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未經什麼批准不得復制和摘抄
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未經原定密機關、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批准不得復制和摘抄。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具體如下:
1、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到嚴重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一經確定,就要在秘密載體上作出明顯的標志。所謂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十三條 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應當遵守定密許可權。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槐晌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許可權、授權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機關、單位執行上級確定的國家秘密事項,需要定密的,根據所執行的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確定。下級機關、單位認為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有關定密事項屬於上級機關、單位的定密許可權,應當先行採取保密措施,並立即報請上級機關、單位確定;沒有上級機關、單位的,應當立即提請有相應定密許可權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在其工作范圍內按照規定的許可權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第十條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掘襲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判明兄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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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經什麼批准不得復制和摘抄
原定密機關、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
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未經原定密機關、單位鎮核或者其上級御敬掘機關批准不得復制和摘抄,應當在符合國家保密標準的設施,設備中保存並指定專人管理。
國家秘密載體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傳遞秘密載體,應當包裝密封,秘密載體的信封或者袋牌上應當標明密級,編號和收發件單位名稱。
(2)密級文件可以摘抄不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起草秘密文件,資料形成的過程稿,送審稿,討論稿,修改稿,徵求意見稿等,都要嚴格按照秘密文件,資料保密管理規定妥善保管,不能隨意丟棄。
秘密文件,資料一旦定稿,應當嚴格履行定密程序,由承辦人對照有關《保密事項范圍的規定》擬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再送交定密責任人審批。整個定密過程可以結合辦文流程進行。
製作秘密文件、資料應註明發放范圍製作數量和編排順序號。需要委託印刷廠印製的須送具有國家秘密載稿旦體印製資質的單位印製。禁止將秘密文件、資料委託非印製資質單位印製。
3.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保密工作,嚴格執行有關各項制度和規定,增強保密觀念,提高防範意識,需要制定相關管理制度。下面是保密文件管理條例,歡迎參閱。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1
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范,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文件、函件、文檔、 報告 、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議、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文件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文件等四個級別:
1、“絕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機密,關系公司未來發展的前途命運,對公司根本利益有著決定性影響的保密文件;
2、“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保密文件;
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文件;
4、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文件由擬制人根據文件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之前不得將文件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為:
1、絕密文件與機密文件由公司高層領導確認。
2、秘密文件由各部門或項目經理級領導確認。
3、內部公開文件由發文部門根據需要進行確認。
第三條密級標識
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
1、絕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蓋“絕密”專用印章,其專用章戳由總裁保管。
2、機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機密”字樣。
3、秘密文件應在其文件首頁的左上角列印“秘密”字樣。
4、內部公開文件應列印“內部文件”、“內部資料”等字樣。
第四條文件列印
1、絕密、機密文件:由專門人員列印。
2、秘密、內部文件:打字員打好後,應將磁碟文件定期刪除。公司將對刪除情況不定期檢查。列印人員不得私自拷貝秘密文件。
第五條分發
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必須發至收件人本人,並由收件人簽收。
2、內部公開文件可以按部門分發或在公司內部公告欄內張貼,也可以在公司內部計算機網路上發布。
3、絕密、機密文件嚴禁在計算機網路上發布、公開和傳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網路上傳送,應得到相應領導的批准。
4、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相應領導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條查閱、申請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公司文件必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絕密文件、機密文件:公司總裁及其簽字批準的人員。
秘密文件:項目經理以上領導及其簽字批準的人員。
2、嚴禁復制絕密文件。申請復制文件必須填寫復印申請單,機密文件必須
交由總裁批准,秘密文件由部門或項目經理簽字批准。
第七條文件保管、存檔
1、絕密、機密文件由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親自保管。秘密文件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內部公開文件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2、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文件的復制應當在文件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3、如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將文件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匯報情況,盡快挽回影響。
