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哪些特定公文的發文機關標識可以不加「文件」一般的「函」可以不加嗎
一般的函可以不加
② 國家政府機關公文標准格式是什麼
你用的什麼字體和字型大小呢 ?下面就是要求:
一、公文版面尺寸
(一)公文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上白邊為:37 mm
公文下白邊為:35 mm
公文左白邊為:28 mm
公文右白邊為:26 mm
版心尺寸為:156 mm×225mm(即紙張中文字區域)
二、排版規格與印製裝訂要求
(一)排版規格
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個字。
(二)製版要求
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准,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mm。
(三)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得超過2mm;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四)裝訂要求
左側裝型胡訂,一般採用騎馬訂或平訂;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mm;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鋸外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允許誤差±4mm;平訂距紙張左邊緣1厘米;無壞釘、漏釘、重釘,針腳平伏牢固。
三、各要素標識規則
本標准將組成公文的各要素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置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寬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統稱眉首;置於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的各要素統稱主體;置於主題詞以下的各要素統稱版記。
(一)眉 首
1.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識秘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2.緊急程度
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3.發文機關標識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後加「文件」組成,對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5mm。對於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mm
4.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卜早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發文字型大小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5.簽發人
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型大小右側;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
(二)主體
1.公文標題
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2.主送機關
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回行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
主送機關的標點符號使用不同級別、不同系統的,用逗號隔開;如果是同級、同類、同系統的用頓號隔開。
3.公文正文
主送機關名稱下l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可通過調整字間距解決。
4.附件
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3號仿字體字標識「附件」,後標全形冒號和名稱。兩個或兩個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數碼標明序號(如「附件:1.××××× 2. ×××××」)。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睜鬧號。附件應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
5.成文時間
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〇」。
6.公文用印
(1)單一發文印章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用3號仿宋字標識。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在成文日期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日期上;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l行之內,端正、印章用紅色。
(2)聯合行文印章
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日期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日期。採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間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按加蓋印章順序排列在相應位置,並使印章加蓋或套印在其上;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3)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採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7.附註
公文附註為正文之外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字加圓括弧標識在成文日期下1行。
(三)版記
1.主題詞
「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形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每個詞目之間空1字;主題詞的標引順序為先標類別詞,再標類屬詞;在標引類屬詞時,先標反映文件內容的詞,最後標反映文件形式的詞;一份文件如有兩個以上的主題內容,先集中對一個主題內容進行標引,再對第二個主題內容進行標引;標引一份文件,除類別詞外最多不超過5個主題詞。
2.抄送機關
如有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下l行,左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形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逗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
3.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
位於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佔l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左空l字,印發日期右空1字。印發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准,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4.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5.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於公文最後一面,版記的最後一個要素置於最後一行。
六、頁碼
用4號阿拉伯數碼標識,置於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數碼左右各放一條一字線,一字線距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居右空l字,雙頁碼居左空1字。空白頁和空白頁以後的頁不標識頁碼。
七、公文中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對橫排A4紙型表格,應將頁碼放在橫表的左側,單頁碼置於表的左下角,雙頁碼置於表的左上角,單頁碼表頭在訂口一邊,雙頁碼表頭在切口一邊。
③ 標准文件編寫時,是否允許使用以下簡稱「XX」形式嗎
標准文件的編寫時,是不允許用簡稱御卜的標准文件,必須要用全稱鎮塌穗,而衫談且是要用尊敬的一個名稱才可以不允許用簡稱。
④ 國家可以簡稱嗎
