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發的相關文件到哪裡可以查到呢 我想知道下面這個文件的內容
根據不同機關的行政級別,可以制定具有法律意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一般情況下,從政府的官方網站可以查閱相關內容,如果有不同時,應當以相關機關出版的公報為准。
立法法
第五十八條 簽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載明該法律的制定機關、通過和施行日期。
法律簽署公布後,及時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和中國人大網以及在全國范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載。
在常務委員會公報上刊登的法律文本為標准文本。
第七十一條 行政法規簽署公布後,及時在國務院公報和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以及在全國范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載。
在國務院公報上刊登的行政法規文本為標准文本。
第七十九條地方性法規、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公布後,及時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和中國人大網、本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網站以及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載。
在常務委員會公報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文本為標准文本。
第八十六條 部門規章簽署公布後,及時在國務院公報或者部門公報和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以及在全國范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載。
地方政府規章簽署公布後,及時在本級人民政府公報和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以及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載。
在國務院公報或者部門公報和地方人民政府公報上刊登的規章文本為標准文本。
規章制定程序條例
第三十條
公布規章的命令應當載明該規章的制定機關、序號、規章名稱、通過日期、施行日期、部門首長或者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署名以及公布日期。
部門聯合規章由聯合制定的部門首長共同署名公布,使用主辦機關的命令序號。
第三十一條
部門規章簽署公布後,部門公報或者國務院公報和全國范圍內發行的有關報紙應當及時予以刊登。
地方政府規章簽署公布後,本級人民政府公報和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發行的報紙應當及時刊登。
在部門公報或者國務院公報和地方人民政府公報上刊登的規章文本為標准文本。
第三十二條
第三十六條
依法不具有規章制定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發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參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執行。
規章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但是,涉及國家安全、外匯匯率、貨幣政策的確定以及公布後不立即施行將有礙規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在哪裡可以查到政府發布的公告和文件
需要到當地的政府網站查看。比如查看山西的公告和文件的方法如下:
1、網路搜索山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