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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確定工資的文件可以用函嗎

發布時間: 2022-04-06 21:45:20

① 公文函在上下級機關之間可以用嗎

公文函在上下級機關之間可以用,函適用於平級單位或不相隸屬單位之間。直接上下級之間不能用函行文。其中請示 一份請示,只送一個上級領導機關或上級主管部門,不能同時主送兩個以上機關,更不能分頭送給多個領導。

如有需要,有關的單位可用抄送的形式。這樣,可以避免出現推諉、扯皮的現象。一些單位以為多頭分送保險,搞「廣種薄收」,結果常常是誰都有關系,但誰都不管,失時誤事。

技巧須知

1、請示的原因:陳述情況,闡述理由,講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後用「為此,請示如下」。 請示的事項:寫明請示要求,如請求物資要寫明品名、規格、數量,請求資金要寫明金額。

2、結尾語:多用「上述意見,是否妥當,請指示」。「特此請示,請予批准」,「以上請求,請予審批」,「以上請示,請予批復」,「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部門執行」等語。

3、注意事項:一文一事;一個主送機關;逐級請示。

② 關於工資確認函的效力問題

首先,對於即將畢業的大學生,按照司法實踐:若以就業為目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接受用人單位管理,按合同約定付出勞動;用人單位在明知求職者系在校學生的情況下,仍與之訂立勞動合同並向其發放勞動報酬的,該勞動合同合法有效,應當認定雙方之間形成勞動合同關系。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僅簽訂確認函未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以隨時調整崗位威脅的,如有可能,對於相關口頭說明錄音為證後,如果確實無法協商,可以考慮通過勞動爭議仲裁來解決這個問題。

③ 集團公司要下發工資上調的文件怎麼去撰寫有固定的樣子和要求嗎

武漢鐵路局文件
武鐵勞〔2011〕18號
關於公布《武漢鐵路局提高職工崗位工資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局管內各單位,各合資鐵路公司:
《武漢鐵路局提高職工崗位工資工作實施辦法》已經2011年1月12日路局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同意、路局一屆五次職代會第二次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請遵照執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

武漢鐵路局提高職工崗位工資工作實施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解決職工最關心、最現實、最直接的利益問題,促進和諧路局建設,根據鐵道部《關於提高企業職工崗位工資工作的指導意見》(鐵勞衛〔2010〕261號),制定本辦法。
一、提高崗位工資的范圍和原則 提高崗位工資的范圍:在崗職工;路局組織輸出的集體外出勞務人員;經組織安排離開工作崗位到學校學習的原在崗職工。提高崗位工資的原則:堅持限高托低和向基層、向生產一線、向低收入職工傾斜的原則,在保持崗位工資檔序不變的前提下提高崗位工資。
二、提高崗位工資水平的標准 1檔-9檔崗位工資的職工每人每月增資360元,9檔-22檔按各檔差10元確定增資水平,22檔-26檔為490元。
三、提高崗位工資的規定 1.在崗職工均以現工作崗位對應的崗位工資檔序提高崗位工資。 2.尚未定職定級的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及學徒、熟練制工人月度臨時工資、生活費,按以下標准執行:全日制本科畢業生2505元,專科畢業生2048元,中專畢業生1640元,技校畢業生1190元,學徒制工人第一年988元、第二年1045元、第三年1103元,從事重體力工種工人1038元,熟練制工人995元。 3.經組織安排離開工作崗位到學校學習的原在崗職工,以及進行崗前培訓和參加專業學歷教育的復退軍人學員,按學習期間的崗位工資檔序提高崗位工資。 4.路局組織輸出的集體外出勞務人員,按其從事工作崗位對應的崗位工資檔序提高崗位工資,增資工作由集體外出勞務輸出單位負責。 5.派往集體經濟企業工作的職工,按其從事的崗位對應的崗位工資檔序提高崗位工資。 6.長休人員、長病人員、內部下崗等非在崗職工,按《武漢鐵路局職工崗位技能工資制日常管理辦法》(武鐵勞〔2010〕243號)及路局有關規定執行。
7.工傷職工按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及湖北省、路局有關規定執行。 8.各多經企業要根據企業效益情況,安排提高職工崗位工資工作。
四、有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協調配合工作。提高職工崗位工資,是路局、局黨委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讓廣大職工共享路局發展成果的重要舉措。路局成立以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總會計師為副組長,局紀委、工會,勞動和衛生處、財務處、人事處(黨委組織部)、審計處、多元經營管理處、黨委宣傳部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提高職工崗位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方案和組織實施工作。各單位要成立提高崗位工資工作專班,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單位提高崗位工資工作。 2.嚴格執行政策,落實工作責任,履行規定程序。工資問題直接關繫到職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紀律,這次增資水平要嚴格按照路局文件規定執行。要認真執行路局關於工資總額宏觀調控的有關要求,加強工資總額管理工作。各單位提高崗位工資工作實施細則要提交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職代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此次提高的崗位工資應在2011年春節前發放到位。 3.加強政策宣傳,確保職工隊伍穩定,促進改革發展。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對職工的宣傳教育和思想引導工作,使廣大職工感受到路局對職工的關心,感受到路局的發展與廣大職工的密切關系,增強全局職工確保運輸安全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激勵廣大職工為路局改革發展作出新貢獻。要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確保職工隊伍穩定。要進一步動員廣大職工搞好安全生產,大力增收節支,積極挖潛提效,確保運輸安全和經營目標的實現。 4.各單位於2011年1月23日前上報《2011年提高職工崗位工資基礎表》、《2011年提高職工崗位工資匯總審批表》,經路局(勞動和衛生處)審批後,按人事任免許可權下令執行。
五、其他 1.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辦法由局勞動和衛生處負責解釋。
附件:1.關於提高職工崗位工資的通知
2.2011年提高職工崗位工資水平表
3.2011年提高職工崗位工資基礎表
4.2011年提高職工崗位工資匯總審批表

