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紅頭文件復印件有效嗎
法律分析: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的法律效力區別:
原件能夠直接作為證明某種事實的證據使用。但如果是復印件,需要能夠與原件核對才有效,否則,不能單獨作為證據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條 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② 「紅頭文件」違法時怎麼辦
「紅頭文件」違法時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因為現在黨中央提倡依法治國。
③ 地方政府制定的管理使用辦法的通知可以作為法律判決的依據嗎
地方政府制定的管理使用辦法的通知不可以作為法律判決的依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訴訟案件,依據法律法規做出判決。如果法律法規沒有相關規定的,可以參考行政規章。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制定的管理辦法可能只是行政規章及效力更低的非規范性行政規定,因此,只要有法律法規的,就不能憑此做出判決。
法律分析
地方政府管理就是地方政府部門運用政府權力,為解決地方政府面臨的公共問題,從基礎上維護與實現整個地方整體利益 而對地方事務施加管理的政府行為模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服從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既是國家的,也具有地方屬性;既是國家機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執行或保證執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辦理上級國家機關交辦的事務,同時也是地方單位,依法管理地方事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還享有自治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百零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發布決定和命令,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工作人員。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工作。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