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文件管理 » 哪些文件可以加蓋公章

哪些文件可以加蓋公章

發布時間: 2023-05-03 14:24:48

㈠ 哪些公文必須蓋章,哪些可以不蓋,別再傻傻分不清

在公文處理中,蓋章不規范的表現主要有以下幾種:
01
應當加蓋機關印章的卻不蓋章體
理由是上邊有過規定:文件有紅頭時可以不蓋章。殊不知這種「可以不蓋章」的規定原本針對的是黨委機關的某些特定的文件。即使是黨委機關的公文,也是有條件的,不能一概而論。
02
不應該蓋章的卻又硬要蓋章
比如,按照規定,經法定會議表決通過的決議是無須加蓋機關印章的,但有人總覺得不蓋章似有不妥,硬要去蓋章,卻又弄巧成拙。
03
文頭的發文機關標識與落款處的印章不一致
文頭是「XX市檔案局文件」,落款處蓋的卻是「XX市檔案局XX處」的印章;或文頭是「XX市檔案局文件」,落款處蓋的卻是「中共XX市檔案局委員會」的印章,或者是反過來,黨委機關文頭加蓋行政機關印章。
公文不加蓋機關印章的情況:
01
屬公文特定格式的「會議紀要」不加蓋機關印章
由於會議紀要的種類不同,格式的要求不同,蓋章的要求亦不同。從是否蓋章的角度說,會議紀要可分為無須蓋章的會議紀要和必須蓋章的會議紀要兩種。
必須蓋章的會議紀要,指的就是「文件」式會議紀要。這種會議紀要碼返的發文機關標識(文頭)帶有「文件」字樣,其標識格式與正規公文一樣。
無須蓋章的會議紀要,指的就是簡報式會議紀要。這種會議紀要的發文機關升讓標識(文頭)按《格式》的規定由「『XXXXX會議紀要』組成」,不帶「文件」字樣,「不加蓋印章」。因為這種會議紀要的格式吵模局編排與通行的簡報極為相似,即正文之前沒有主送機關,成文日期又不在正文之後,事實上也無法蓋章。
02
命令(令)、議案須由領導人簽署(或加蓋領導人簽名章),
但不加蓋機關印章
「命令(令)」是國家行政機關發文的最高級形式。「命令(令)」無須加蓋機關印章而要由機關負責人簽署。簽署指機關領導人在公文落款處簽寫姓名或加蓋簽名章,代表公文的作者,證實公文的效用,並將簽署的公文向外發出。
除「命令(令)」外,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向同級國家權力機關提出的「議案」,也不應加蓋行政機關印章,由機關領導人親筆簽署(或加蓋領導人的簽名章)。
「議案」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向國家權力機關或立法機關提出的議事原案。如法律案(通常簡稱法案)、預算案、彈劾案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議案等。由具有提出議案權的機關(在我國則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和同級人民政府)或個人(在我國則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出,經由議長(在我國則為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交所設議案審查機構(如各種專門委員會)審議,然後作為正式議案提交全體會議(在我國則為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討論,其已通過者,則稱議決案。
「議案」的主送機關主送機關比較固定:一是主送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如「XX省第×屆人民代表大會第×次全體會議」;二是主送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如「XX省第×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03
法定會議通過的決議類公文不加蓋機關印章
「決議」是典型的會議文件,「決議」是黨委機關的規定文種,行政機關不用。
「決議」是無法蓋章的,這倒不是有什麼硬性的規定,而是沒辦法蓋章。「決議」是經法定會議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表決,通過後才能形成決議。而這些法定會議一般是沒有印章的,比如黨代會、人代會、工代會、團代會、股東代表大會等,所通過的決議,都無法蓋章,因此就不蓋章。正是因為無法蓋章,所以才把成文日期由正文之後改為標題之下加括弧。如果有章可蓋,那成文日期當然就不用變動了。
「決定」是否蓋章有兩種情況:如是法定會議表決通過的「決定」也是無法蓋章的;如是從其他渠道形成的「決定」,當然就應該蓋章了。
04
聯合上報的公文,協辦機關可以不蓋章
在公文處理中,聯合發文是常見的。
在聯合發文的組織過程中,主辦機關和協辦機關的作用是不一樣的,蓋章的要求也不一樣。如是聯合下發公文,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即可,協辦機關無須加蓋印章。

㈡ 哪些公文必須蓋章,哪些可以不蓋

公文上有發文機關署名的需要蓋章,屬公文特定格式的會議紀要不加蓋機關印章。

命令(令),議案須由領導人簽署(或加蓋領導人簽名章),但不加蓋機關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協辦機關可以不蓋章,法定會議通過的決議類公文不加蓋機關印章。

由於會議紀要的種類不同,格式的要求不同,蓋章的要求亦不同。從是否蓋章的角度說,會議紀要可分為無須蓋章的會議紀要和必須蓋章的會議紀要兩種。

(2)哪些文件可以加蓋公章擴展閱讀:

公文蓋章注意事項:

投標文件封面或扉頁、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印章;或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由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但未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託書原件都屬常規錯誤,文件封裝之前一定要認真檢查。

盡管不是所有的合同上都加蓋印章,但蓋章合同畢竟是多見的,特別是在書面合同中,蓋章問題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所謂蓋章是合同當事人經過協商,在達成的書面合同上各自加蓋本單位的印章。

㈢ PDF格式文件上要加蓋公章應該怎麼弄啊

1、打開一份PDF格式的文件,並在PDF裡面點擊插入這個選項毀岩扮。

㈣ 紅頭文件需要蓋公章嗎

紅頭文件是需要蓋章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文除了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其餘的都要加蓋公章,向聯合上報的公文,就是由主辦機關來加蓋公章。如果是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全部都要加蓋公章.。一般在實際生活中,有很多單位,很多領導對此疏忽,不在公文上加公章,這些行為都是違法規定的。
法律分析
紅頭文件指的是指黨中央或者是國務院這些機關下發的文件,當然,現在也有人把紅頭文件泛指自己的上級部門發布的文件。像黨中央,國務院發布的下文里是一定不能少了公章的。國家規定,一般來說黨委或者政府文件一律都是要蓋章的,除非是會議紀要或者是非重要會議通知之類的,不用加蓋公章。其實公章的意義就是某個單位,某個機關的的證明,它具有法律效應,有公信力。因此單位,機關等發布的公文都應當要加蓋公章。為的就是說,向大家明確,這確實是本單位,本機關發布的文書。還有就是告訴大家這篇文書具有法律效應,有公信力,有約束力,不是隨便發布的。最後一點,像黨委機關發布的帶有紅頭的某些特定文件,比如說通報或者通知,這些也是可以不用蓋公章的。
法律依據
《國家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九條 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志、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一)份號。公文印製份數的順序號。涉密公文應當標注份號。(二)密級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級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分別標注「絕密」「機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三)緊急程度。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根據緊急程度,緊急公文應當分別標注「特急」「加急」,電報應當分別標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四)發文機關標志。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時,發文機關標志可以並用聯合發文機關名稱,也可以單獨用主辦機關名稱。(五)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六)簽發人。上行文應當標注簽發人姓名。(七)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八)主送機關。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九)正文。公文的主體,用來表述公文的內容。(十)附件說明。公文附件的順序號和名稱。(十一)發文機關署名。署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十二)成文日期。署會議通過或者發文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聯合行文時,署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十三)印章。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志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十四)附註。公文印發傳達范圍等需要說明的事項。(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說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十六)抄送機關。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者知曉公文內容的其他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十七)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公文的送印機關和送印日期。(十八)頁碼。公文頁數順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