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書法的內容和形式哪個重要
自從有書法以來,形式和內容這兩個要素就是密不可分的,形式是內容的載體,內容是形式的靈魂喊缺,二者是缺一不可的。
或者也可以說,形式即內容。
形式是可以對內容產生很大的影響的,同樣一個內容,寫在宣紙上和刻在石頭上,它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樣的,給鄭汪辯欣賞著帶來的感覺也不一樣。
即使用當今的硬筆書法寫一封信,用普通的A4紙和高檔的信紙,給觀看者的感覺也不一樣,最起碼讓人感覺重視的程度不一樣。
舉個例子,就比如同樣送女朋友生日禮物,直接快遞給她和在燭光晚晚宴上送給她,產生的效果也不一樣。
如果單純為了表述內容,可能書法就成不了藝了。
就是因為我們注重形式的美感,才有很多人去研究筆法、墨法、章法,其實這些都是書法的形式,都是內容之外的陵檔形式。
歷史上,好的書法作品都是內容和形式俱佳的作品,都是內容和形式高度統一的作品。
比如蘭亭序,他本身是一篇好文章,同時也是一篇優秀的書法作品。
而顏真卿的祭侄文稿,它的內容是一篇祭文,而它的書法則增強了祭文的悲痛之情,內容和形式高度統一。
作為書法,我們既要注重形式也要注重內容,既要有精湛的書法技法,也要有優美的文詞相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