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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使用期限過期可以澄清嗎

發布時間: 2022-04-04 22:11:01

⑴ 招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修改的具體時限

法律分析:招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修改的具體時限,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或者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招標人可以對已發出的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或者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⑵ 招標文件澄清、修改時間的規定

當日不算,最後一天計算在內,共15天。

1、《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應遵守以下三方面的規定:

(一) 「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將澄清和修改內容通知招標文件收受人;

(二)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三)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所進行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已發出的招標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2、《民法總則》

第二百條民法所稱的期間按照公歷年、月、日、小時計算。

第二百零一條按照年、月、日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開始計算。

按照小時計算期間的,自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時間開始計算。

第二百零二條按照年、月計算期間的,到期月的對應日為期間的最後一日;沒有對應日的,月末日為期間的最後一日。

第二百零三條期間的最後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後一日。

期間的最後一日的截止時間為二十四時;有業務時間的,停止業務活動的時間為截止時間。

第二百零四條期間的計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規定,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五條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超過」「以外」,不包括本數。

(2)投標文件使用期限過期可以澄清嗎擴展閱讀:

其他法規對數字的有關規定:

1、《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 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以外」,不包括本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九條: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

3、對文中「以上」「以下」的語義范圍進行總括說明,例如:本辦法所稱「不足」「不超過」「不滿」均不含本級,「以上」均含本級。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九條: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

⑶ 法律對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有什麼規定

澄清和說明應以書面方式進行,並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前款專家應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八年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由招標人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一般招標項目可以採取隨機抽取方式,特殊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
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
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三十八條 招標人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
第三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但是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四十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並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國務院對特定招標項目的評標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一條 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准;
(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
第四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第四十三條 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第四十四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務,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五條 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⑷ 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15天嗎

不是必須的,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關於15日期限的規定僅限定在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情形。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情形通常來說,包括但並不限於對擬采購工程、貨物或服務所需的技術規格,質量要求,竣工、交貨或提供服務的時間,投標擔保的形式和金額要求,增加投標證明材料以及需執行的附帶服務等內容的改變。
對於減少投標文件需要包括的資料、信息或者數據,調減暫估價的金額,開標時間、地點的微小調整一般不會影響投標文件編制,通常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
通俗點講,就是不會給投標人已准備好的投標材料帶來較大改動的,則不需要提前15日,因為這15日就是給投標人編制投標材料的法定合理時間,如果改動較大,則需要順延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直至滿足15日的投標文件編制時間。
拓展資料
招標文件是招標工程建設的大綱,是建設單位實施工程建設的工作依據,是向投標單位提供參加投標所需要的一切情況。
因此,招標文件的編制質量和深度,關系著整個招標工作的成敗。招標文件的繁簡程度,要視招標工程項目的性質和規模而定。
建設項目復雜、規模龐大的,招標文件要力求精練、准確、清楚;建設項目簡單、規模小的,文件可以從簡,但要把主要問題交代清楚。招標文件內容,應根據招標方式和范圍的不同而異。工程項目全過程總招標,同勘察設計、設備材料供應和施工分別招標,其特點性質都是截然不同的,應從實際需要出發,分別提出不同內容要求。
招標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投標文件格式等,主要闡述招標項目需求概況和招標投標活動規則,對參與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各方均有約束力,但一般不構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單、設計圖紙、技術標准和要求、合同條款等,全面描述招標項目需求,既是招標投標活動的主要依據,也是合同文件構成的重要內容,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約束力;
三是參考資料,供投標人了解分析與招標項目相關的參考信息,如項目地址、水文、地質、氣象、交通等參考資料。
招標文件編制應注意的問題
招標文件的編制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⑴所有采購的貨物、設備或工程的內容,必須詳細地一一說明,以構成競爭性招標的基礎;
⑵制定技術規格和合同條款不應造成對有資格投標的任何供應商或承包商的歧視;
⑶評標的標准應公開和合理,對偏離招標文件另行提出新的技術規格的標書的評審標准,更應切合實際,力求公平;
⑷符合本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如有不一致之處要妥善處理。

⑸ 投標有效期時間填錯,能不能在開標前澄清

投標有效時間填錯了,是不能在開標前澄清的。
澄清的意思是,評標委員會在評標過程中對投標文件表述不一致,不清楚的地方向投標人發出要求說明澄清,投標人才可以根據評標委員會要求進行澄清。

⑹ 招標文件的澄清需要在什麼時間段澄清

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按《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政府采購項目投標和開標截止時間、投標和開標地點的修改,至少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3日前進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收受人。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更正公告。招標文件發出以後,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招標人可以對發現的錯誤或遺漏,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地或解答潛在投標人提出的問題時進行澄清或者修改,改正差錯,避免損失。無論是招標人根據需要主動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還是根據投標人的要求對招標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招標人都將以書面形式予以澄清或修改,同時將書面澄清文件或修改文件向所有投標人發送。投標人在收到該文件後,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給予確認。拓展資料招標文件是什麼意思招標文件是招標工程建設的大綱,是建設單位實施工程建設的工作依據,是向投標單位提供參加投標所需要的一切情況。因此,招標文件的編制質量和深度,關系著整個招標工作的成敗。招標文件的繁簡程度,要視招標工程項目的性質和規模而定。建設項目復雜、規模龐大的,招標文件要力求精練、准確、清楚;建設項目簡單、規模小的,文件可以從簡,但要把主要問題交代清楚。招標文件內容,應根據招標方式和范圍的不同而異。工程項目全過程總招標,同勘察設計、設備材料供應和施工分別招標,其特點性質都是截然不同的,應從實際需要出發,分別提出不同內容要求。

⑺ 據開標時間還有20天,但招標文件上面提到的澄清時間到了,還能答疑嗎

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第二十二條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投標人可以針對招標文件規定答疑、澄清時間提出異議(可以要求其推後)。招標人也可以主動修改澄清時間,給投標人更多答疑時間。
參考資料:中國招標公共服務平台「招標采購大講堂」和「政策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