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政府紅頭文件函頭字體問題
聯合發文必須把函頭按單位數量分成多行,不是聯合發文函頭能不能分成兩行,需要視情況以下決定:
1、一般情況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一般情況下,除製作聯合文件外,文件頭(函頭)不能排成兩行
假設文件頭有20字,如「××省××市×××××××××××指揮部」共20字,你可以省卻「××省」3字,如果無法省卻,可以將此20字的字型大小設為「初豎瞎號」,字元間距縮放設置為「50%」,間距保持為「標准」就行。
2、特殊情況下
如果經過縮寫省略都無法放到一行,就屬於特殊情況。這種情況下函頭也可以寫成兩行,但需要要注意以下兩點:
A、屬於關聯片語不能分成兩行;
B、「文件「二字不能像多單位聯合發文一樣,放在兩行最後居中位置,需要放在第盯鎮二行函頭末尾和其排成一行即可(如圖)。
(1)政府文件最多可以用幾個字擴展閱讀:
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志、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余則空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份號是公文印製份數的順序號,涉密公文應當標注份號。涉密公文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分別標注「絕密」「機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貳』 公文標准格式的字體、字型大小、有什麼要求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正文、發文機關標識、附件說明、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抄送機關、緊急程度、印章、標題、主送機關、附註、成文日期、附件、主題詞、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公文標准格式包括:
1、須有負責之表示。(如簽署、蓋印章戳或副署)
2、須有時間之表示。(如製作及發文時間,並加註文號)
3、須合於現行法定格式。(用紙、格式、細項)
4、本文原則上須分段敘述,並具實質意涵(即為一定之作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達方式為由左而右之橫行格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將行政機關的公文主要分為「命令(令)、指令、決定、決議、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
(2)政府文件最多可以用幾個字擴展閱讀
公文的寫作注意事項
1、 向下級機關的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報直接上級機關。
2、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得直接送領導者個人。
3、不能越級行文,因特殊情況必須越級請示時,應當抄報被越過的上級機關。「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送其他機關,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
4、部門之間對有關問題未經協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級機關有權責令糾正或撤銷。
5、要按辦文意圖和行文關系選准文種,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確定合適的文種,如上行文中請示與報告不能混淆。
6. 同級政府、同級政府各部門、上級政府部門與下一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門與同級黨委、軍隊機關及其部門可以聯合行文;政府部門與同級人民團體和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可以聯合行文。聯合行文應當確有必要,單位不宜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