1)公司絕密以及行政機密、秘密文件在在檔案室存檔;
第八條保密責任
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和摘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
3、員工在 離職 時不得攜帶公司的秘密、機密、秘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第九條過期文件的銷毀
超過保存期限且經總經理以上級別鑒定審批的無價值的檔案,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清理。並且制定銷毀清冊入檔保存。
第十條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領導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同時對本部門機要文件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匯報公司最高領導。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制度由遼寧緣泰集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總經理簽字審批後予以執行;
總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2
一、目的:
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製定本規定
二、范圍: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文件、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目錄、清單、合同、協議、記錄等。
三、密級劃分
保密文件分為機密文件、保密文件和內部公開文件:
1、“機密”文件:指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及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的保密文件;
2、“保密”文件:指關系公司未來發展,對公司根本利益有影響的保密文件;
3、內部公開文件:指在公司內部公開,向外擴散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文件。
四、密級確認
保密文件根據文件密級不同,由擬制人提交部門領導做密級確認。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
1、機密文件:公司總經理確認。
2、保密文件:各部門經理確認。
3、內部公開文件:發文部門根據需要確認。
五、密級標識
1、機密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機密”字樣。
2、保密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保密”字樣。
3、內部公開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受控”字樣。
六、列印和發放
1、機密文件、保密文件、內部公開文件需專人列印。
2、文件發放要有記錄。機密文件、保密文件須發至收文人本人並有簽收記錄。內部公開文件可按部門發放。
3、如確需對外提供保密文件的,應按密級由相關領導書面批准後,在提供前應先與需要方簽訂保密協議。
七、查閱、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文件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機密文件:總經理簽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門經理簽字批准。
2、復制許可權:
復制文件須填寫復印申請單。
機密文件:總經理簽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門經理簽字批准。
八、保管、存檔
1、機密文件: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保管。
2、保密文件:收件人保管。
3、內部公開文件:部門負責人保管。
4、機密、保密文件的查閱和復制應在文件保管處登記,以備核查。
5、機密、保密文件的保管人若將文件丟失,應及時向總經理匯報,挽回影響。
6、機密、保密文件須在存檔室存檔。
九、管理責任
1、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機密、保密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2、不得讓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摘抄機密、保密文件。
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機密、保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十、文件的銷毀
過保存期限的經總經理審批的無價值的文件,保管人員應對這些文件進行清理。並制定銷毀清冊保存。
十一、監督和檢查
部門領導應對本部門機密、保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並作好控制情況的相關記錄,公司對各部門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通報批評;嚴重的要給予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3
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范,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洩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檔,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檔、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定、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檔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檔等三個級別:
1、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 的保密檔案,包括以下幾類;
1.1 財務分析報告;
1.2 對高層管理者的考核報告;
1.3 對高層管理者工資分配方案及所屬文件;
1.4 涉及項目成本、利潤的報告或論證材料;
1.5 公司尚未實施或正在實施的經營戰略決策、公司項目技術的核心資料;
1.6 公司 其它 認為應列入機密范疇內的文件資料。
2、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檔;
2.1 公司注冊及相關文件;
2.2 技術資料、爆炸圖、原理圖、新項目ID圖紙等重要圖紙;
2.3 立項報告、產品發進度分析報告;
2.4 含有價格信息的BOM,成本分析表等。
2.5涉及公司尚未公開或不宜公開情報的來往文書,以及與相關方簽訂合同、協議文
本;
2.6戰略合作夥伴的商業信息,如;對帳單、訂單及以盈利為目的的技術方案等;
2.7 公司在申請過程的尚未得到批復專利信息
2.8公司其它認為應列入秘密范疇內的文件材料。
3、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受控文檔。
3.1 管理體系所涵蓋的授控文件及各種工作條例、 規章制度 ;
3.2 一般業務工作來往文件(不涉及機密、秘密的文件);
3.3 各類一般性的請示、通知、會議紀要、簡報、情況反映等;
3.4 行政管理工作的計劃、 總結 、報告;
3.5 一般性的月、季 工作計劃 與 總結報告 ;
3.6 有關幹部任免、調配、定級等的文件;