國家,名稱長的大多用簡稱。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就簡稱中國,美利堅合眾國簡稱美國等等。
⑤ 公文中的規范化簡稱
頁面設置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mm±1mm
公文用紙訂口(奇數頁左白邊)為:28mm±1mm
版心尺寸為:156mm×225mm(不含頁碼)
排版與裝訂
排版:
標題用2號小標宋 加粗
正文用3號仿宋字體。
每頁22行,每行28個字。(文件-頁面設置-文檔網路-指定行網路和字元網路」設置: 每行:28個字元; 每頁:22行)
裝訂:左側裝訂。騎馬釘或平訂的方式。
訂位為兩釘釘鋸外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允許誤差±4㎜。
頁碼規格
頁碼用4號半形阿拉伯數碼標識,置於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數碼左
右各放一條4號一字線,一字線距版心下邊緣7㎜。單頁碼居右空1字,雙頁碼居左空1字,空白頁和空白頁以後的頁不標識頁碼。
主體要素
公文標題:完整的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公文文種三部分構成。
公文標題標注在紅色反線下空2行的位置,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公文標題版式:
公文正文:正文內容一般分開頭、主體、結尾三部分。
正文的開頭就是制發該文的依據或理由;主體部分可以概括為「事」,即什麼事情或什麼事項;結尾部分可以概括為「斷」,就是正文的論斷部分,通常為要求、措施、辦法等。
附件:附件是公文正文附屬材料的順序和名稱的標注。
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標識「附件」,後標冒號和附件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
附件應當與主件裝訂在一起,因故不能與主件裝訂在一起,要在附件的首頁左上角註明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與文件同時發送。
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以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准,聯合行文的以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簽發日期為准,電報以發出日期為准。
成文日期要用滾游陸漢字書寫,由於印章要加蓋在成文日期上,成文日期要依印章的位置而定。
〘國務院關於發布〖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發〔2000〕23號)
一、紙型、紙質
復印紙A4型(國際標准210mm×297mm),厚度定量60—80g/m2。
二、封面
文件必須按《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執行。材料10頁以內的一般不加封面,確需加封面的材料可以加上,如規劃、綱領性文件、規章制度、材料匯編等。封面可使用必要的文字和徽標,但不使用花邊和圖案。加封面的材料同時應加封底。
三、標題
標題使用2號小標宋體或宋體加粗,頂行。副標題居中排列,使用3號宋、仿宋或楷體,但不與正文字體重復,破折號佔2格。
四、正文
1.正文文字字體、字型大小
正文使用3或4號仿宋、宋體。
2.正文內標題字體、字型大小
1級標題文字使用3或4號黑體,2級標題文字使用3或4號楷體,3級標題文字使用3或4號宋或仿宋體,4級標題文字使用3或4號宋或仿宋體。標題單獨成行時,均無需標點。 不提倡正文內標題使用加大頃粗或藝術字體,如行書、隸書、魏書、細圓體、綜藝體、琥珀體、瘦金體等,以保持公文嚴肅、文面整潔。
3. 結構層次序數、標點
第1層為「一、」,第2層為「(一)」,第3層為「1.」,第4層為「(1)」。不使用不規范的序號,如:1)、A、a等。
4.段落
每段文字前空2格,第2行起均頂格。
5.表格
正文中表格一般作附件,置後。小於文面半幅的,可隨文就位,與正文同寬。表內字體同正文,字型大小可略小。
6.數字
數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在詞、片語、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
五、落款、蓋印
在正文後空2行,單位名稱按印章全稱。蓋印,可不寫單位名稱。成文日期中「○」用插入符號里的幾何圖形,磨辯或用區位碼0180,不能用阿拉伯數「0」。最後一個字離右邊沿4格。蓋印跨年月日,上2/3,下1/3,左右居中,端正清晰。
六、頁碼
雙面印刷頁碼居外側,單面印刷頁碼居右側,均以「-1-」的形式出現。
七、頁面設置
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頁腳3.0cm,行距28磅,或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為避免最後一頁只是幾行佔一頁的現象,可適當收縮行距,使文件成為幾張整頁,但收縮行距不宜小於20磅。
八、印刷
上下左右居中對齊,無特殊需要,版面圖文的顏色均為黑色,均勻清晰,雙面印刷。
九、裝訂
一律左側裝訂。釘離左側邊沿0.5cm,2個釘在上下各1/4處,釘垂直。
⑥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的標識規則
本標准將組成公文虛陸的各要素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置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寬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統稱眉首;置於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的各要素統稱主體;置於主題詞以下的各要素統稱版記。
8.1眉首
8.1.1公文份數序號
公文份數序號是將同一文稿印製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編號。如需標識公文份數序號,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識秘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8.1.3緊急程度
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與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發文機關標識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後面加「文件」組成;對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5mm。對於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mm。
發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用紅色標識。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最大不能等於或大於22mm×15mm。
聯合行文時應使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文件」二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布;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必須保證公文首頁顯示正文。
8.1.5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弧「〔〕」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發文字型大小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8.1.6簽發人
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型大小右側。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
如有多個簽發人,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置於第1行,其他簽發人姓名從第2行起在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機關順序依次順排,下移紅色反線,應使發文字型大小與最後一個簽橡培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並使紅色反線與之的距離為4mm。
8.2主體
8.2.1公文標題
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8.2.2主送機關
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而使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之上,標識方法同抄送。
8.2.3公文正文
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後標全形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如「附件:1.×××××」);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應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文序號並在其後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8.2.5成文時間
