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廢止文件以前的還繼續執行嗎
新文件出台了,廢止文件就不能再用了。
公文廢止是指有新的公文出台的政策導致原有相關聯的公文的政策內容已經無法參照執行的,用廢止的辦法解決。
經常有人把撤銷和廢止混為一談,但其實二者不是一個意思。撤銷和廢止,由發文機關、上級機關或者權力機關根據職權范圍和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公文被撤銷的,視為自始無效。公文被廢止的,視為自廢止之日起失效。公文撤銷是對不符合行文規范或違反相關規定政策的公文一種處理的方式。
B. 政府試用文件過了有效期,沒有出台新的文件,解釋說舊的文件自動成為正式文件可以繼續執行,這樣合法嗎
這個要看文件條款的詳細規定,如果規定新文件沒有出來前,依然有效的,可以適用。沒有相關規定的,自然算作過期,但一般情況下會作為參考。除非政府明確發文該文件失效。前年各地政府就集中發放了失效文件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