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政府文件應該公開么
一般來說,政府文件是應該公開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政府文件是屬於公開信畝緩息,應該在森槐公開渠道發布,以便公眾及時了解政府的決策和行動。另外,根據《國家機密法》,有些迅春模特殊的文件是不能公開的,比如國家機密、商業秘密等,這些文件只能在特定的機構內部共享。
❷ 政府紅頭文件可以對外么
法律分析:政府的紅頭文件是行政機關執政行政的依據,是不發給老百姓的,如果涉及到老百姓的權利義務時或須老百姓知道了解的事項須向老百姓進行傳達或公示,政府對老百姓的行為一般是公告或公示方式。同時,政府的文件是嚴格按層級與密級管理的,在文件中會明確發至層級,有的是發縣團級,有的是發到基層組織,還是有是涉密級則按密級管理和限定知嘵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五條 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第六條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准確地公開政府信息。 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和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發布准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❸ 政府征地批復屬於政府信息公開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征地批復是屬於政府重點公開的信息之一,所以征地批復是要公開的,如果政府不公開的,公民有權申請公開相關征地信息。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四)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准;
(六)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准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核戚念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一)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葯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第十一條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仔野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三)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其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二)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審核情況;
(四)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五)鄉(鎮)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
(六)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
(七)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改困賃、拍賣等情況;
(八)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❹ 依申請公開的文件可以公開嗎
可以的。 所謂依申請公開,就是行政機關根據公寬喚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律規定和本機關的職權,向申請人公開政府信慎慶凱息的行政行為。 政府信息量大而廣,涉及社會生產生活各個方面,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只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從事生產、安排生活、開差猛展科研等活動具有特殊的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七條 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含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❺ 紅頭文件可以公開嗎
如果不是密級文件是可以公開的。"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可見,"紅頭文件"實際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紅頭文件"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機關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機關不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以及行政機關內部因明確一些工作事項而制發的文件。
狹義的"紅頭文件"是專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類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法律用語所稱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公眾所關心關注的,應該是指狹義上的"紅頭文件"。大多公司將其作為機密文件,任職文件,緊急文件的別稱。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第二十八條 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本機關公文管理制度,確保管理嚴格規范,充分發揮公文效用。
第二十九條 黨政機關公文由文秘部門或者專人統一管理。設立黨委(黨組)的縣級以上單位應當建立機要保密室和機要閱文室,並按照有關保密規定配備工作人員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設施設備。
第三十條 公文確定密級前,應當按照擬定的密級先行採取保密措施。確定密級後,應當按照所定密級嚴格管理。絕密級公文應當由專人管理。公文的密級需要變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確定密級的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決定。
第三十一條 公文的印發傳達范圍應當按照發文機關的要求執行;需要變更的,應當經發文機關批准。涉密公文公開發布前應當履行解密程序。公開發布的時間、形式和渠道,由發文機關確定。經批准公開發布的公文,同發文機關正式印發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❻ 企業的環評報告及環評報告批復可以審請政務公開嗎
可以申請政務公開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五十六條 對依法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悉吵當在編制時向可能受影響的公眾說明情況,充分徵求納碰意見。
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部門在收到洞陸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後,除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事項外,應當全文公開;發現建設項目未充分徵求公眾意見的,應當責成建設單位徵求公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