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上級機關下發本辦的機要文件,並在文件眉首左上角含有秘密、機密、絕密字樣的文件均屬於保密范圍。
辦內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守則》的「十不準」:
1、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7、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8、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9、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10、壓濾機濾布廠家 不攜帶機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條 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第三百九十八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第四百三十一條 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三十二條 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規,故意或者過失泄露軍事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⑵ 一般文件是否能引用秘密文件的文號或標題
不能,公文的標題是公文的 「眉 目」,擬寫既要揭示主旨又要簡潔,還要引人注目和符合相應文種的寫作規范,而且便於閱讀、管理和使用。公文標題擬寫應做到中肯、簡明、醒 目、得體。
在實際擬寫時要避免上述7種錯誤,力圖把公文洞高的標題寫得規范而准確。完整的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公文標題由三要素組成,發文單位+事由+文種組成。
(2)秘密文件標題可以記錄嗎擴展閱讀
公文中引用上級《通知》或《旅沖方案》等時,文件的文號應該在文件納鎮尺之後。通知是使用頻率最高的一種公文。通知的結構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等部分構成。
公文標題是個名詞性偏正片語,而不是句子。其一般構成形式可表示為:發文機關+ 「關於」+ 事由+ 「的」+文種。介詞 「關於」聯結發文機關和事由;助詞 「的」聯結事由和文種。如 《國務院關於制止濫發各種獎券的通知》,文種 「通知」是中心詞,「國務院」和 「制止濫發各種獎券」共同充當文種 「通知」的限製成分。
⑶ 秘密文件可以摘抄嗎
不可隨意摘抄,但經文件、資料原制發機關、單位批准可以摘抄。
復制、復印、摘抄、匯編機密級和秘密級文件,必須經過批准並履行審批手續。復印、復制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密件,應當經本機關本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復印、復制上級機關下發或其他機關單位制發的密件,應當經制發機關批准。復印、復制密件不得改變其原定的密級和保密期限。
文件按保密程度可分為:絕密、機密、秘密。「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文件的定義:國家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在履行其法定職責或處理事務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信息記錄文件的形成者:國家機構、社會組織(法人及其代表),個人(自然人)自然人作為法定代表人行使職權時形成的文件,與自然人作為個人行為形成的文件是性質不同的兩類文件。
⑷ 一份文件為機密級,保密期限10年如何標注
應標註:機密★10年
書面形式的密件,其國家秘密的標識為「★」,「★」前標密級,「★」後標保密期限。書面形式密件中只有少量內容屬於國家秘密的,可以直接在屬於國家秘密的段落之前標明密級,或者以文字指明哪些屬於國家秘密事項。
非書面形式的密件,應當以能夠明顯識別的方式在密件上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凡有包裝(套、盒、袋等)的密件,還應當以恰當方式在密件的包裝上標明。
密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變更後,應當在原標明位置的附近作出標志,原標志以明顯方式廢除。在保密期限內解密的密件,應當以能夠明顯識別的方式標明「解密」的字樣。
(4)秘密文件標題可以記錄嗎擴展閱讀:
保守國家秘密是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對有關的問題作了規定。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
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到嚴重損害。
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一經確定,就要在秘密載體上作出明顯的標志。標志方法應按《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執行。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
⑸ 涉密文件標題是否涉密
法律分析:涉密文件的標題和文號需要保密,涉密文件應當存放於安全保密場所的保密櫃內。
法律依據:《進一步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涉密文件密級件解密前,文件的全文、摘要、標題、發文字型大小、印發傳達范圍等信息均不得在無密級的內部文件、簡報資料、內部刊物內部網站上使用標注密級或未標注「公開發布的中央、等上級文件內容,在上級授權有關媒體發布前,不得在公開的文件資料、出版物、會議、新聞媒體和互聯網上使用。 中央、等上級文件經刪改後公開發布的,公開使用時應以公開發布的版本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