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土地使用證丟了可以補辦嗎
【法律分析】:可以進行補辦。補辦農村土地使用證的流程是:1、找到當地村鎮的土地登記部門進行報失申請。2、土地登記部分會派人下訪去所在地核實房子現狀問題。3、核實成功後,該土地所有權人在土地登記部門規定的媒體雜質或報刊中刊登土地證書損壞丟失在聲明。4、土地所有權人提交補辦申請書、丟失聲明文件原件、以及兩份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證明與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委託授權書等,以上資料可以事先詢問清楚記錄下來。5、遞交土地管理部門等待領導審批核實,如對聲明沒有異議,一般會在30日內給到答復,並補發證書。6、由於是補發的證書,在證書上會註明「補發」字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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