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項目具備招標條件的是
① 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施工招標,必須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施工招標,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 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2 工程建設項目的用地已依法取得;
3 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獲得批准;
4 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准手續的,已經核准;
5 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落實;
6 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技術資料及工程量清單;
7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已(擬)發布;
②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招標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匯總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2003年)
第八條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
(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三)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准手續的,已經核准;
(四)有相應資金或資雀乎金來源已經落實;
(五)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八部委27號令——2005年)
第八條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貨物招標: (一) 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或者備案手續的,已經審批、核准或者備案; (三) 有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四) 能夠提出貨物的使用與技術要求。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八部委2號令——2003)
第九條 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時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准。
(二)勘察設計所需資金已經落實。
(三)所必需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已經收集完成。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89號-2001)
第八條 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經履行審批手續; (二)工程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三)有滿足施工招標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他技術資料;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5號令-2000年)
第四條 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具體包括:(一) 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者法人資格);(二) 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三) 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四) 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五) 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規規章。
第五條 招標人自行招標的,項目法人或者組建中的項目法人應當在國家計委上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一並報送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書面材料。書面材料應當至少包括: (一) 項目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者項目法人組建文件; (二) 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力量情況; (三) 內設的招標機構或者專職招標業務人員的基本情況; (四) 擬使用的專家庫情況; (五) 以往編制的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和評標報告,以及招標業績的證明材料; (六) 其他材料。
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6 年第 7 號)
第七條 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的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初步設計文件已被批准; (二)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三)項目法人已經確定,並符合項目法人資格標准要求。 第八條 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的招標人,應當是依照本辦法規定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招標項目、進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的項目法人。
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2001年第6號令)
第八條 招標人是符合公路建設市場准入條件,依照本辦法規定提出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項目法人。
(備註:《公路建設市場准入規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6號)
③ 什麼是招標要求
就是招標方(業主、采購方、項目單位)是擬建設或采購內容的主要要求,設計到招標項目各個方面,虧稿如技術頃空悉、商務、價格、業績等,主要是對投標人投標響應內容和資格條件的具體要求。
相關具體要求會在標書上寫明,標書是由發標單位編制或委託設計單位編制,向投標者提供對該工程的主要技術、質量、工期等要求的文件。
標書是招標工作時采購當事人都要遵守的具有法律效應且可執行的投標行為標准文件。它的邏輯性要強,不能前後矛盾,模稜兩可;用語要精煉、簡短。標書也是投標商投標編制投標書的依據,投標商必須對標書的內容進行實質性的響應,否則被判定為無效標(按廢棄標處理)。
(3)項目具備招標條件的是擴展閱讀:投標人在遞交標書注意的問題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投標文件的送達。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投標文件。投遞投標書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達或委託代理人送達,以便獲得招標機構已收到投標書的回執。
在招標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遞交投標書的時間和地點,投標人不能將投標文件送交招標文件規定地點以外地方,如果投標人因為遞交投標書的地點發生錯誤,而延誤投標時間的,將被視為無效標而被拒收。
④ 工程項目招標前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建設工程招標前的一般需要做好以下幾項准備工作
(一) 實行招標的工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建設項目已正式列入國家、部門或地方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或經有關部門批准;
2. 概算已經批准,資格已落實;
3. 建設用地的徵用工作已經完成,障礙物全部拆除清理,現場「三通一平」已完成或已經落實給施工單位施工;
4. 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5. 主要建築材料(包括特殊材料)和設備已經落實,能夠保證連續施工;
6. 已經項目所在地規劃部門批准,並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具備以上條件,即可申請招標。
(二) 建設工程項目的報建
1. 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資計劃下達後,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辦法》規定具備條件的,須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審查登記。
2. 建設工程報建范圍:各類房屋建築(包括新建、改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道線路敷設、裝飾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
3. 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當年投資額、工程規模、發包方式、計劃開竣工日期、工程籌建情況等。
4. 辦理工程報建時應交驗的文件資料:
(1)立項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資計劃;
(2)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資金證明。
5. 工程報建程序:建設單位填寫統一格式的《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審查登記表》,有上級主管部門的,需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後,連同應交驗的文件資料一並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審查登記表》一式三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招標管理機構、建設單位各一份。