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〇」;成文時間的標識位置見8.2.6。
8.2.6公文生效標識
8.2.6.1單一發文印章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時間。成文時間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在成文時間上;
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時間上。
8.2.6.2聯合行文印章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只能採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差如頃印章之間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排在發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8.2.6.3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採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8.2.7附註
公文如有附註,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號字加圓括弧標識在成文時間下一行。
8.3版記
8.3.1主題詞
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形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1字。
8.3.2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題詞下一行;左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形冒號;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8.3.3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
位於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佔1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印發時間以公文復印的日期為准,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8.3.4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8.3.5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於公文最後一頁,版記的最後一個要素置於最後一行。
⑦ 國家最新請示公文格式,紅頭需加文件二字嗎
「坦喊文件」二字不是必須加的。
2012年4月16日印發、2012年7月1日起實行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九條第(四)項「發文機關標志」中明確規定:發文機關標志(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文件「紅頭」部分)團棚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也就是說,在必讓或野須有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的前提下,加不加「文件」二字是可以選擇的。
但在一般實踐中,還是加文件二字的多一些。
⑧ 公文如何分類
公務文書是法定機關與組織在公務活動中,按照特定的體式、經過一定的處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書面材料,又稱公務文件。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的規定,通用公文種類包括:
1、命令(令)
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2、決定
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橡喊決定事項。
3、公告
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4、通告
適用於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5、通知
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6、通報
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7、議案
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8、報告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9、請示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10、批復
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11、意見
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12、函
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信橘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13、紀要
適用於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14、決議
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15、公報
適用於公布重要決定或重大事項。
(8)國家文件可以簡稱嗎擴展閱讀:
公文的格式:
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滑如團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志、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1、份號。公文印製份數的順序號。涉密公文應當標注份號。
2、密級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級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分別標注「絕密」「機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3、緊急程度。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根據緊急程度,緊急公文應當分別標注「特急」「加急」,電報應當分別標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4、發文機關標志。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時,發文機關標志可以並用聯合發文機關名稱,也可以單獨用主辦機關名稱。
5、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
6、簽發人。上行文應當標注簽發人姓名。
7、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
8、主送機關。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
9、正文。公文的主體,用來表述公文的內容。
10、附件說明。公文附件的順序號和名稱。
11、發文機關署名。署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12、成文日期。署會議通過或者發文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聯合行文時,署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
13、印章。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志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
14、附註。公文印發傳達范圍等需要說明的事項。
15、附件。公文正文的說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
16、抄送機關。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者知曉公文內容的其他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
17、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公文的送印機關和送印日期。
18、頁碼。公文頁數順序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文