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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廣告賣家可以不發原文件嗎

發布時間: 2025-06-10 10:32:45

① 個體戶在自己的店面的牆上張貼廣告,城管不讓,嚴重影響我們做生意,我們可以貼嗎

可以貼,但是戶外張貼廣告必須得到當地城管部門的同意許可。

根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發布下列廣告應當依照本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戶外廣告登記,領取《戶外廣告登記證》:

(一)利用戶外場所、空間、設施發布的,以展示牌、電子顯示裝置、燈箱、霓虹燈為載體的廣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氣物、模型表面繪制、張貼、懸掛的廣告;

(三)在地下鐵道設施,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地下通道,以及車站、碼頭、機場候機樓內外設置的廣告; 廣告牆

(四)法律、法規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應當登記的其他形式的戶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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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第八條

戶外廣告登記申請,由戶外廣告發布單位在依法查驗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確認符合第六條規定的申請登記條件後,向戶外廣告發布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

利用交通工具等流動載體發布戶外廣告的登記申請,由戶外廣告發布單位在履行前款規定的審查義務後,向交通工具等運動物體使用單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

第九條 戶外廣告發布單位申請戶外廣告發布登記,應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

(二)戶外廣告發布單位和廣告主的營業執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經營資格證明文件。

(三)發布戶外廣告的場地或者設施的使用權證明。包括場地或設施的產權證明、使用協議等。

(四)戶外廣告樣件。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委託發布戶外廣告的,應當提交與委託方簽訂的發布戶外廣告的委託合同、委託方營業執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經營資格證明文件。

廣告形式、場所、設施等用於戶外廣告發布,按照國家或者地方政府規定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發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審批的廣告,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② 我是做廣告的,如果客戶需要設計原文件,我們需要拷給他嗎

這種來說,一般都不拷設計原件給客戶的,因為這很容易被盜版,而且現在基本上都是這么處理的。因為客戶買的就是你的設計結果,而不是設計思路,這個你需要給客戶耐心的解釋清楚,除非你們在設計之初就約定,設計完成後,將所有的設計思路及成果都賣給客戶,當然,這種情況也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