附件1: 關於提高職工崗位工資的通知(單位文件號) (命令順號)

根據《武漢鐵路局關於提高職工崗位工資工作實施辦法》(武鐵勞〔2011〕
號)文件規定,
同志的崗位工資由原
檔 元,調整為 檔 元,增資額為: 元,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年 月 日

④ 是先發工資還是先簽工資確認函

應該在發工資後員工確認並簽字。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⑤ 從公司辭職之後 , 公司重新定得薪資規定 扣了我六百多 , 還說病假條是和工齡補有

推薦我編輯的辭職資料,供你參考: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關於工資問題的論述: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如不按時足額發放的,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對此可‍‍‍‍‍‍‍‍‍‍‍‍‍以舉報。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離職手續等;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離職手續。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附錄:★怎樣寫辭職書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1、標題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2、稱呼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3、正文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4、結尾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5、落款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注意禁忌1、不要說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寫作要求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2.不要批評對方。3.含蓄性。4.簡潔性。5、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並寫好日期。★萬人點贊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1、尊敬的領導們: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於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溫飽以殘。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惡衣菲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眾友雲:「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余汗矣,余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余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竟如西風凜痛!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磨損稜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路揚鑣矣。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年*月*日▶2、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昔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情正濃。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採薇。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丙申甲午***頓首。★3、其他奇葩辭職信:▶①、天氣太冷,起不來。▶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③我累了,不想幹了。(編者評語:這三封辭職通知書,簡單、易學、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華,不費思勞神。)★辭職注意下列事項的論述:1、交接事項。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於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接收的。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退休的時候用得到。★關於自動離職的論述: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復函》(勞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復函規定,這里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闆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麼?論述於下: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關於失業金問題論述: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法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的;(二)應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事處計生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章均不符合要求。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對於隨意調動職工工作崗位的論述:調動工作崗位。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你可離職並要求單位給你賠償。單位直接辭退你,你可以要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關於五險一金的論述:1,關於五險一金,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2,社會保險的繳納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來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的,生育險和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用人單位需要承擔13%,勞動者需要承擔8%,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承擔6%,員工個人承擔2%,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承擔2%,員工個人承擔1%;3,對於單位拖繳五險一金的,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補繳五險一金,也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由當地的社保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以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保費,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關於沒有與用人單位簽合同的論述:用人單位不與職工簽合同的,違飯了現行實施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理論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解讀:建立勞動關系的唯一標準是實際提供勞動,不論勞動者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將受到同等的保護。書面勞動合同簽訂在前,實際用工在後的,勞動關系自實際提供勞動之日起建立;實際用工在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後的,勞動關系早於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建立不受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影響。(1)書面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認口頭勞動合同,達成口頭勞動合同的,視為未簽訂勞動合同;(2)勞動關系一經建立,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關於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論述: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的行為是違法行為。理由依據:《勞動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勞動者可向公安部門和勞動部門舉報,兩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立即將其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⑥ 調整工資的紅頭文件應該怎麼寫

首先要確定文種,你寫的是通知還是請示?如果是通知,寫公文要簡潔,正式,標題寫好,發文單位寫好,正文開頭,直接進入主題,根據什麼文件,或者什麼會議的決定,將什麼人員的工資調整,怎麼調整,調整多少都要寫清楚,寫完後加上特此通知就可以了,公文有嚴格的文件格式,你最好找個相同文種的文件來看看。寫公文的語句不可帶有個人感情色彩。

⑦ 一個事業單位向公司要求撥付經費的文件 應該用什麼公文格式,應該是函吧

是的,應該用函。標題可以為:關於商請撥付***經費的函。希望有所幫助。

⑧ 公司年終進行工資調整,是否在調整後,對員工簽署薪資確認函呢如果降低了員工的工資,是否合法

年終的工資調整,在調整後,當然要對員工簽署確認函,以得到行為的法律保障 降低員工工資,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變更勞動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方可。 如果單方面降低員工工資,屬於違約,若追究,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當然,如果根據公司規章制度,變更獎金之類的,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籌。

⑨ 工資發放確認函可以作為勞動仲裁的證據嗎

工資發放確認函還可以作為證據的,但是一般情況下比較有利的證據是勞動合同,工資表,考勤表等等直接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