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傳票可以拒絕簽收嗎
可以拒絕,但法院可以留置送達。不按傳票通知時間去開庭的話,如你是原告,法院會按撤訴處理,如者此你是被告,法院會依法缺席審理,這樣可能會對你不利,因為在開庭時對方提出的主張沒有你的辯解對抗,對方提出的證據你也不能進行質證,只要對方提出的主張和提交的證據充足並能印證的話,基本上法院就會支首蘆迅持對方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 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文件應當交給收件人嘩攜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的負責人員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絕接收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時候,送達人可以邀請他的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到場,說明情況,把文件留在他的住處,在送達證上記明拒絕的事由、送達的日期,由送達人簽名,即認為已經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