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密文件銷毀制度
法律分析:銷毀涉密文件資料應經過本機關、單位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嚴禁個人私自銷毀涉密文件資料。銷毀涉密文件資料應當履行清點、登記手續。銷毀工作應當在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銷毀單位進行,嚴禁涉密文件資料流入舊貨市場、再生資源集散市場等場所。分發、領取、使用、清退、銷毀涉密文件資料的原始紀錄,應長期保存備查,不得隨涉密文件資料一同銷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二條 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
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條 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簡稱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2. 如何迅速銷毀紙質文件,文件銷毀辦法有哪些
用碎紙機銷毀,或者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