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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復印可以鑒定出來嗎

發布時間: 2025-06-04 17:59:59

⑴ 復印件能鑒定筆跡嗎

用復印件不能做筆跡鑒定,由於我國目前筆跡鑒定的技術限制,任何提出做筆跡鑒定請求的主體,都必須要提供需要鑒定的筆跡原件,對於只能提供復印件的,鑒定請求並不會被受理。
1、在法院做這種筆跡鑒定肯定要求用原件,復印件肯定不行。2、你可以自己聯系鑒定機構看人家願意不願意做了,但即使做了,由於是用復印件且是你單方委託鑒定,其效力最多也是參考,很難說肯定能對申請再審產生必然的影響。而且,鑒定還需要你提供足夠的你父親生前的文字資料,不知你能否提供。3、一審沒申請是你的錯,看來你肯定沒請律師提供幫助。二審現在是用證據規則打擊你。所以,如果除了申請鑒定以外沒有其他新的證據,怎麼在一審和二審的審理中找出些程序錯誤或原來沒發現的理由我認為才是增大再審成功率的重點所在。
筆跡鑒定有私自鑒定和法院委託:法院委託的流程如下:

1、首先該鑒定必須要得到法院的認可,認為其實審理中的關鍵證據,法院才會接受鑒定申請;

2、將檢材與樣材提交至法院,法院會將原被告雙方都認可的樣本連同檢材送至隨機抽取或雙方都無異議的司法鑒定所;

3、司法鑒定所做出結果後直接返回法院。

這里送送檢材料必須是雙方當事人都認可的。
筆跡鑒定條件:

1、一般要求委託人提供檢材原件,有的案件調取原件有困難的,可以由鑒定機構派人現場拍照或由出處者簽章提供復印件。

筆跡鑒定要求:

1、需要有檢材,文書司法鑒定中的檢材,是指對文件中的某項內容(如:筆跡、印章、列印文件)有異議需要鑒定的材料,稱為檢材。

2、需要樣本,是指與檢材相對應的供檢驗比對的材料。如:書寫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實筆跡樣本若干份,對數量沒有具體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徵反映充分就可以作為樣本比對材料。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執業分類規定》第十條文書司法鑒定:運用文件檢驗學的原理和技術,對文書的筆跡、印章、印文、文書的製作及工具、文書形成時間等問題進行鑒定。

⑵ 復印件二次復印可以鑒定嗎

法律主觀:

復印件可以做筆跡鑒定,但要筆記清楚。根據法律的規定,除非得到對方當事人的認可,復印件才會作為 證據 使用,目前只有部分地區可以做復印件的筆記鑒定。 一般來講,復印件不得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需要其他證據加以佐證,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或對方認可的情況下,具有法律效力。通常法院做筆跡鑒定是需要原件的,復印件是不行的。因為復印件是可以編制的。 但如果復印件上有足夠多的字數,並有當事人的親筆簽名,是可以聯系鑒定機構做鑒定的,做鑒定時,還需要提供該人足夠的文字資料。 筆跡材料若是復印件,則肯定的筆跡鑒定結論指能認定「與某人的筆跡同一,而不能認定就是某人所寫」。

法律客觀:

《 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三條 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