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房什麼情況下可以延期
在免責事由發生的情況下可以延期交房。開發商可以與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約定延期交房的免責事由以及責任范圍;出現不可抗力且開發商及時履行告知義務的、購房者違約在先或主觀臆斷開發商違約但開發商按約履行的,同樣可以延期交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❷ 疫情延期交房政策
如果延期交房不可避免,開發商可以先及時向購房者發布因疫情導致延期交房的書面通知,並收集延期復工、要求企業停工的官方通知文件。一定要提前通知業主。如果開發商沒有及時通知,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據,同樣要承擔過錯責任。
❸ 國家規定疫情延期交房
一般交付延期都會有個限度,像北京一項目宣布延期一個月交付。
合肥房地產協會發布《關於合肥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面復工的通知》,通知表示,房地產開發項目可以全面復工。雖然政府有承諾開發商因疫情影響導致樓盤延期交房,但並不是沒有期限的,合理延期是順延。耽誤工期1個月,延期1個月;耽誤工期2個月,就順延2個月。
如果工地停工1個月,開發商卻延期好幾個月,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要鑽這個空子,開發商則必須要進行賠償。而那些趁著疫情延期半年甚至一年的,大家如果遇到了這類情況,也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的通知的精神依法准確適用不可抗力規則。人民法院審理涉疫情民事案件,要准確適用不可抗力的具體規定,嚴格把握適用條件。對於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響而產生的民事糾紛,符合不可抗力法定要件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和第一百一十八條等規定妥善處理;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當事人主張適用不可抗力部分或者全部免責的,應當就不可抗力直接導致民事義務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❹ 政府要求停工導致延期交房的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解釋又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經催告後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解除合同,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❺ 開發商通知收房,可以延期收嗎
開發商通知收房,可以延期收。但是延遲收房不影響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承擔該房產相關的權利義務,也就是當事人同樣得按照相關時間節點承擔物業管理費等。
開發商延期交房怎麼辦
開發商延期交房處理如下:
1、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但是給出延期交房的理由,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沒必要解除購房合同。雖然不是因為不可抗力或合同約定的免責理由,但屬於購房者能夠承受的范圍,例如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導致停工了一段時間現已恢復等,購房者可以選擇等待並且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金賠償;
2、買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3、可以請求開發商按延期天數承擔違約金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❻ 怎樣才能延期交房
售房者超過合同約定的時間范圍交付房屋是延期交房。售房者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發出書面催告與開發商約定合同最終履行期限,催告達到3個月以上的購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權,由售房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❼ 疫情延期交房政策
如果延期交房不可避免,開發商可以先及時向購房者發布因疫情導致延期交房的書面通知,並收集延期復工、要求企業停工的官方通知文件。一定要提前通知業主。如果開發商沒有及時通知,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據,同樣要承擔過錯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❽ 網簽之前的不可抗力停工期可以作為延期交房的理由嗎
網簽之前的不可抗力停工期,當然可以作為延期交房的,畢竟是外力作用。
❾ 開發商通知收房,可以延期收嗎
一、開發商通知收房,可以延期收嗎
1、開發商通知收房,可以延期收。但是延遲收房不影響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承擔該房產相關的權利義務,也就是當事人同樣得按照相關時間節點承擔物業管理費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怎麼辦
開發商延期交房處理如下:
1、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但是給出延期交房的理由,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沒必要解除購房合同。雖然不是因為不可抗力或合同約定的免責理由,但屬於購房者能夠承受的范圍,例如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導致停工了一段時間現已恢復等,購房者可以選擇等待並且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金賠償;
2、買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3、可以請求開發商按延期天數承擔違約金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