3.7 財產、物資、檔案等各類行政交接手續憑證。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檔由擬制人根據檔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 之前不得將檔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為:
1、機密檔由公司高層領導確認。
2、秘密檔由各部門或專案經理級領導確認。
3、內部公開檔由發文部門根據需要進行確認。
第三條密級標識
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
1、機密文件應根據文件類型,分別用不同檔案袋密封,封口處加蓋“機密文件章”
2、秘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秘密”字樣。
4、內部公開文件行政類應加蓋 “內部資料”印章;受控文件由文控該“受控文件”印章
第四條檔列印
1、機密文件:由專門人員負責列印。
2、秘密:由起草人員排好版經確認OK後,應加密存檔。未經授不得隨便列印、拷貝或以其它形式擴散到第三方。
第五條分發
1、機密、秘密檔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機密、秘密檔必須發至收件人本人,並由收件人簽收。
2、內部公開檔可以按部門分發或在公司內部公告欄內張貼,也可以在公司內部電腦網路上發布。
3、絕密、機密檔嚴禁在電腦網路上發布、公開和傳送,秘密檔如需在網路上傳送,應得到相應領導的批准。
4、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檔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相應領導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條查閱、申請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公司檔必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1.1 機密文件: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批准。
1.2 秘密文件:公司副總經理或項目經理以上領導簽字批准。
2、嚴禁復制機密檔。
2.1 申請復制檔必須填寫書面申請單,機密檔必須交由總經理批准,秘密檔由副總
經理或項目經理簽字批准。
第七條檔保管、存檔
1、機密檔由檔案的簽發人或授權人親自保管。秘密檔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內部公開檔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2、機密、秘密檔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檔的復制應當在檔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3、如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慎將檔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匯報情況,盡快挽回影響。
第八條保密責任
1、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檔,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檔。
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和摘抄機密、秘密文件。
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機密、秘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 責任。
第九條過期檔的銷毀
1. 機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經權責人員確認無價值後,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清理並用碎紙機粉碎銷毀。
2. 內部公開檔作廢,行政類不做統一處理,各部門自行負責處置;體系受控文件由文控統一回收處理。含有技術參數、生產工藝參數的文件及BOM直接用碎紙機粉碎銷毀。其它可做再生紙使用。
第十條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領導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檔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同時對本部門機要檔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 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匯報公司最高領導。
第十一條附則
1. 本規定自總經理簽字批准後立即生效行;
制定: 審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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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秘密級文件可以摘抄嗎
1.凡帶有「絕敬陸密」「機密」「秘密」標注的文件均屬於涉密文件,僅限於涉密人員閱讀,不得擅自擴大文件傳閱范圍。
2.文件傳遞過程中,不橫向傳遞談橘文件,不把批文直接交承辦單位,應交由黨政辦公室按批示進行傳閱辦理。
3.閱處涉密文件一般每次不超過1天,急件閱後即還,不得任意積壓與延長閱文時間。
4.涉密文件不得擅自轉借、摘抄、復印、掃描、上網;不得對涉密文件進行丟棄、銷毀等處理,應交由黨政辦公室統一進行處理。
5.涉密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將文件帶出辦公室,不隨意擺含稿團放於辦公桌上,閱後請及時歸還或入櫃保管。
5. 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未經什麼批准不得復制和摘抄
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未經原定密機關、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批准不得復制和摘抄,應當在符合國家保密標準的設施、設備中保存,並指定專人管理。
國家秘密載體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傳遞秘密載體,應當包裝密封;秘密載體的激纖信封或者袋牌上應當標明密級、編號和收發件單位名稱。
使用信封封裝絕密級秘密載體時,應當使用由防透視材料製作的、周邊縫有韌線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及中縫處應當加蓋密封章或加貼密封條;使用袋子封裝時,袋子的接縫處應當使用雙線縫紉,袋口應當用鉛志進行雙道密封。念鉛答
傳遞秘密載體,應當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者指派專人進仔慧行,不得通過普通郵政或非郵政渠道傳遞;設有機要文件交換站的城市,在市內傳遞機密級、秘密級秘密載體,可以通過機要文件交換站進行。
6. 秘密文件可以摘抄嗎
不可隨意摘抄,但經文件、資料原制發機關、單位批准可以摘抄。
復制、復印、摘抄、匯編機密級和秘密級文件,必須經過批准並履行審批手續。復印、復制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密件,應當經本機關本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復印、復制上級機關下發或其他機關單位制發的密件,應當經制發機關批准。復印、復制密件不得改變其原定的密級和保密期限。
文件按保密程度可分為:絕密、機密、秘密。「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文件的定義:國家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在履行其法定職責或處理事務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信息記錄文件的形成者:國家機構、社會組織(法人及其代表),個人(自然人)自然人作為法定代表人行使職權時形成的文件,與自然人作為個人行為形成的文件是性質不同的兩類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