當向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作出解釋,不再登記,但有新的事實或者證據的除外。
Ⅹ 受害人家屬可不可以看警察對犯罪人錄的口供
受害人及家屬是不可以看口供的,對與你的問題其實也很普片,你這可以找到當地的紀檢委部門反映這些情況,如果還是不行,請到市檢察院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起訴,但你要做好充分的准備,這可能是場持久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