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傳票可以拒收嗎
法院傳票可以拒收。
但拒絕簽收傳票會有一定的後果:
1、如果當事人是必須出庭的,拒絕簽收傳票後,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拘傳當事人;
2、如果當事人是被告,拒絕簽收傳票,無正當理由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3、如果當事人是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受理案件之後,都會給當事人送達各種法律文件。其中包括傳票、裁判文書公布、還有舉證等文件。而且這些法律文件在傳達的過程中,法院都會採取各種送達方式,比如郵寄送達、電子送達、直接送達、委託送達、公告送達等等,目的就是為了使用各種方式讓當事人接收到這些文件。
其中,當法院傳票送達時,當事人接收情況不同,法院處理的情況也不同,具體如下:
1、當事人在場的,需要當事人親自簽收,並視為傳達成功;
2、當事人不在家的,應當由其成年的家屬進行簽收,並視為傳達成功;
3、如果當事人中途更換居住地址,並且沒能及時通知法院,握禪最終導致文件沒退回,那麼被退回的當天,則視為文件傳達成功的日期;
4、如果當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屬都拒絕接收傳票,那麼送傳票的人森皮陸可以聯系當地的管理人員,或者單位領導到場,在送達回證上註明拒收的理由和日期,然後由送傳票的人和其他見證人在回證上簽字,最後把傳票留在當事人住處,就可以視作送達成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此頃》
第八十八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第八十九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2. 法院郵件可以拒收嗎
法律分析:可以拒收,但要承擔後果,因為即使拒收也會被視為送達,如不按時到場被被按缺席液悶處理。而且可能被拘傳,也就是強制出席。在法院下達審判書時,會損失自己的權利,但並不會影響法院審判,拒絕法院傳票的行為是一種不理智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鬧沖彎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但是被告必判散須到庭的,可以拘傳。
3. 拒收法院傳票會有什麼後果
拒收法院傳票會默認為自動送達,傳票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受送達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法院受理案件之後,都會給當事人送達各種法律文件,其中包括:傳票、裁判文書公布、還有舉證等文件,而且這些法律文件在傳達的過程中,法院都會採取各種送達方式,比如:郵寄送達、電子送達、直接送達、委託送達、公告送達等等,目的就是為了使用各種方式讓當事人接收到這些文件,一般來說傳票是不能拒收的,一旦拒收將需要承擔不同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七條 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文件應當交給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的負責人員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絕接收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時候,送達人可以邀請他的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到場,說明情況,把文件留在他的住處,在送達證上記明拒絕的事由、送達的日期,由送達人簽名,即認為已經送達。
4. 法院的傳單可以拒簽嗎
不可以,法院派發傳票的方式是有很多種的,當事人如果拒絕接收傳票,對自己也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山頃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慎唯銀)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寬宴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5. 欠錢被起訴拒收可以拒收嗎
欠錢被起訴 ,法院下發文書,不可以拒收,因為如果拒收,法院按留置送達方式,也是一種送達方式,之游清粗後如果當事人不出庭應訴,等於放棄自己辯解的權利,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通常因為當事人沒有辯解,判決對當事人是不利的。如果當事人作為被告必須到庭的,當事人拒絕到庭,法院還可以拘傳。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民事訴訟法 》第79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受訴訟文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送達。」根據《意見》第82、83、84條的規定,有關基層組織或所在單位的代表及其他見證人不願在送達回證上簽字或蓋章的,由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把送達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所,即視為送達。但調解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本人,不適用留置送達。《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規定,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文件(包括起訴書、免予起訴書、裁定書和判決書等),應當直接交給應受送達正敏人;應受送達人不在,可以由他的成年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的負責人代收。以上稱直接送達。應受送達人或代收人拒絕接受或拒絕簽名、蓋章時,送達人可以依法採用留置送達的方式。即由送達人邀請應受送達人或代收人的鄰居或其他見證人到場,說明情況,把文件留在他的住處,在送達證書上記明拒絕的事由,送達的日期,並由有關人簽名。我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神鎮, 無正當理由 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按撤訴處理 ;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被告必須到庭的,可以拘傳。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所說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見《民訴意見》112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 法定代理人 ,如其必須到庭,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適用拘傳。
6. 法院文件拒收會有什麼後果
當事人對於法院傳票拒收的,視為留置送達,也就是將會默認為自動送達,傳票同樣具有宏配法律效力。如果原告沒有接收傳票的,將會視為原告放棄訴訟,法院將會撤銷其訴訟申請;而被告人拒收傳票的,法院將會繼續開庭的流程,並視為被告缺席。拒收法院傳返絕猛票的後果有三種:1、對於必須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拘傳。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拘傳使用戒具等強制方法,迫使被告漏橋到指定的地點接受詢問。2、被告拒收傳票並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一旦判決生效,原告就可以申請法院對被告採取強制執行措施。3、如果是原告拒收法院傳票的,法院可以直接按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訴處理;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7. 法院郵寄的起訴狀可以不收嗎
法律分析:法院郵寄的起訴狀可以不收。由於受送達人本人或者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訴訟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因受送達人自己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人民法院、受送達人本人或者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訴訟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第十一條 因受送達人自己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人民法院、受送達人本人或者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訴訟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受送達人能夠證明自改鋒己在訴訟文書送達的過程中沒有過錯的咐殲亮衡寬,不適用前款規定。
8. 傳票可以拒絕簽收嗎
可以拒絕,但法院可以留置送達。不按傳票通知時間去開庭的話,如你是原告,法院會按撤訴處理,如者此你是被告,法院會依法缺席審理,這樣可能會對你不利,因為在開庭時對方提出的主張沒有你的辯解對抗,對方提出的證據你也不能進行質證,只要對方提出的主張和提交的證據充足並能印證的話,基本上法院就會支首蘆迅持對方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 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文件應當交給收件人嘩攜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的負責人員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絕接收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時候,送達人可以邀請他的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到場,說明情況,把文件留在他的住處,在送達證上記明拒絕的事由、送達的日期,由送達人簽名,即認為已經送達。
9. 法院的傳票可以拒收嗎
法院的傳票不可以拒收。法院送達的傳票,應當簽收,不可以拒絕。如拒絕簽收,法院會將傳票留置在受送達人的住處,在法律上,視為已經送達。產生與簽收傳票同樣的法律效力。拒收法院的傳票,法院可以將傳票放下,然後由在場見證人簽字,視為送達,也可以交村委或者居委送達,更可以公告將傳票送達。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旁敗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畝物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迅啟液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