(三) 建設單位招標的資格審查
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部門規章的規定,建設單位自行招標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2. 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
3. 有與招標工作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4. 具有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5. 具有組織開標、評標的能力。
不具備以上條件的,須委託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成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招標代理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2. 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3. 有符合條件的可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專家庫。
4. 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還應具有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資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也不得強制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四) 選擇招標方式
工程項目的招標可以是一次性發包,也可以把工程內容分解成幾個獨立的階段或獨立的項目分別招標,如單位工程招標、土建工程招標和安裝工程招標、設備麻風招標和材料供應招標,以及特殊專業工程招標等。
⑤ 具備什麼樣條件可以公開招標
可以公開招標需要具備的條件如下:
一是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
二是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三是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例如,《 *** 采購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公開招標應作為 *** 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土地復墾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 *** 投資進行復墾的,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土地復墾項目的施工單位。
(5)項目具備招標條件的是擴展閱讀:公開招標流程步驟
1、招標人(即業主)辦理項目審批或備案手續(如需要)。項目審批或備案後,招標人開標項目實施
2、招標工作啟動。招標人可以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也可以自行招標(但備案程序較為繁瑣),多數為招標代理機構(即招標公司)承擔招標工作。
3、招標公司協助招標人進行招標策劃。即確定:招標進度計劃,采購時間,采購技術要求,主要合同條款,投標人資格,采購質量要求等等。
4、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文件(包括上述策劃內容和招標公告)。
5、招標人確認後,招標公司發出招標公告(公開招標)或投標邀請(邀請招標)。投標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請後前往招標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⑥ 項目具備哪些條件可以不招標
一、《招標投標法》第六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二、《條例》第九條補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進行招標
1、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2、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3、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我國法律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6)項目具備招標條件的是擴展閱讀:
一、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2、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必須進行招標項目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 *** 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⑦ 項目招標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目進行招標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根據項目的不同情況,項目招標所應具備的條件也不一樣。《招標投標法》第9條對於項目招標必須具備的條件進行了比較簡要的規定。該條規定,「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准。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並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發改委等7部委局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8條規定,「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
(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三)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准手續的,已經核准;
(四)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五)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原建設部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 8條規定,「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經履行審批手續;
(二)工程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三)有滿足施工招標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他技術資料;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項目招標至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如果招標人是國家機關或者事業單位,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是公司等企業形式就必須已經依法成立。因為招標人屬於合同的一方,應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如果企業尚在籌備中,或者僅是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一個部門並且沒有獲得單位授權,則一般不能進行項目招標。
2、項目已經審批通過
項目已經審批通過,包括項目本身已經通過立項審批,同時,如果國家規定該招標項目的招標需要審批,還必須經過招標審批。《實施條例》第7條進一步細化了審批的內容,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審批、核准。項目審批、核准部門應當及時將審批、核准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通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
3、項目資金或其來源已經落實
項目資金或其來源已經落實,即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並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當然,對於以BOT、PPP等融資項目的招標,則不需要具備該條件。如 《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 8條規定,對於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項目,呈報直轄市、市、縣人民 *** 批准後,即可以向社會公開發布招標條件,受理投標。
4、建設工程施工招標項目還必須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貨物采購項目招標應當提出貨物的使用與技術要求
工程項目可以進行EPC即交鑰匙總承包人招標,也可以就勘察、設計、設備采購、施工分別招標。《建築法》第 24條第 2款規定,「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並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建設工程施工項目招標時,必須具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否則,投標人無法據以報價、編制工期,即使中標,也無法按圖施工。貨物采購項目招標,應當能夠提出貨物的使用與技術要求,否則,無法對投標人的投標進行有效地比較。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於招標項目需要其他條件的,應當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予以具體規定,但是,規定條件時,應當堅持平等與公平原則,不能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部分投標人投標,實施歧視待遇。
如果不具備招標條件的項目進行招標,可能導致招標無效,並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